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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低效用地再开发现场推进会会议情况汇报及解读

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4-0001536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01-0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全市低效用地再开发现场推进会会议情况汇报及解读

一、市工作专班会议精神

2023年12月19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低效用地再开发现场推进暨工作专班第一次成员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苟宏水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市专班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主要精神体现在苟宏水市长讲话中。

一是全面摸清底数。各县区要按照任刚书记批示要求,扎实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特别是要摸清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低效工业项目用地情况,确保不漏一企、不漏一地。

二是高水平编制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各县区、开发区要高标准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5年),同时同步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并按要求报市专班审核备案。

三是重点推进连片整治。在全市开展工业用地连片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连片整治实施时间自2023年11月起至2026年11月止。三年全市计划完成整治面积不低于30000亩,每年连片整治面积不低于10000亩;其中兰山区每年连片整治总面积不低于1100亩;罗庄区、沂河新区每年连片整治总面积分别不低于1000亩,蒙阴县、河东区、临港区每年连片整治总面积分别不低于500亩,其他县区(含沂水)每年连片整治总面积分别不低于600亩,原则上每年实施整治项目不少于2个,每个整治片区划定面积不小于200亩。

四是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是责任主体,要科学谋划,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扎实推进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落细。要参照市里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五是认真抓好督导考核。市政府将会对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县区、开发区进行通报、督查、约谈。该项工作纳入到市对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对年底超额完成全年任务且排名靠前的县区,对新增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予以重点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扣减相应指标,在综合考核中予以扣分。

二、我县2023年城镇低效用地任务完成情况

2023年我县城镇低效用地任务500亩,目前完成处置认定637亩;在省自然资源厅下达2023年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指标奖励中,我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146亩,奖励规模居全市第一(全市共获奖励422亩)。同时,按照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数量和增值税收入情况,我县可向省财政申请342万元土地增值税补助,是全市唯一可获得补助的县区。

三、我县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镇低效用地摸底调查情况。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经过调查摸底、分析论证,筛选出城镇低效用地纳入再开发利用范围,截至目前我县共上报省再开发系统数据库4485亩低效用地。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近期我县开展了低效工业用地调查,经过排查,初步筛选出工业低效用地54宗、面积5977亩。

(二)专项规划编制情况。2022年10月以来,通过实地调查摸排,结合相关数据初步完成了全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成果,

(三)工业用地连片整治工作情况。按照《临沂市工业用地连片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我县实际,计划在2023年11月至2026年11月完成整治总面积不低于1800亩,每年连片整治总面积不低于600亩。计划整治片区主要位于庐山项目区、滨河项目区、许家湖镇和沂城街道范围内的低丘缓坡试点空闲地、闲置低效的存量建设用地及与之相连的部分农用地,2024年计划整治片区3块、总面积约1204亩,分别为中怡三氯蔗糖周边片区301亩、久力燃气西南628亩、锐巴新材料西275亩。2025-2026年初步计划整治片区8块,整治面积约2766亩。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成立全县闲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专班,全力推进闲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原则上工作专班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作出安排。专班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指导、调度督导等作用,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再开发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二是高水平编制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在已经完成的全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初步成果基础上,高标准编制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5年);同时,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切实做好2024年度再开发实施计划的编制及实施工作。

三是持续做好低效用地调查工作。在前期调查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调查范围,详细梳理认定城镇低效用地,继续补充低效开发地块,并科学制定盘活方式和节点计划。

四是加强督导考核。根据低效用地调查情况,对乡镇分配低效用地处置任务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考核。对年底超额完成全年任务且排名靠前的乡镇,在建设用地指标使用上予以倾斜,对完不成任务的,在综合考核中予以扣分。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5日


《关于全市低效用地再开发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情况汇报》文件解读

、起草背景

为加快推进全市低效用地处置工作,切实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要素保障发展的能力,2023年12月19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低效用地再开发现场推进暨工作专班第一次成员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苟宏水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市专班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主要精神体现在苟宏水市长讲话中。

二、起草过程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现场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牵头起草了《关于全市低效用地再开发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情况汇报》(以下简称《汇报》),汇报了市工作专班会议精神、我县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工作措施。

三、工作目标任务

1、2024年完成低效用地处置600亩以上;

2023年11月至2026年11月完成整治总面积不低于1800亩,每年连片整治总面积不低于600亩。

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成立全县闲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专班,全力推进闲置低效用地再开发。专班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指导、调度督导等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再开发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二是持续做好低效用地调查工作。在前期调查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调查范围,详细梳理认定城镇低效用地,继续补充低效开发地块,并科学制定盘活方式和节点计划。

三是加强督导考核。根据低效用地调查情况,对乡镇分配低效用地处置任务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考核。对年底超额完成全年任务且排名靠前的乡镇,在建设用地指标使用上给予倾斜,对完不成任务的,在综合考核中予以扣分。

、咨询渠道

如有对《关于全市低效用地再开发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情况汇报》不理解之处,可向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后监管室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539—2268052(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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