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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财政局科室间职责边界事项协调配合机制(2024)

索  引  号: yishuixczj2232113/2024-0000066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5-0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财政局科室间职责边界事项协调配合机制(2024)

沂水县财政局

科室间职责边界事项协调配合机制












20245





(一)沂水县财政局科室职责边界事项...................... 1

(二)预算编制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4

(三)预算指标管理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7

(四)县级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配合机制.............. 8

(五)财政暂付款管理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9

(六)审计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10

(七)财政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11

(八)财政支持经济社会综合性政策....................... 13

(九)县级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协调配合机制....... 14

(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16

(十一)预算执行绩效跟踪监控协调配合机制............... 17

(十二)绩效评价协调配合机制........................... 18

(十三)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协调配合机制............... 19

(十四)财政管理绩效评价考核协调配合机制............... 20

(十五)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建设协调配合机制............... 21

(十六)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科室间职责边界事项协调配合机制 22

(十七)国库科科室间职责边界事项协调配合机制........... 24

(十八)经济建设科上级基建投资项目配套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29

(十九)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30

(二十)财政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配合机制. 31

(二十一)有关经济建设科文件签发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32

(二十二)教育科技职责边界事项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33

(二十三)农业农村科与其他科室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34

(二十四)资产管理科职责边界事项....................... 37

(二十五)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39

(二十六)重大决策审核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40

(二十七)税收保障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41



沂水县财政局科室职责边界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相关科室

备注


1


预算编制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负责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科室、预算科、国库科、国库支付中心、支出管理科、社会保障科、资产管理科、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预算绩效管理科、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信息中心




2


预算指标管理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预算科、国库科、集中支付中心、各资金管理科



3


县级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配合机制


预算科、支出管理科



4

财政暂付款管理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预算科、国库科



5


审计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预算科、办公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其他相关科室



6


财政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预算科、法规税政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农业农村科、工商贸易科、金融科



7


财政支持经济社会综合性政策

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预算科、其他相关科室



8


县级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协调配合机制


预算绩效管理科、各支出管理科、信息中心



9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预算绩效管理科、各支出管理科



10


预算执行绩效跟踪监控协调配合机制

预算绩效管理科、各支出管理科



11


绩效评价协调配合机制

预算绩效管理科、各支出管理科



12


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协调配合机制


预算绩效管理科、预算科



13


财政管理绩效评价考核协调配合机制


预算绩效管理科、预算科、各有关科室



14

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建设协调配合机制


预算绩效管理科、信息中心



15

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科室间职责边界

事项协调配合机制

预算科、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国库科、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投资评审中心



16


国库科科室间职责边界事项协调配合机制


国库科、各相关科室



17


上级基建投资项目配套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经济建设科、各业务科室



18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农业农村科、经济建设科



序号

事项名称

相关科室

备注


19


财政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配合机制


经济建设科、各业务科



20


有关经济建设科文件签发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经济建设科、办公室



21


教育科技职责边界事项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教科文科、会计科、各有关科室



22


农业农村科与其他科室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农业农村科、各有关科室



23


资产管理科职责边界事项


各支出科室

办公室、企业债务金融科、经建科、教科文科、城投集团

经济建设科、农业农村科、教科文科、金融科



24


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法规税政科、各业务科室



25


重大决策审核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法规税政科、各业务科室



26

税收保障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法规税政科、各业务科室



预算编制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一、审核机制

为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机制,按照局内部管理制度要求,成立局部门预算审核委员会,负责听取并审定部门单位年度收支预算安排建议和非税收入预算及执收成本的核定情况。按照业务划分,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由预算科牵头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资产管理科牵头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社会保障科牵头编制,政府债务收支预算(计划)由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牵头编制。

二、科室职责分工

1. 负责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科室:牵头审核部门单位非税收入预算,提出建议数报局部门预算审核委员会审定,下达批复部门单位非税收入预算;配合各支出管理科落实非税收入执收成本。

