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
科室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任务 |
科室间职责边界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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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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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财税政策调研和财政工作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四)承担综合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深化财税改革相关协调工作。 (五)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
1.负责机关政务运转工作。接收、登记、分发协同办公系统各类通知、文件;对于各类会议通知,统筹安排参会领导和人员;做好全局性会议会务筹备工作;负责机关公务接待、公车管理、日常值班等工作。 2.负责局机关文电转办、督办。对上级来文、督办件、资金申请件、请示件、征求意见件及时登记、转发,调度督促做好督办件、督查件、沂财办字等文件的审核、存档工作。 3.负责政务公开及信息宣传工作。组织办理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组织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答复;组织办理人民来信来访的转办接待;组织做好信息的审核、发布和上报工作;做好上级约稿的撰写、审核和上报等工作。 4.负责重点事项督察督办。根据局主要负责同志签批意见及安排,督办有关重点事项;根据上级下发的重点工作任务方案,细化科室责任分工,建立台账定期督办。 5.负责文秘调研工作。负责预决算报告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作会议、财政工作会议等讲话撰写工作;负责各类对上工作汇报、报告等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年度调研计划。 6.负责财税改革协调工作及招商引资、创新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安排,制定财税改革相关分工方案,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考核要求,梳理统计办公室承担的招商引资、改革创新等考核事项。 7.负责局内部考核工作。梳理统计局内部考核办法办公室负责的考核事项,逐项制定实施细则,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8.负责局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负责局机关预决算、财务管理等工作;负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 9.负责机要保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保密政策规定,安排部署机关保密、安全等工作。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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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科室所有工作任务。 |
(一)关于文件办理及有关事项协调落实 (二)关于会议安排 (三)关于财政信息 (四)关于新闻宣传 (五)关于督查落实 (六)关于政务公开 (七)关于信访受理 (八)关于财务资产管理 (九)关于公务接待 (十)关于财税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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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事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
科室 编制数 |
实有 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任务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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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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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 二、组织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县财政人才队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
1.人事业务办理。 2.开展财政系统教育培训。 3.发展党员。 |
1 |
1 |
综合岗位 |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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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
科室 编制数 |
实有 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任务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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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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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 二、牵头组织全县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 四、承担彩票管理相关工作。 五、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拟订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县级土地出让收支核算及管理。 八、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 九、管理住房改革资金。 十、拟订促进土地整治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 |
(一)负责掌握所联系部门(单位)主体业务的全县基本情况,参与所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拟订工作。 (二)组织和指导所联系部门(单位)按照“全口径、一体化”要求提出编制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的建议;审核所联系部门(单位)提报的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安排建议;配合预算科审定、批复部门预算,督促所联系部门(单位)在法定时限内批复预算,按规定及时公开部门预算信息。 (三)研究提出财政支持体育彩票、福利彩票事业改革发展和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政策建议。 (四)牵头制定财政支持土地整治方面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拟订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灾毁耕地复垦等工作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县业务主管部门科学制定主管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督促所联系部门(单位)加强项目库管理,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提前做好项目入库储备。对县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合规性审核,按规定批复和下达资金。会同县业务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五)组织和指导所联系部门(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督促其按规定做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结果报告及绩效信息公开等有关工作。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财政审核、抽查复核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由财政部门牵头的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重大政策和项目及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等工作,加强绩效结果管理应用。 (六)督促与分析所联系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指导其科学编制年度预算执行计划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配合国库科、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及时做好预警核实处置和支出预警反馈;审核所联系部门(单位)提出的有关预算资金调剂、预算调整的意见;联系对口部门(单位)按规定做好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有关工作;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的年度决算。督促指导所联系部门按要求及时公开部门决算信息。 (七)指导所联系部门(单位)加强资产管理,承担所联系部门和单位新增资产(不含房地产和公务用车)配置,存量资产使用、处置、收益、产权、绩效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所联系部门(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标准、配置、处置等管理工作。 (八)会同所联系部门(单位)研究拟订相关预算支出标准,加强预算支出标准的实施应用;指导所联系部门完善内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资金分配使用具体办法,强化部门内部控制管理,有效防控业务和管理风险。 (九)组织开展全县宏观财政经济形势分析预测,承担财政局归口科室调度财政经济形势分析有关工作。 (十)牵头编制全县财政五年规划,组织协调规划实施。参与编制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有关工作。 (十一)牵头组织全县财政宏观经济分析数据库建设有关工作。 (十二)参与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方案。 (十三)拟订县本级公益金提取等彩票管理制度、政策。负责县级彩票公益金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监管全县彩票市场。 (十四)拟订财政票据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 (十五)拟订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研究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性补贴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性补贴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参与核定县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提出县直机关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七)负责管理县直单位住房改革资金。 (十八)对乡镇财政综合工作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十九)办理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
1.组织开展全县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分析预测。(流程规范见3-1) 2.编制全县财政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规划实施。(流程规范见3-2) 3.承担全县财政宏观经济分析数据库建设有关工作。(流程规范见3-3) 4.制定全县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流程规范见3-4) 5.承担县本级彩票公益金管理相关工作。(流程规范见3-5) 6.承担财政票据管理使用工作。(流程规范见3-6) 7、组织拟订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流程规范见3-7) 8、县级土地出让收支核算及管理(流程规范见3-8) 9.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
