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 yishuixczj2232113/2022-0000018 | 主 题 词: | 财政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03-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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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情况的报告 |
沂水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的报告情况的报告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走在前列、争创强县”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法治沂水建设,将各项法治要求融入财政工作全过程,坚持依法聚财用财管财,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工作主要举措及成效
1、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管理机制。
出台了《2021年县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办法》等文件,聚焦花钱问效,加大绩效结果应用。2021年对全县571个项目进行了支出绩效目标编报,资金额达到52.5亿元,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达到100%。全县105个一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实现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全覆盖。2021年,在全省县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中,我县被评为“优秀”等级,在全国排名第58位。
2、做好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是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山东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的通知》要求,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提高到货物50万元、服务50万元。将县级货物、服务类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同一预算项目下采购金额150万元,调整为同一预算项目下同一“二级品目”累计采购金额200万元。累计采购金额200万及以上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不足200万元的,由各部门单位根据项目需求特点,自行选择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二是全面实施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取消纸质标书的使用,实行网上商城采购,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增强采购透明度。全面落实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政策,减轻供应商资金压力。
三是建立营商环境评价企业调查全量样本库。对全量样本进行回访,成立营商环境答题工作队,研判中央、省市模拟题,汇编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组织系统学习培训。
四是全面梳理竞争审查制度。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开标、评标工作遇到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梳理资格性条款和符合性条款的规定内容,清理没有法律依据的限制性条款,修改了采购文件附件部分关于投标文件装订密封的要求条款。对其他可能引起歧义的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对在开标、评标过程中重点环节存在的不足或与实际情况有冲突的条款及时更正,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五是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工作。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则上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在中标通知书中载明山东省财政厅与各银行出台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专区”了解详情。
六是降低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门槛,工程施工招标中,涉及到资质等级要求的项目,能够由低等级资质承揽的项目,不得擅自提高资质等级要求,为初次注册公司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3、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动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
一是推动国有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升级。今年以来,根据上级政策任务部署,本着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市场化运营原则,推动沂水县盛鑫建设有限公司、沂水县土地发展有限公司、沂水县鼎盛建设有限公司、沂水县益行建设有限公司等原国有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是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布局,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在县城投集团公司以外,新组建沂水县浚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优化整合国有资产布局,通过划转国有股权,充实各集团公司经营性资产,优化调整业务经营范围等方式,增加国有资本运营能力,壮大企业实力。
三是完善国有资本监管体系,规范国有企业运营制度。参照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实施意见》、《沂水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试行)》等多个深化国企改革、加强国企管理重要文件,初步搭建起了我县国有企业管理制度体系。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调动企业干事创业积极性。
4、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工作。
一是按照省市财政部门的要求,制定了沂水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工作的相关制度办法,并分别同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署了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业务协议。二是结合自身的业务实际,同各业务科室协调配合,认真梳理确认电子支付的业务流程,尤其是预算外业务、社保业务及跨行清算业务,并参照省市的电子凭证样式确定我们的凭证样式。做好与预算单位之间的网络连接工作,做好与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的网络互联互通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1.思想认识不到位,氛围不够浓厚,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和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向企业宣传不及时。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有待加强,发现问题督导整改力度不够,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处于探索阶段。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总体布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带分管处(室)和单位、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坚持检查考核制度,结合年度绩效考核,对法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要考评指标,确保责任落实。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夯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实做细,用足心细、下足功夫,精心指导、强化服务,提高满意度,建立合作机制,列出问题清单。简化办事程序,以环节最少、实效最快、服务最优为目标,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办事程序。
2.强化督导检查,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营商环境的监督考察力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敲诈勒索等不法行为,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3.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工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各级管理部门不再实行备案制,各中介代理机构实行网上注册制,放开准入门槛,竞争环境加剧,需要更加依法管理、严谨执法,加强对代理机构的规范管理,同时做好对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抽取的监督管理工作。
4.进一步加强法律教育培训。紧紧围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采取党组集中学法、法治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学法活动,针对易发生法律风险的领域、环节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