2. 预算科:牵头编制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汇总整理各级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联系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人社部门做好有关机构和人事编制、工资政策及标准核定等工作;制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管理办法;起草编制部门预算通知,负责布置部门预算编审业务和软件培训工作;负责预算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制定和修订部门预算录入、输出和分析汇总表格;根据以前年度预算收支情况,结合经济发展趋势,测算县级财力,并提出县级支出预算安排的原则、指导思想和重点;根据部门收支计划建议的审定意见,结合财力情况和支出保障重点,提出县级综合预算安排建议,经局党组审定后,报县政府批准;根据县政府批准的县级综合预算盘子,组织协调负责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科室和各支出管理科下达非税收入预算及支出预算控制数;根据部门预算草案的审定意见,汇总编制县级政府预算草案,经局党组研究后按程序报县政府批准并提交县审定;根据县批准的县级预算,组织协调各支出管理科批复县直各部门预算。

3. 国库科、国库支付中心:提供上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数据资料。

4. 支出管理科:熟悉并全面掌握归口管理部门单位的职责、人员编制、资产状况、财务收支规模等基础信息和年度工作任务,配合预算科维护和管理预算管理系统,对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配合预算科做好归口管理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布置工作,具体负责对归口管理部门单位的业务指导;配合负责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科室落实非税收入预算;牵头审核落实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提出执收成本建议数;受理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单位上报的基础信息和支出预算申请,严格审核把关;组织部门单位搞好项目预算论证,并按轻重缓急排定顺序,提出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建议;核定下达归口管理部门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控制数;受理审核归口管理部门编报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受理审核归口管理部门上报的部门预算草案;按规定格式批复归口管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5. 社会保障科:除承担支出管理科的职责外,牵头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6. 资产管理科:除承担支出管理科的职责外,牵头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库为依据,提供部门预算单位的资产数据资料,并配合其他支出管理科审核落实部门预算单位上报资产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7.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县级部门预算中财政性投资项目和县级城建项目评审,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

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牵头组织县直各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审核工作,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会同各支出管理科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并负责具体执行。负责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方面的工作,会同各支出管理科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审核。

9. 预算绩效管理科:负责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工作,会同各支出管理科做好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

10. 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负责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测算,提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预算安排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县级城建项目支出预算。

11. 信息中心:为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硬件和技术支持,保障其平稳、安全运行。


预算指标管理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一、预算科牵头负责预算指标管理

二、年初部门预算指标

()年初部门预算批复的指标由预算科会同国库科、国库支付中心集中导入系统。

()其他预算指标由预算科和各资金管理科录入系统。

三、年度执行中预算指标

()上级转移支付指标由各资金管理科负责录入系统。

()总预算追加各科室的指标,在追加指标来源确定后由预算科负责录入系统。

()年度执行中下达的指标文件,由预算科负责录入系统。











县级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配合机制


一、县级预算支出标准建设机制

县级预算支出标准建设实行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由县财政局统一组织,县财政局和县业务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二、责任科室分工

1.预算科:负责牵头制定县级预算支出标准管理规章制度;负责修订并发布新预算年度的预算支出标准;负责制定所牵头(参与)的相关预算支出标准;指导支出管理科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预算支出标准管理其他事宜。

2.支出管理科:负责制定所牵头(参与)的相关预算支出标准;配合预算科修订新预算年度的预算支出标准;负责审核归口预算部门提出的支出标准,指导归口管理预算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财政暂付款管理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一、暂付款清理消化方案制定

()预算科负责制定县级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预算科会同国库科督导县区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

二、统计报告及账务处理

国库科负责全县财政暂付款统计报告及账务处理工作。
















审计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一、迎审准备阶段

1、预算科接到审计通知后,将审计要求和审计组成员名单转发科室,相关科室确定本科室审计联络人、装订整理审计所需资料。

2、预算科协调办公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和物业,落实好审计组所需办公地点、办公用品、办公网络等事项。