10.承担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流程规范见3-9) 11.承担县直单位住房改革资金支出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见3-10) 12.制定土地整治财政政策。(流程规范见3-11) 13.承担县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见3-12) 14.承担所联系部门和单位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流程规范见3-15) 15.承担所联系部门和单位部门决算有关工作。(流程规范见3-16) |
1 |
1 |
综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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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1-15项任务 |
1.关于中长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综合科牵头研究和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各相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研究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及有关数据、资料。中长期财政规划经批准后,由综合科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相关科室、单位负责落实各项具体指标。 2.关于财政支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支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涉及财政面上工作和政策统一由综合科牵头负责,涉及社保、资产等单项政策由相应科室负责,涉及具体事业单位管理由对口部门预算管理科负责。 3.关于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综合科负责拟订财政票据管理政策,委托局属有关事业单位具体承担相关工作。涉及政府非税收入财政票据管理政策、制度,由综合科商法规税政科、国库科、局属有关事业单位研究制定。 4.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全县棚户区改造涉及的计划审查及财政政策,由综合科负责,涉及的融资工作,由县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负责,综合科配合;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监督管理工作,由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负责。 5.关于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综合科负责制定彩票公益金筹集和分成政策,督促上缴彩票公益金和业务费,牵头负责收支对账工作。国库科将彩票公益金国库收支情况分别及时提供综合科、预算科、社会保障科、教科文科。预算科负责确定县级专项彩票公益金年度归口管理科室。相关科室负责县级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协助做好收支对账,以及相关审计检查和问题整改工作。社会保障科负责县级社保专项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协助综合科做好收支对账,以及相关审计检查和问题整改工作。教科文科负责县级教科文专项体彩公益金项目使用管理,协助综合科做好收支对账,以及相关审计检查和问题整改工作。综合科负责汇总、发布年度全县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相关科室分别负责按时提供年度全县专项彩票公益金、福利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6.关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业务。县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由综合科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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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算科(一)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
科室 编制数 |
实有 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任务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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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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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 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等情况。 三、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 四、负责县级政府预决算公开。 五、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工作。 |
(一)研究提出全县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 (二)拟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 (三)制定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 (四)组织审核、汇总年度县区财政预算。 (五)组织编制全县中期财政规划。 (六)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批复和信息公开等工作。 (七)组织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 (八)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措施与建议。 (九)牵头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以及项目库管理工作。 (十)承担县对乡镇转移支付和预算管理指导工作。 |
1.牵头研究提出财政收支政策、平衡预算措施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 2.牵头拟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调度、分析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困难。 3.组织拟订县对下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县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有关收入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工作。 4.提出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重大民生政策补助比例等政策建议。 5.指导县区预算管理工作,布置、汇总年度财政预算,分析县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6.组织编制全县中期财政规划。 7.预算编制、审核、批复、信息公开及执行。 8.组织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 9.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 10.会同有关科室拟订县级部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管理县级基础信息库。 11.承担县级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县级项目库管理工作。 12.负责办理县对下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年终结算等事项。 |
1 |
1 |
预算科 |
科室全部职责 |
1.预算编制工作。 2.预算指标管理工作。 3.县级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4.财政暂付款管理工作。 5.审计配合协调工作。 6.财政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工作。 7.财政支持经济社会综合性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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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科(二 预算绩效管理)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
科室 编制数 |
实有 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任务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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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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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牵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建立健全预算绩效指标及标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和专家咨询工作机制。 (三)组织实施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 (四)指导乡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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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预算绩效管理整体制度框架建设,牵头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和政策措施;参与拟订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2.负责牵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3.负责拟订政策、项目和部门整体共性绩效指标框架,牵头组织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4.建立联动约束机制。 5.规范县级预算绩效管理购买服务。 6.负责组织实施县级部门单位预算整体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7.牵头组织开展县级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8.负责组织县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县级政策和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牵头组织绩效自评、重大政策和项目财政绩效评价;组织开展县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对乡镇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评,牵头组织开展乡镇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 11.牵头组织开展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工作。 12.牵头推进财政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升级、应用和维护管理工作。 13.牵头组织绩效信息公开工作。 14.指导乡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5.办理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
1 |
1 |
业务岗位 |
承担科室全部职责及任务 |
