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5 年)》批前公示
索 引 号: | 06-12-2018-000123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18-06-1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8-06-12 | ||
标 题: | 《沂水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5 年)》批前公示 |
《沂水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5 年)》
批 前 公 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县组织编制了《沂水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5年)》。现将规划草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按法定程序报批。希望关注沂水城乡规划的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规划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联系电话: 0539-2251438
邮 箱: ysxghjbgs@163.com
备 注: 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以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讲话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在沂水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推广与应用海绵城市建设模式,实现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让城市“弹性适应”环境变化与自然灾害,坚持规划引领、尊重自然、因地制宜、统筹建设、全面协调,综合提升城市防洪排涝和供水保障能力,着力改善城市水环境,构建良性水循环系统,让城市更加绿色、生态、宜居,实现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北起北二环,南至姚许路、城阳二路,西起黄山铺、打虎山,东至东二环路。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7-2035年,其中,近期为2017-2020年,远期为 2021-2035年。
四、规划目标
规划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 25%以上的面积达到径流控制率75%要求;到2035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径流控制率75%要求。
五、中心城区生态格局构建
基于对沂水海绵基底现状空间布局与特征,结合城市建设的需要,构建“以水为骨,山水相连,三纵四横,多点多心的海绵空间格局。”的海绵城市空间格局。确定以沂河为主轴,形成沿路鱼骨状向外延伸,连通外围山体的整体海绵城市空间格局。具体形成“三纵”西城三路、沂河路、长安路,“四横”北一环、正阳路、鑫华路、南一环,“多心多点”至湿地公园及城市公园。
六、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措施
1、构建多水源供水体系,逐步提高雨水资源利用率
充分利用现有水源,合理开发新水源,地表水与地下水统筹兼顾,优化调度、综合开发,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遵循“节流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的城市用水战略,统筹考虑供水、节水、再生水利用和水资源保护等各个环节,逐步提高雨水资源利用率,形成以地表水水源为主,地下水水源为辅,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为补充的多水源供水体系。
2、规划应急水源,提高抗风险能力
随着沂水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需水量日益增大,同时伴随着工业发展,水源污染突发事件风险提高,为确保供水的可靠性,必须规划应急水源,提高抗风险能力。
3、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
沂水县水资源近远期基本上能够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但远景可供水量达到极限,有少量用水缺口。因此,节约用水应是长期坚持的基本政策。通过采取各方面的节水措施,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和全面节约战略,落实开源节流并重、资源合理配置的方针,推动节水型经济的发展,提高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和城市合理利用水平,以达到创建节水型城市的要求。
4、规划供水设施,完善供水系统
(1)给水厂
中心城区规划第三水厂、龙泉水厂、庐山水厂、黄山铺水厂等,第一水厂扩容,石良水厂、黄家安一二水厂保留。其中:龙泉水厂:水源取自跋 山水库,设计规模为 8.0万吨/日,规划服务龙湾新区及黄山铺;
(2)给水管网系统
生活配水管网是城市的主要市政管线,它负担着向城市居民生活、绿地浇洒、消防、工业生产供水,对城市安全、社会稳定十分重要。为安全供水,城区配水管网中心部以环状布置为主,局部和边沿地区采用枝状。
(3)再生水厂
再生水利用工程是以污水处理厂的部分二级处理水作为处理水源。规划第一污水厂扩建再生水厂,再生水回用规模为 4 万吨/日;规划第二污水厂新建再生水厂,近期再生水回用规模为 3 万吨/日,远期再生水回用规模为 6万吨/日;规划第四污水厂新建再生水厂,远期再生水回用规模为 4 万吨/日;再生水利用水水质标准须满足《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50335-2002)的要求。
七、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