二、审计进驻阶段

1、预算科及相关科室按审计组要求报送审计资料。

2、预算科及相关科室对审计取证事项,向审计部门做出说明,确认事项取证由科室负责人签字,预算科收集签字后的取证单盖章报审计组。

3、预算科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后,再次和审计组进行沟通,对非问题事项做出说明。

三、审计问题整改及公开阶段

1、根据审计报告对整改工作的要求,预算科牵头组织各相关科室进行整改,整改资料由预算科汇总报审计部门。

2、整改资料经审计部门审核同意后,预算科将整改情况报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3、预算科及相关科室分别将审计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财政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一、财政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工作内容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从税费政策、基本建设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建设、科技创新、文化产业和旅游发展、农业农村、十强产业、民营经济、实体经济、军民融合发展、双招双引、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和财政金融政策联动配合等方面,积极做好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工作。

二、根据工作内容抓好组织实施

()预算科总牵头,汇总各有关科室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有关政策。

()法规税政科负责涉及税费优惠政策的研究和落实。

()经济建设科负责涉及基本建设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政策的研究和落实。

(四)行政政法科负责涉及人才建设方面的政策的研究和落实。

(五)教科文科负责涉及科技创新、文化产业和旅游发展方面的政策的研究和落实。

(六)农业农村科负责涉及农业农村方面的政策的研究和落实。

(七)工商贸易科牵头负责涉及民营经济、实体经济、军民融合发展、双招双引、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方面的政策的研究和落实。

(八)金融科负责涉及财政金融政策联动配合方面的政策的研究和落实。



















财政支持经济社会综合性政策

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一、 政策内容界定

县委、县政府出台实施的重大系统性改革或综合性政策

二、根据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一)预算科牵头负责政策研究论证、征求意见等前期工作,主要是汇总反馈政策实施后的财力支撑能力等意见建议。

(二)政策文件出台实施后,按照其中我局牵头或配合工作任务,确定牵头科室。

(三)政策涉及科室具体负责支持经济社会综合性政策落实。



县级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协调配合机制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的思路,基本建成覆盖主要行业领域、指标框架合理、标准清晰明确、依据科学充分、与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有机衔接的市级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以下简称市级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更好地促进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深化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评价质量等工作,推动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升预算评审效能,为逐步建立全面完整、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管理新体系奠定基础。

二、组织实施

该项具体由预算绩效管理科统筹组织,各支出管理科、信息中心分工负责。

(一)预算绩效管理科。制定总体任务规划,明确预算绩效指标体系的建设要求、基本框架、行业分类标准,把握建设计划进度,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制定项目(政策)支出通用绩效指标标准,对经各支出管理科审核的部门预算整体和项目(政策)支出行业领域绩效指标标准组织评审,整合形成县级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库。

(二)各支出管理科。督促、指导县直预算部门按要求做好绩效指标设置、绩效指标值数据统计等工作,并对其提交的绩效指标规范性、完整性进行把关,确保绩效指标质量符合要求。

(三)信息中心。结合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做好县级预算绩效指标相关系统模块的开发及运维。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一、绩效目标前置

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先导的预算编制模式,使绩效目标成为预算申报和审核的重要条件,由预算科会同预算绩效管理科负责,各支出管理科配合。

二、制定办法和规程

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的制订由预算绩效管理科负责,各支出管理科配合。

三、绩效目标审核

绩效目标审核分为初审、复审两个环节,初审由各支出管理科负责,复审由预算绩效管理科负责;审核确定的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下达,由各支出管理科负责。











预算执行绩效跟踪监控协调配合机制


一、 跟踪管理

实施预算执行绩效跟踪管理,包括建立绩效目标动态管理台账、掌握绩效目标完成进度、分析预算执行质量、查找项目执行偏差和督促整改等,由各支出管理科负责;对有重大问题的预算绩效项目需跟踪查处的,由财政监督办负责。