1.县级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 2.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3.预算执行绩效跟踪监控。 4.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 5.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 6.财政管理绩效评价考核。 7.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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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科(三 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
科室 编制数 |
实有 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任务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一、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政府外债,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管理工作。 |
(一)组织拟订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和办法。(二)负责全县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编制全县和县级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工作。 (三)负责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 (四)拟订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评估、预警和监控各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 (六)承担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考核县以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八)承担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
1.负责拟订全县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以下简称全口径债务)管理制度及政策,制定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的制度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拟订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对下分配方案,组织审核汇总全县年度政府债务预算(计划)。 3.拟订新增债券和再融资债券发行计划,监督债券资金使用管理。负责全县新增债券项目库建设与管理,组织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评级、信息披露等审核工作。负责政府债券发行费、登记服务费、还本付息等资金支出计划的核定及拨付审核。 4.负责政府外债管理工作,组织和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项目申报、财政评审、评估论证、谈判磋商、转贷(赠)生效、绩效评价工作。制定贷款赠款管理制度,管理外债管理经费。监督项目实施单位和有关机构履行相应职责。 6.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和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拟订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7.牵头组织对政府融资平台的全口径债务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对融资平台债务的统计分析和动态监测,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升级。 8.牵头组织实施全县政府债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工作。 9.加强对全县全口径债务监管工作,查处各类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问责建议。 10.承担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1.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 |
1 |
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 |
科室全部职责 |
无 |
5.国库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
科室 编制数 |
实有 人数 |
岗位 名称 |
岗位 任务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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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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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拟订县级国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财政国库。 二、管理县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 三、负责县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四、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 五、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六、负责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制定全县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 八、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 九、牵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
(一)组织拟订和执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现金管理制度。 (二)编制全县财政收支旬、月报等财政预算执行报表;分析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预测财政收支走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牵头组织县级预算执行,依据下达的县级预算指标做好资金拨付管理,汇总、审核、核算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 (三)统一对口协调人民银行国库业务、国库现金管理及库款管理等事项;监督县级国库严格执行预算法等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制度;指导乡镇财政国库管理业务。 (四)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负责县级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审核全县财政专户开立、变更、撤销申请,按要求报财政部核准备案;负责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及备案工作。 (五)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办理县级财政各项收支、资金调拨、往来款项及债权债务的会计核算。 (六)核定各乡镇财政资金留用比例,办理与下级往来资金测算、调度;负责县级国库库款管理、分析等工作;开展县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七)负责县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拨付、会计核算工作;办理社会保险基金国库账户资金划转及会计核算等工作。 (八)负责全县财政总决算编制工作,组织全县部门决算汇编及公开工作。 (九)研究制定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的相关政策和制度,牵头组织县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十)负责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做好还本付息资金的收付及相关会计核算。 (十一)负责县级非税收入缴库、退库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科室研究提出县级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需求;配合有关科室建设、管理、维护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 (十三)会同有关科室建设财政国库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 (十四)拟订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有关政策。 (十五)拟订全县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 (十六)负责县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合同备案 和采购方式审批工作。 (十七)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 (十八)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投诉处理等工作。 (十九)负责与统计部门的业务联系,向综合经济部门提供年度财政统计资料。 (二十)办理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
1.分析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预测财政收支走势,并提出对策建议。 2.编制全县财政收支旬、月报等财政预算执行报表。编制汇总审核全县库款现金流月报、专户月报; 3.牵头组织县级预算执行,联系税务、人行国库等部门,做好组织收入协调工作,每月调度全县收入情况,对乡镇组织收入进行督导,完成年度收入任务。4.负责与统计部门的业务联系,向综合经济部门提供年度财政统计资料。 5.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与人民银行国库日常业务联系,办理国库资金退库、更正等业务。 6.拟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负责动态监控系统。 7.县级国库库款管理、分析。 8.县级非税收入缴库、退库工作,整理国库非税收入、退库凭证等。 9.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 10.科室档案管理,各级文件的收发、管理、归档。 11.办理社会保险基金国库账户资金划转。 12.全县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申请。 13.县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做好上下级资金往来、及时做好调度款拨付等。 14.编制全县总决算(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 15.部门决算编审、公开。 16.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编报。 17.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做好还本付息资金的拨付及相关会计核算。1.负责拟订县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及配套管理制度,研究拟订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县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培训等工作。 18.负责编制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确定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并动态调整全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及县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19.牵头组织县级政府采购计划的编报及备案工作。 20.负责县级部门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 21.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22.负责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功能的贯彻落实工作。 23.负责受理供应商等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提起的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并依法依规提出处理决定建议。 24.牵头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县级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 25.负责县级及全县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26.承担全县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对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进行业务指导。 27.办理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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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科室所有工作任务。 |
