县政府第9次政府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情况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1-000038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12-01 | ||
标 题: | 县政府第9次政府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情况 |
12月1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长赵明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21年第9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第3个议题听取研究了县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情况汇报,会议原则同意《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杰作了关于《沂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各相关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就《意见》单位职责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建议。
县委副书记、县长赵明要求:一是实现全覆盖。要充分利用好上级政策,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二是加强行业监管。要强化主管部门、乡镇工作协调,压实监管职责,探索建立末尾淘汰机制,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三是确保效果。要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关切和呼声,抓好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提升群众满意度。
会后,县住建局严格按照会议上相关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按程序进行文件会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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