二、 反馈机制

设定绩效目标跟踪管理流程及信息反馈机制,由预算绩效管理科负责,各支出管理科配合。


绩效评价协调配合机制


一、制定办法规程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办法、操作规程及共性指标体系的制订,由预算绩效管理科负责,有关科室(单位)配合;财政资金具体项目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和个性指标的制订,由各支出管理科负责,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二、组织实施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包括部门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部门自评督导管理工作,由各支出管理科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科配合;财政重点评价,由预算绩效管理科牵头组织,各支出管理科分别实施,其中领导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重点项目,由预算绩效管理科具体组织实施。




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协调配合机制


一、 反馈绩效评价结果

督促主管部门进行整改,由各支出管理科负责。

二、 提出意见和建议

按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关规定,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由预算绩效管理科负责。

三、 汇总与公开

根据全部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汇总形成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由预算绩效管理科会同预算科负责。














财政管理绩效评价考核协调配合机制


一、 省级综合评价迎评工作

对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的各市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迎评工作任务,由预算绩效管理科牵头组织,各有关科室(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 市级综合评价实施工作

市对各县区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由预算绩效管理科会同预算科组织实施,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建设协调配合机制


一、 前期调研

认真开展前期调研,提出系统预期目标和功能需求,拟订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实施方案,由预算绩效管理科会同信息中心负责。

二、 开发、升级、应用和维护工作

组织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开发、升级、应用和维护管理工作,由预算绩效管理科负责,信息中心配合。

三、 数据资源共享

融合其他财政业务管理系统,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信息支撑,由信息中心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科室间职责边界事项协调配合机制


一、关于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工作。全县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纳入预算管理工作,由预算科牵头负责;县级政府债券额度、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县县重大项目债券安排意见、县级预算调整方案、县级债务预算(计划),由预算科牵头组织,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全县政府债务新增限额的申请、对下因素法测算分配、项目管理等工作,由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还本付息公告披露等工作,由债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的拨付工作,由国库科负责,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配合;拟订还本付息方案、对拖欠本息的县县和县直单位催收并提出分类处理意见,由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县县欠息、罚息结算扣款,由预算科负责;国债转贷专户、国际金融组织与外国政府贷款赠款专户、还本付息专户会计核算工作,由国库科负责。

三、关于化解部门政府性债务工作。推动化解政府债务工作,由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有关科室配合。教育、医疗等具体领域的化债工作由有关科室负责,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配合。

四、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债务工作。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的政府购买棚改、大班额、农村公路等服务形成的债务,由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负责做好后续相关工作,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配合。

五、关于清理甄别PPP项目合规性工作。清理甄别PPP项目合规性工作,由相关事业单位负责。

六、关于贷款赠款项目评审工作。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评审工作,由投资评审中心承担,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配合。

七、关于外债项目管理经费。统一通过相关部门预算保障。


国库科科室间职责边界事项协调配合机制


一、预算执行分析工作

国库科牵头负责全县和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分析工作,各有关科室配合。其中,综合科负责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和预测等情况;法规税政科负责税收和非税收入政策、减税降费成效、税收收入预测等情况;预算科负责预算安排、重点支出资金需求等情况;社会保障科负责社保基金预算执行和分析情况;资产管理科负责国资预算执行和分析情况;其他科室负责根据需要和职责分工提供相关情况。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

国库科与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共同研究提出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国库科负责业务指导,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三、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工作

国库科与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共同负责制定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负责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日常管理工作。

四、资金拨付

国库科负责县级财政资金的拨付管理工作。有关科室拟订资金管理办法、下达预拨资金及部门借款指标文件应会签国库科,下达的预算指标文件应抄送国库科。对于非部门预算单位和涉密、特殊预算单位资金拨付,由国库科根据各相关科室录入的预算指标信息和单位报送的纸质用款申请,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生成和下达用款计划,发送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五、县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