1.预算执行分析工作。 2.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 3.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工作。 4.资金拨付工作 5.关于预算资金调度工作。 6.财政总决算编审和公开工作。 7.部门决算编审和公开工作。 8.银行账户开设和管理工作。 9.财政专户资金拨付和核算工作。 10.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 11.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 12.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 13.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14.财政统计和数据提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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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济建设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
科室 编制数 |
实有 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任务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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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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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能源、粮食、储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二、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三、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 四、拟订县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五、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六、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政策。 七、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 八、拟订促进资源节约、资源勘探、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林业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
1、负责县级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项目有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2、审核县级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性资金。 3、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与财务管理。 4、负责管理县级级粮食专项储备等政策性补贴资金。 5、负责联系单位财政资金的管理,对其年度预算提出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
1、 部门预算管理工作。 2、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 、部门决算管理工作。 4、 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5、研究制定相关财政政策工作。 |
1 |
1 |
综合管理 |
承担经济建设科全面工作 |
1、上级基建投资项目配套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2、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3、财政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配合机制 4、有关经济建设科文件签发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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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行政政法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
科室 编制数 |
实有 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任务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一、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二、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三、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开支标准和定额。 四、拟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
1.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2.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3.拟定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开支标准和定额。 4.遵照执行上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统一 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
1.承担所联系部门的预算管理,组织指导所联系部门(单位)提报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的建议并审核,配合预算科审定、批复部门预算,督促部门(单位)按规定及时公开部门预算信息。 2.配合国库科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的年度决算,督促指导所联系部门按要求及时公开部门决算信息。 3.组织和指导所联系部门(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研究制定行政政法科相关财政政策工作。 5.牵头制定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县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合规性审核,配合相关单位做好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6.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指导工作。 7.遵照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指导监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
1 |
1 |
综合岗位 |
(1)全面负责科室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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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教科文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
科室 编制数 |
实有 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任务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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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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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所联系单位的预决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等有关工作,拟订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财政政策及有关制度。 二、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承担所监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
(一)承担科技、教育、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广电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二)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三)推进科技、教育资金管理机制改革。 (四)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牵头拟订人才发展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工作经费管理有关工作。 (六)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财政政策及有关制度。 (七)承担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具体事项,负责所监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
1.承担所联系部门和单位部门预算有关工作 2.承担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有关工作 3.承担所联系部门和单位部门决算有关工作 4.负责拟订科技、教育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 5.对县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合规性审核,按规定批复和下达资金 6.指导所联系部门完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7.负责拟订人才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三定”规定明确由行政政法科承担) 8.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等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 9.承担国有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
1 |
1 |
正职岗位 |
(1)负责支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2)主持科室全面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承担科室工作任务1,2,3,4,5,6,7,8,9 |
1.财政科技政策研究拟订工作。 2.教育、科技经费统计分析工作。 3.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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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社会保障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
科室 编制数 |
