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6—2035年)》批前公示
索 引 号: | 12-05-2017-000087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17-12-0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7-12-05 | ||
标 题: | 《沂水县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6—2035年)》批前公示 |
《沂水县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6—2035年)》批前公示
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组织编制了《沂水县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6—2035年)》,规划已经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的规定,我局现将规划草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结束后,规划编制单位将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报批成果,按法定程序上报沂水县人民政府审批。希望关注沂水城乡规划的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规划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公示时间:截止2017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0539-225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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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简介
一、规划目标
“近期在“国家园林县城”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以“全景沂水,全域旅游”战略为指导,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绿地布局,提升城市绿化建设水平,在三到五年内主要绿地建设指标达到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远期建成“绿荫环绕、山水融城”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二、规划范围
即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区范围,包括龙家圈街道、沂城街道、黄山铺和许家湖镇的全部镇域范围,以及院东头镇的一部分即原姚店子乡、诸葛镇的跋山水库及其在县域内的汇水区,总面积约 650.61 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6~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
近期为2016年~2020年;远期为 2021年~2035年。
四、规划区绿地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一环、三廊、五板块”的绿地空间结构。一环——依托城市东二环、北二环、西二环与姚许路,建设防护绿带,形成环城绿化隔离带。三廊——沿长深高速青沂铁路、瓦日铁路与沂河建设三条联系城市内外的生态廊道。五板块——分别为西部林业生态板块、东部林业生态板块、北郊农业板块、南郊农业板块和跋山水库水源涵养板块五个生态板块,为城市提供休闲、游憩、生态涵养等复合功能。
五、中心城区绿地系统总体格局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采取“环城绿带+生态绿廊+道路绿带+绿地斑块”的形式。总体形成一环、三廊、七带、八楔、十六园、多点的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布局结构,并在中心城区外围打造九处郊野生态绿地。
六、绿地景观特色规划
规划目标:在满足绿地数量的基础上,将沂水自然景观、人文传统与绿地建设相融合,创造富有地方特色、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
形象定位:沂河齐鲁韵,山水生态城。突出沂水齐鲁交界地,千年古县的深厚历史文化传统和山区水城自然景观特色,营造“绿荫环绕、山水融城”的绿化景观氛围,创造“沂河齐鲁韵,山水生态城”的城市生态人文形象。
七、规划实施措施
明确绿规法律地位:本规划经沂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将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配合实施,成为城市绿地规划建设的法规依据,规划确定的各类绿化用地不得改作它用。规划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从事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时必须依据和服从本规划,同时应加强本规划的公示和宣传,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建立“绿线”管制制度:建立“绿线”管制制度,实施“绿化审批专用章”。城市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必须与主体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征地、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对在原址绿化确有困难的,必须要求异地建绿。
建立多元投资体系:建立多元化、稳定的绿地建设投资体系。逐年加大绿地建设投资力度,使之稳定在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水平上。建立城市绿化保证金制度,制订绿化补偿标准。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城市绿化和园林建设。明确投资主体,实行绿地分类建设。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投资为辅。特色林果园、经济林等以企业投资为主,政府扶持为辅。
八、附图
规划区绿地结构规划图
中心城区绿地布局结构图
中心城区绿地规划总图
中心城区绿地率控制规划图
中心城区生态廊道系统规划图
附件【绿地系统规划02.jpg】
附件【绿地系统规划03.jpg】
附件【绿地系统规划01.jpg】
附件【绿地系统规划04.jpg】
附件【绿地系统规划05.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