国库科每月对国库资金进行核算,测算确定资金需求,向省财政厅发起调度申请,并及时与预算科及相关科室对账。年终,与省财政厅做好上下级往来核算。

六、财政总决算编审和公开

财政总决算表格设计、工作部署及数字汇总,资金往来账目核算以及财政收支统计,由国库科负责。预算科、社会保障科、资产管理科、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等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编制相关内容,并提供国库科汇总。总决算汇审事项以国库科为主,预算科、社会保障科、资产管理科、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配合;结算事项以预算科为主,国库科配合;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政府决算草案的编制由预算科牵头,国库科、社会保障科、资产管理科等相关科室配合;政府决算报告公开,由办公室会同预算科、国库科、社会保障科、资产管理科负责;政府决算报表公开,由预算科会同办公室、国库科、社会保障科、资产管理科负责。

七、部门决算编审和公开

国库科牵头全县部门决算的布置、培训、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组织县级部门决算公开,各相关科室参与。各部门预算管理科负责归口联系单位部门决算的审核、批复工作。国库科牵头提出部门决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负责,涉及预算绩效的由预算绩效管理科负责。部门预算管理科负责向归口联系单位提出部门决算公开的具体要求,并督促其在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开。

八、银行账户开设和管理

国库科负责县级财政专户的开设和管理。县级预算单位开立、变更银行账户,由部门预算管理科初核,国库科审核批复后,预算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九、财政专户资金拨付和核算

社保基金拨付,由社会保障科负责提出支付建议,国库科据以拨付资金,进行会计核算;非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资金拨付,由相关科室负责提出拨款申请,国库科负责拨付资金,并登记银行存款流水账;相关科室负责登记财政专户资金明细账,并定期与国库科核对收支明细及结余情况。

十、关于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

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要求,有关科室须按规定及时提供股权投资、应收股利、地方政府债券等股权、债务核算所需相关资料,国库科据以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其中,预算科负责提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收回存量资金调入、财政体制年终结算等相关资料;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提供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核算科目及地方政府债券、主权外债等权责发生制核算资料;预算科、政府引导基金管理科及各资金管理科负责提供股权投资、应收股利、投资收益、损益调整等相关资料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支出经济分类核算资料。

十一、关于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法规税政科负责组织拟订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相关制度调整后,应及时提供国库科和相关事业单位。国库科负责县级非税收入缴库、退库、会计核算工作。相关事业单位牵头负责监督县级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各资金管理科具体负责监缴催缴工作。相关事业单位负责受理县直单位非税收入征管系统执收项目申请、停用,管理非税收入征管系统项目库、收入科目库;负责制定非税收入委托代收银行管理制度,组织选择非税收入委托代收银行等;负责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建设和技术维护等工作。法规税政科、国库科根据各自职能提出系统业务需求,明确业务数据要素。

十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

国库科负责县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付工作,并进行相关会计核算会同预算科负责县级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的预算安排;负责编制县级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用款申请。

十三、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

国库科负责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县直各部门、单位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县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组织政府财务报告审核、报送等工作。预算科、社会保障科、资产管理科、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科等有关科室负责提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所需相关资料。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负责审核归口联系县直部门的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并参与国库科组织的编制和会审工作。

十四、财政统计和数据提供

国库科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有关科室负责提供各项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统计资料。对外提供的财政收支情况、财政决算等资料,由国库科牵头负责,相关科室配合,办公室审核把关;对外提供单项或具体领域的非税收入、财政支出等数据,由相关科室牵头负责,国库科配合



经济建设科上级基建投资项目配套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一、协调配合科室

经济建设科、各业务科室

二、职责分工

经济建设科:按照上级基建投资项目配套的有关要求,核定配套资金金额。

各业务科室:根据经济建设科核定金额,按照归口原则,将配套资金落实到位。

三、协作配合流程

(一)经济建设科收到发改等部门上级基建投资配套通知后,对所需配套的项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明确配套资金的主体。按照归口原则,将需财政配套资金的数额转相应的对口科室。

(二)相关科室收到项目配套资金通知后,2日内落实好项目配套资金来源并及时向经济建设科反馈。

(三)经济建设科根据相关科室反馈意见,1日内上报项目配套资金承诺。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一、协调配合科室