实有 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任务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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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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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医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二、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三、参与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四、牵头承担全县农民工就业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 |
(一)负责掌握所联系部门主体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体系建设和所联系部门全县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拟订工作。 (二)研究提出财政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医保等事业发展方面政策建议,负责有关政策协调工作; (三)组织和指导所联系部门(单位)按照“全口径、一体化”要求提出编制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的建议;审核所联系部门(单位)提报的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安排建议;配合预算科审定、批复所联系部门预算,督促其在法定时限内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并按规定及时公开部门预算信息。 (四)管理市以上和县本级安排的促进就业创业、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离休干部“两费”保障、优抚安置、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民政社会服务、医疗保障和救助、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专项资金,牵头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配合县业务主管部门科学制定主管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督促部门(单位)加强项目库管理,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提前做好项目入库储备;对县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合规性审核,按规定批复和下达资金;会同县业务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五)配合、组织和指导所联系部门(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督促其按规定做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结果报告及绩效信息公开等有关工作;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财政审核、抽查复核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由财政部门牵头的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重大政策和项目及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等工作,加强绩效结果管理应用。 (六)督促与分析所联系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指导其科学编制年度预算执行计划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配合国库科、集中支付中心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及时做好预警核实处置和支出预警反馈;审核所联系部门(单位)提出的有关预算资金调剂、预算调整的意见;督促所联系部门(单位)按规定做好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有关工作;配合国库科审定、批复所联系部门决算,督促其在法定时限内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并按规定及时公开部门决算信息。 (七)配合、指导所联系部门(单位)加强资产管理,承担所联系部门和单位新增资产(不含房地产和公务用车)配置,存量资产使用、处置、收益、产权、绩效等日常管理工作。 (八)会同所联系部门研究拟订相关预算支出标准,加强预算支出标准的实施应用;指导所联系部门(单位)完善内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资金分配使用具体办法、强化部门内部控制管理,有效防控业务和管理风险。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制定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并拨付资金;制定社会保障风险基金储备政策;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社保基金提出保值增值建议;配合主管部门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基金统筹有关政策;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精算,分析基金可持续状况并提出预警预案措施;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有关工作。 (十一)牵头承担全县农民工就业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牵头负责特困单位离休干部“两费”和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政策落实。 (十二)办理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
1.负责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部门预算 2.做好所联系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3.承担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 4.研究制定部门和单位相关财政政策 5.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预算安排建议 6.审核所联系部门和单位财务决算 7.参与制定相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8.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9.编制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10.审核汇总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11.牵头承担全县农民工就业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 12.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 |
1 |
业务岗位 |
1.负责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部门预算 2.做好所联系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3.承担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 4.研究制定部门和单位相关财政政策 5.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预算安排建议 6.审核所联系部门和单位财务决算 7.参与制定相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8.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9.编制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10.审核汇总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11.牵头承担全县农民工就业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 12.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由社会保障科牵头,有关科室配合;对因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按照部门归口管理原则,由具体项目资金归口管理科室负责,社会保障科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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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农业农村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
科室 编制数 |
实有 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任务 |
科室间职责边界事项 |
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负责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
农业农村科。承担农业农村、水利、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负责牵头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等涉农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分配及绩效评价等工作。承担涉农补贴管理工作。参与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工作。 |
1.负责掌握所联系部门主体业务的全县基本情况,参与所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拟订工作。 2.研究提出财政支持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和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的政策建议,对所联系部门提出的财政支出政策进行审核,促进财政支农资源合理配置。 3.组织和指导所联系部门按照“全口径、一体化”要求提出编制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的建议;审核所联系部门提报的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安排建议;配合预算科审定、批复部门预算,督促所联系部门在法定时限内批复预算,按规定及时公开部门预算信息。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配合县业务主管部门科学制定主管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督促部门加强项目库管理,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提前做好项目入库储备。对县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合规性审核,按规定批复和下达资金。会同县业务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5.组织和指导所联系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督促其按规定做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结果报告及绩效信息公开等有关工作。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财政审核、抽查复核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由财政部门牵头的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重大政策和项目及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等工作,加强绩效结果管理应用。 6.督促与分析所联系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指导其科学编制年度预算执行计划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配合国库科、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及时做好预警核实处置和支出预警反馈;审核所联系部门提出的有关预算资金调剂、预算调整的意见;联系对口部门按规定做好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有关工作;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的年度决算。督促指导所联系部门按要求及时公开部门决算信息。 7.指导所联系部门(单位)加强资产管理,承担所联系部门和单位新增资产(不含房地产和公务用车)配置,存量资产使用、处置、收益、产权、绩效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所联系部门(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标准、配置、处置等管理工作。 8.会同所联系部门加强预算支出标准的实施应用;指导所联系部门完善内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资金分配使用具体办法,强化部门内部控制管理,有效防控业务和管理风险。 9.牵头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组织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综合绩效评价。 10.牵头负责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单位)研究拟订支持乡村振兴的财政政策。 11.牵头负责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单位)研究拟订财政扶贫政策。 12.协助基层财政管理服务中心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棉花目标价格补贴等农业补贴资金管理工作和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系统管理。 13.参与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工作。 14.对全县财政支农工作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15.办理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
