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3-000031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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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政策解读 |
前期,沂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已在网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现将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一、.为什么要编制国土空间规划?
答: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要坚持“多规合一”,不得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国土空间规划的总体框架是什么?
答:国土空间规划的总体框架可概括为“五级三类”。下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服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
1、五级:对应我国的行政管理体系,即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
2、三类: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
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三.如何编制审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答: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为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
全国国土空间规划是全国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侧重战略性,由自然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由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后印发。
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的落实,指导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侧重协调性,由省级政府组织编制,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国务院审批。
市、县(市)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市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突出目标落实、底线约束和各类用地的具体安排,侧重实施性。需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国土空间规划按国家要求报批,其他市、县(市)国土空间规划由市、县(市)政府组织编制,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省政府审批。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细化落实,位于城市开发边界内的乡镇,应当纳入中心城区统筹规划;位于城市开发边界外的乡镇,单独或合并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报市、县(市)政府审批。
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2.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通知(鲁发〔2019〕20号)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05号)
四.如何审查报批市、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答:设区的市、县(市)政府是本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主体。设区的市、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承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等具体工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配合协作,共同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市、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编制完成后,履行专家论证、征求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规委会审议、人大常委会审议等程序。设区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技术初审,初审通过后由设区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本级和所辖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并报省自然资源厅进行技术审查。
2、省自然资源厅以设区的市为单位,对上报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的,提请省规委会会议审议。省规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设区的市政府行文报请省政府批准。省政府批转省自然资源厅办理。
设区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省自然资源厅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由省自然资源厅代拟批复意见,报省政府批准。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省自然资源厅代拟批复意见,报省政府批准。
3、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后,市、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省自然资源厅汇交总体规划矢量数据,纳入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市、县(市)政府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将规划主要内容在政务网站、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政策依据:
1.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工作规则》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1〕11号)
2.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管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6号)
五、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成果要求是什么?
答: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应当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46号)《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鲁自然资字〔2019〕80号)《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报批稿)》等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成果规范完整、内容合法合规、规划科学合理、完成数据库及“一张图”系统建设,具体要件如下:
1、规划文本。包括正文、附表和图件。图件插入文本,或单独形成图集。
2、规划说明。对规划重点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应包括“双评价”和“双评估”主要结论、规划约束性指标和强制性内容说明、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及规划落实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篇章以及城市性质、乡镇主体功能定位等的说明。涉海市县还应包括海洋规划分区的说明等。
3、专题报告。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4、有关材料。包括本级人大常委会和规委会审议意见(复印件)、相邻设区的市政府意见、部门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专家论证意见(复印件)、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以及相关修改意见采纳落实情况说明等。
5、承诺事项落实。过渡期“两规”一致性处理、用地用海审批、开发区审查、成片开发方案等涉及国土空间规划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
6、规划成果数据库及“一张图”系统。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数据库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建设成果报告。
政策依据: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