农业农村科、经济建设科

二、职责分工

农业农村科:农业农村科负责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的分配,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经济建设科:行文转发下达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指标。

三、协作配合流程

(一)农业农村科收到上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后,负责对资金进行分配,并按要求制定资金管理办法,7日内将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的分配具体科室。

(二)经济建设科收到农业农村科分配的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后,根据文件有关要求,经济建设科7日内将分配资金行文转发下达到具体项目单位。













财政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配合机制


一、协调配合科室

经济建设科、各业务科室

二、职责分工

经济建设科: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制定重点工作计划和重大政策措施,提出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资金分配方案。

各业务科室:按照经济建设科有关措施建议,指导各对口单位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监督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资金使用。

三、协作配合流程

(一)经济建设科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财政系统支持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措施。

(二)各业务科室积极参加有关会议,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有关财政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有关经济建设科文件签发工作协调配合



一、协调配合科室

经济建设科、办公室

二、职责分工

经济建设科:负责文件的起草、下发。

办公室:负责文件校核盖章。

三、协作配合流程

(一)经济建设科根据工作实际,对所行出的文件进行汇报、起草。

(二)经济建设科根据领导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正式文稿,并向办公室提出用章申请。

(三)办公室按公章使用程序,校核文件份数并盖章。




教育科技职责边界事项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一、关于财政科技政策研究拟订工作

支持科技发展、自主创新、推动产学研结合的综合性财政政策措施,由教科文科牵头研究拟订,相关科室配合。涉及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推动产业升级改造、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层面的财政政策,由工商贸易和金融科等对口资金科室牵头研究拟订,相关科室配合。

二、关于教育、科技经费统计分析工作

教科文科负责教育、科技经费统计分析工作,相关科室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三、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由中央财政统一拟订,涉及事业单位通用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由教科文科负责,分类事业单位单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由各有关科室负责,涉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贯彻落实由会计科负责。


农业农村科与其他科室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由县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组统一领导,日常工作由农业农村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资金管理。县级资金由农业农村科会同有关科室(单位)统一研究提出分配意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报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审核后下达;中央、省级、市级资金由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研究提出分配意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农业农村科下达,相关资金管理科分别录入预算指标。

(二)项目管理。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涉农项目及相关业务,根据该项目的牵头县级职能部门,一般按照部门归口管理原则确定局内业务牵头科室,具体负责协调解决政策落实、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绩效评价。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综合绩效评价,由农业农村科会同预算绩效管理科组织开展。上级明确要求开展单项绩效评价的涉农项目,由相关资金管理科按中央、省部署要求开展。

二、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工作

由县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组统一领导,日常工作由农业农村科牵头,五大振兴由相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一)产业振兴。由农业农村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人才振兴。由农业农村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文化振兴。由教科文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生态振兴。由经济建设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振兴。由行政政法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由县财政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日常工作由农业农村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专项扶贫资金。由农业农村科负责。

(二)行业扶贫资金。由各相关科室(单位)分别负责。

(三)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由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各相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

四、财政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日常工作由农业农村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其中,美丽乡村由农业农村科负责;村庄规划、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美丽村居、农村“厕所革命”、农村道路、农村垃圾治理由经济建设科负责。

五、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系统

基层财政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一本通”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具体补贴资金的管理。

六、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央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工作

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资金(含中央渔业发展和船舶报废拆解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央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由经济建设科负责管理。



资产管理科职责边界事项


1.关于行政事业资产(包括公务用车)管理,配合科室:各支出科室

按照统分结合、预算与资产一体化管理原则,资产管理政策制度及配置标准拟订、大数据开发应用,县直部门(单位)资产重点绩效评价、跨部门存量资产调剂等工作,由资产管理科牵头负责;新增资产配置、存量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收益、资产产权、资产绩效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归口部门预算管理科牵头负责。县级资产统计与分析、资产绩效财政重点评价工作,由资产管理科具体实施。公务用车改革、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和编制核定由行政政法科负责。