1 |
1 |
正职岗 |
承担科室所有工作任务 |
(一)关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由县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组统一领导,日常工作由农业农村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资金管理。县级资金由农业农村科会同有关科室(单位)统一研究提出分配意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报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审核后下达,并统一录入预算指标;中央、省级、市级资金由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研究提出分配意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农业农村科下达,相关资金管理科分别录入预算指标。 2.项目管理。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涉农项目及相关业务,根据该项目的牵头县级职能部门,一般按照部门归口管理原则确定局内业务牵头科室,具体负责协调解决政策落实、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绩效评价。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综合绩效评价,由农业农村科会同预算绩效管理科组织开展。上级明确要求开展单项绩效评价的涉农项目,由相关资金管理科按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开展。 (二)关于乡村振兴。由县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组统一领导,日常工作由农业农村科牵头,五大振兴由相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1.产业振兴。由农业农村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人才振兴。由农业农村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文化振兴。由教科文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生态振兴。由经济建设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组织振兴。由行政政法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关于脱贫攻坚。由县财政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日常工作由农业农村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专项扶贫。由农业农村科负责。 2.行业扶贫。由各相关科室(单位)分别负责。 3.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由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各相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 (四)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工作由农业农村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其中,美丽乡村由农业农村科负责;村庄规划、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美丽村居、农村“厕所革命”、农村道路、农村垃圾治理由经济建设科负责。 (五)关于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系统。基层财政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一本通”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具体补贴资金的管理。 (六)关于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央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工作。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资金(含中央渔业发展和船舶报废拆解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央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由经济建设科负责管理。 |
11.工商贸易和金融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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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部门 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一、负责研究制定全县财政金融政策; 二、履行国有地方金融企业出资人职责;三、负责制定全县PPP相关政策制度。四、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等有关工作。五、参与工信、商务等部门产业政策研究、拟定财政政策及实施等工作。六、研究拟订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政策、制度,提出县级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提出县级政府引导基金收益安排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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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订全县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财政政策。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拟订全县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牵头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承担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和国有资本流转等工作。承担国有金融资本运行质量监测工作。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及改制、上市、资本金变动方案。编制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监督相关金融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县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所监管金融企业股权董(监)事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提出有关股权董(监)事、财务总监委派人选建议。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报告。起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情况报告。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县场监管、大数据、军民融合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产业政策研究,拟订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大数据产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外经贸和内贸流通等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研究拟订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政策、制度,提出县级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对县级政府引导基金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县级政府引导基金收益安排建议。承担县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理事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
(一)拟订全县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财政政策,引导金融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负责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普惠金融工作。 (二)承担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发挥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主体作用,利用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负责全县农业保险、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等工作;牵头负责制定担保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三)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牵头拟订支持地方金融业发展、推动金融改革创新等财政扶持政策。(四)研究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监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问题,建立完善金融风险保障和处置机制,提出财政应对措施。(五)拟订全县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审核汇总全县地方金融企业快报、决算数据并实行监督管理,开展地方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六)牵头拟订全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策制度,并对国家和省、市、县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七)贯彻国家、省、市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制度政策,指导地方国有金融机构开展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八)负责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承担县级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产权评估、产权转让、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产权流转管理等工作,加强所监管金融企业财务监管。