2.关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工作,配合科室:办公室、工商贸易金融科、经济建设科、教科文科、城投集团

年度国有企业(含文化企业,不含金融企业,下同)财务会计报告、月度国有企业财务主要指标、国有企业财务会计统计资料编制工作,由资产管理科组织具体实施。

3.关于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有关工作,配合科室:经济建设科、农业农村科、教科文科、工商贸易金融科

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由资产管理科牵头负责,经济建设科、农业农村科、教科文科、商贸易金融科等科室配合。其中,商贸易金融科负责提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有关统计数据,教科文科负责提供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说明和有关统计数据,经济建设科、农业农村科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有关统计数据。



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一、协调配合科室

法规税政科、各业务科室

二、职责分工

法规税政科:负责收到送审稿、起草说明等材料后完成审查,作出审查结论并反馈起草科室;文件签署、编制文号 3日内,将规范性文件纸质文本与电子文本、起草说明、合法

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报告和制定依据等材料送县司法局申请登记编号。

各业务科室:负责向法规税政科提交规范性文件纸质清样、起草说明(含制定依据和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内容);根据审查结论,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或者补正程序,提交法规税政科会签后报局领导签发。

三、协作配合流程

(一)法规税政科应当在收到送审稿、起草说明等材料后的 10 日内完成审查,作出审查结论并反馈起草科室。

(二)法规税政科于文件签署、编制文号 3 日内,将规范性文件纸质文本与电子文本、起草说明、合法性审查报告和制定依据等材料送县司法局申请登记编号。

(三)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后,正式印制文件。

四、工作要点

(一)法规税政科应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和要求对文件文稿进行合法性及合规性审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修改建议。

(二)起草阶段未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或征求意见范围不全的文件文稿,可在审核阶段要求起草单位补充征求意见或者自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进行沟通协调。

(三)具体规定不合法的,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重大决策审核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一、协调配合科室

法规税政科、各业务科室

二、职责分工

法规税政科:依据有关规定,就重大行政决策方案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是否超越法定职权,是否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进合法性审查。

各业务科室:承办科室(单位)(涉及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由牵头科室责)应当在完成组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并经内部会签后,将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及相关资料送法规税政科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协作配合流程

(一)法规税政科自受理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及相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的合法性审查;情况复杂的,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二)法规税政科完成合法性审查工作后,向承办科室(单位)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四、工作要点

(一)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及相关资料严格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二)积极沟通协调各方意见,重大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据实上报。在重大决策审查过程中对所涉主要问题有不同意见的,经办人、科长应当与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充分沟通协调,必要时征求相关法律专家或上级机关意见,努力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

(三)完整保存和整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资料,形成档案,保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过程留痕,各流程资料可查询。

税收保障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一、协调配合科室

法规税政科、各业务科室

二、职责分工

法规税政科:负责县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会同税务部门和县大数据局根据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征管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完善协税单位范围、涉税信息内容、信息采集模板及信息报送方式,并对各相关部门、单位涉税信息报送及分析利用等情况进行调度、督导、考核。

各业务科室:应当按照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规定的信息内容、采集模板和报送时限要求,按时报送涉税信息,并确保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推诿扯皮、拖延瞒报。

三、协作配合流程

(一)涉税信息采集范围和信息报送内容实行动态管理,财政、税务等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报涉税(费)信息业务需求。

(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根据财政、税务等信息使用单位分别提出的信息需求情况,及时将有关涉税信息和收入征缴疑点信息推送给相关单位调查处理和分析利用。

(三)财政、税务部门应当每季度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一次涉税信息使用情况,季度终了后15日内通过财税综合涉税信息管理平台报送。

四、工作要点

(一)各科室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涉税信息报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总责。

(二)各科室应当确定一名综合素质高、协调能力强的信息联络员,具体牵头和组织实施本科室涉税信息采集管理工作。

(三)各科室应当通过政务专网登陆县财税综合涉税信息管理平台报送涉税信息。未经批准,不得借助其他公共计算机网络平台进行数据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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