监督所监管金融企业及其重点子公司设立、改制重组、增资扩股、分并合立、无偿划转、上市发行等国有股权变动和确认行为。(九)负责建立国有金融资本统计监测制度,完整反映国有金融资本的总量、投向、布局、处置、收益等情况,承担国有金融资本运行质量监测分析工作。(十)负责依法依规加强对所监管金融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和发展战略规划及改制、上市、资本金变动等方案,参与所监管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决策。参与制定县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金融机构章程并按照章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十一)负责加强对所监管金融企业国有资本收支管理;拟订县级国有金融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办法,监督相关金融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十二)拟订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办法,编制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决算;监督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研究提出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中长期规划。(十三)拟订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完善评价体系。(十四)研究建立县级国有金融机构资本补充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优化县级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的思路建议,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经营收益合理使用机制。(十五)拟订县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制度,科学设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加强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十六)负责拟订县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十七)负责所监管金融企业股权董(监)事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提出有关股权董(监)事、财务总监委派人选建议,明确股权董(监)事选派、轮换、履职、薪酬、责任追究等事项,依法参与公司治理决策。负责对所监管金融企业股权董(监)事、财务总监等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与考核。(十八)负责起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情况报告,做好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布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状况。(十九)负责掌握所联系部门(单位)主体业务的全县基本情况;(二十)参与所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拟订工作。(二十一)组织提出财政支持工业、外经贸、大数据等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二十二)审核所联系部门提出的财政支出政策。(二十三)组织和指导所联系部门(单位)提出编制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的建议;审核所联系部门(单位)提报的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安排建议。(二十四)配合预算科审定、批复部门预算,督促所联系部门(单位)在法定时限内批复预算,并及时公开部门预算。(二十五)制定财政支持工业转型、质量发展和市场监管、商贸发展和市场开拓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十六)组织和指导所联系部门(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督促其按规定做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结果报告及绩效信息公开等有关工作。(二十七)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财政审核、抽查复核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由财政部门牵头的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重大政策和项目及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等工作,加强绩效结果管理应用。(二十八)督促与分析所联系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指导其科学编制年度预算执行计划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配合国库科、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及时做好预警核实处置和支出预警反馈。(二十九)审核所联系部门(单位)提出的有关预算资金调剂、预算调整的意见;联系对口部门(单位)按规定做好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有关工作;配合国库科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的年度决算。督促指导所联系部门按要求及时公开部门决算信息。(三十)指导所联系部门(单位)加强资产管理,承担所联系部门和单位新增资产(不含房地产和公务用车)配置,存量资产使用、处置、收益、产权、绩效等日常管理工作。(三十一)会同所联系部门(单位)研究拟订相关预算支出标准,加强预算支出标准的实施应用;指导所联系部门完善内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资金分配使用具体办法、强化部门内部控制管理,有效防控业务和管理风险。(三十二)负责拟订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工业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督管理等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三十三)参与研究制定全县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工业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等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三十四)研究拟订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政策、制度,提出县级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提出县级政府引导基金收益安排建议。(三十五)办理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
1 |
1 |
业务 岗位 |
(1)全面负责科室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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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资产管理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
科室 编制数 |
实有 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任务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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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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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提出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牵头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国企国资改革相关工作。 二、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汇总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 四、拟订企业国有资产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 五、负责拟订县财政局履行企业(资本)出资人职责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六、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七、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
(一)牵头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拟订国有资产报告相关制度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组织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国有资产报告的审议意见。 (二)参与研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政策和制度,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改组、住房补贴制度改革等有关工作,管理有关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参与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工作,并拟订相关财政政策,管理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参与研究拟订国有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机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机制等相关政策。 (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组织实施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承担国有资产管理综合绩效评价和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五)贯彻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汇总编制年度国有企业(含文化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月度国有企业财务主要指标,编制国有企业财务会计统计资料;负责企业财务信息分析。 (六)负责县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有关工作,提出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建议,拟订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拟订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股权董事管理等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办理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
1.牵头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 2.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3.拟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租赁业务管理政策。 4.统计汇总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 5.统计汇总全县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并撰写分析报告。 6.负责县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有关工作,拟订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 7.办理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
1 |
1 |
综合岗位 |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第 1--11 项。 |
1.关于行政事业资产(包括公务用车)管理。 2.关于国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工作。 3.关于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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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会计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
科室 编制数 |
实有 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任务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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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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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部门职责 |
1、会计法规制度贯彻实施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高级会计师推荐评审 4、高端会计人才培养 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6、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 7、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8、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工作 9、拟定财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0、牵头制定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
1、会计法规制度贯彻实施。及时转发上级文件,提出我县贯彻实施意见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件要求,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地做好了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3、高级会计师推荐评审。认真做好全县副高级职称资料参评的审核提报工作,对成绩合格人员参评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及时上报参审 4、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做好通知下达工作,高端会计人才自行申报,将材料上报市局 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全县会计人员参加网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同时做好参训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成绩备案注册工作 6、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完成年度备案 7、监督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有关情况,提出完善财税法规、政策和加强财税管理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督 8、根据中央省市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范围和重点,确定组织开展全县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9、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对被查单位进行处理处罚 10、牵头局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定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1、承担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组织对局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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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岗位 |
承担科室全部职责及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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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法规税政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 |
科室 编制数 |
实有 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任务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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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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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承担法治财政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县财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 四、研究提出实施全县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县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起草税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承担县级权限内的税收政策管理工作。 五、开展税费政策绩效评价、税源调查、税费收入变化情况分析工作。负责全县税收保障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承担县税收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
(一)拟订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法治财政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县财政局拟订或参与拟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并牵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审核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方面的条款,提出补充、修改、完善的建议。 (三)负责推进全县财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落实局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财政系统权责清单,牵头清理、审核、确认财政权责事项,并按规定实施动态管理。 (四)负责财政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建设,组织财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财政行政处罚进行合法性审核,组织财政行政处罚听证;组织财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资格认定。 (五)负责组织全县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拟订财政部门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考核验收。 (六)负责牵头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他诉讼和仲裁案件。 (七)负责局机关法律顾问日常管理工作,为局各科室(单位)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八)承办县级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九)负责研究制定全县税费改革方案,分析研究国家和省市税收发展战略和税费改革对我县的影响,提出贯彻落实的政策建议。 (十)负责贯彻落实并解释税收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授权,研究提出相关税种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提出对全县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 (十一)承担县级权限内的税收政策管理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对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反映税收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税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二)负责全县税收保障和税式支出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承担县税收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税收立法征求意见工作,提出税收立法修订建议;研究税收理论和地方税收体系建设问题,提出税收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宣传税收法律和政策。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开展关税及进口税收政策对我县影响的分析研究工作,提出政策调整建议。 (十五)参与中央和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承担清理乱收费相关工作。 (十六)办理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
1、扎实做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干部法治宣传教育、社会财政普法宣传(工作规范1)。 2、根据法律法规及部门职责变动情况,动态管理《沂水县财政局权责清单》(工作规范2) 3、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程序要求,积极推动各项制度落实执行(工作规范3)。 4、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工作规范4)。 5、对涉及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重大财政政策、财政宏观调控政策等重大决策事项及有关重要政策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5)。 6、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开展定期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工作规范6)。 7、及时梳理国家和省、市出台的财税优惠政策,推动政策落实,积极配合开展税制改革调研工作(工作规范7)。 8、负责全县税收保障相关工作,确保涉税信息采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工作规范8)。 9、认真履行税政管理职责,扎实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工作规范9)。 10、严格把握政策,扎实做好完成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工作规范10)。 11、承担本局行政复议具体工作(工作规范11)。 12、承担本局行政诉讼具体工作(工作规范12)。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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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岗位 |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第1—13项 |
(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边界事项配合机制1)。 (二)重大决策审核工作(边界事项配合机制2)。 (三)税收保障工作 (边界事项配合机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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