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双百”考核奖惩办法 沂自然资规发〔2020〕2号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0-0000622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0-03-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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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双百”考核奖惩办法 沂自然资规发〔2020〕2号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双百”考核奖惩办法
为加强内部管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奖惩范围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科室)。
二、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双百”考核指业务工作考核(100分)、综合评议(100分)两个方面。
(一)业务工作情况(100分)。其中综合部分10分,专项业务90分,具体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见附件。
(二)评议(100分)。评议分为副科级以上干部和科室(所)两个层面,分别使用A、B票,评议分为好(100分)、较好(90分)、一般(80分)、差(60分)四个档次;评议采取在相应档次中打“√”的方式,评议“好”等次的科室不能超过科室站所的1/3。评议得分副科级以上干部、科室(所)各占50%。
三、加分
各科室业务工作考核中不单设加分项;加分项统筹考虑、统一设置,各科室加分机会均等,鼓励各科室创先争优,争取加分,每个科室加分上限为15分。主要包括:
1、来我县召开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工作现场会议的,按照国家、省、市、县级给主要科室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多次的只加最高级别对应分数);
2、某一具体工作被当作典型总结推广的(以正式文件或领导签批为准),按照国家、省、市、县级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同一项工作多次的只加最高级别对应分数);
3、某一具体工作有亮点,市局副处级以上领导专程来调研、指导并进行经验推广或领导签批意见的,一次一项加1分;
4、获得县级以上集体荣誉的,按照国家、省、市、县级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多次的对同一项工作只加最高级别对应分数);
5、争取到市级以上工作试点并为全县工作创造实际效应的,按照国家、省、市级分别加4分、3分、2分;
6、通过各种工作努力,额外争取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每20亩给主办科室加1分(最高加4分);
7、为全局招商引资提供有价值信息,且县里认定给我局加分的,给相关科室加1分;项目落地的给信息提供科室加10分;
8、积极向上级争取到无偿资金的,每100万元加0.2分(最高加4分);
9、新闻宣传报道按照市局考核对应分数的2%予以科室站所加分(最高加4分);
10、在县级以上组织的演讲、体育、书法等各类比赛中获得第一、二、三名的;代表县局参加县级以上考试取得前10名、前20名、前30名的,分别给相应科室加3分、2分、1分。
11、因工作突出,年度考核时给我局加分的,给予相关科室按照实际加分的20%予以加分(对外派到片区工作组的人员,被评为优秀的加0.6分)。
四、一票否决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在服务全县经济发展中被投诉,造成重大影响,经查属实的;
2、违反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有关规定,造成重大影响,引发群众上访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
3、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受到党政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的;
5、因工作不力,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
6、行政不作为或者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应当被实行一票否决的行为。
五、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日常工作和年终考核,日常工作按照平时掌握情况认定。考核设专门小组,实行定期考核与随机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中,对不配合、相互掩护、知情不报、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等行为,加倍扣责任科室分数;考核人员不实事求是严格考核的,一经发现,按照不实、不严扣相关人员分数。
六、奖惩
按考核成绩从最高分依次确定先进科室,对机关科室考核得分前30%的科室给予表扬(包含不动产登记中心科室考核打分前30%)。对考核得分低于160分的科室,给予通报批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基层所“双百”考核奖惩办法
为夯实基层管理自然资源基础,加强基层所管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奖惩范围
19个基层所。
二、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包括业务工作情况(100分)、评议(100分)两个方面。
(一)业务工作情况(100分)。包括综合部分(10分)和专项业务(90分)两个方面,具体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见附件。
(二)评议(100分)。评议分为副科级以上干部和科室(所)两个层面,分别使用A、B票,评议分为好(100分)、较好(90分)、一般(80分)、差(60分)四个档次;评议采取在相应档次中打“√”的方式,评议“好”等次的基层所不能超过基层所的1/3。评议得分副科级以上干部、科室(所)各占50%。
三、加分
各基层所工作考核中不单设加分项,加分项统筹考虑、统一设置,最高加分上限为15分。主要包括:
1、在本乡镇(街道、开发区)召开县级以上相关工作现场会议的,按照国家、省、市、县级给相关组织基层所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多次的只加最高级别对应分数)。
2、某一具体工作被当作典型总结推广的(以正式文件或领导签批为准),按照国家、省、市、县级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多次的只加最高级别对应分数)。
3、某一具体工作有亮点,市局副处级以上领导专程来调研、指导并进行经验推广或领导签批意见的,一次一项加1分。
4、获得县级以上集体荣誉的,按照国家、省、市、县级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多次的对同一项工作只加最高级别对应分数)。
5、卫片监测图斑比上一年度减少的,按照减少比例名次前三名基层所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6、为全局招商引资提供有价值信息,且县里认定给我局加分的,加1分;项目落地的加10分。
7、争创为市、县级文明单位的分别加3分、2分(含复查合格)。
8、在乡镇(街道)行风评议中,排名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9、新闻宣传报道按照市局考核对应分数的2%进行计算加分(最高加4分)。
10、在县级以上组织的演讲比赛等各类活动中获得一、二、三名的;代表县局参加县级以上考试取得前10名、前20名、前30名的,分别给相关基层所加3分、2分、1分。
四、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工作重大失误的;
3、年内有单宗违法占地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的,其他土地10亩以上的,累计占用基本农田15亩以上未整改完成的。
4、其他应当被实行一票否决的行为。
五、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日常工作和年终考核,日常工作按照平时掌握情况认定。考核设专门小组,实行定期考核与随机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中,对不配合、相互掩护、知情不报、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等行为,加倍扣分。
六、奖惩
按考核成绩从最高分依次确定先进基层所,得分前6名的给予表扬;对考核得分低于160分的,给予通报批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工作人员“双百”考核奖惩办法
为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早、细、实、严、稳、准、快、廉”八字工作规范,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奖惩范围
各基层所,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在职在岗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双百”考核是指针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考核(100份)和综合评议(100份),全年总分各设基础分100分。日常考核均为扣分项目。违反一项涉及多人的分别予以扣分;一人违反多项的合并扣分;个人所扣分数,按照所扣总分值1/5的比例计入所在科室所,其中第13项按1/10计入所在科室所。局内文件所规定的内容,本办法没有包含的,继续执行相关文件的处罚规定。违反本办法所列考核项目,除扣分外,按照违反次数与性质,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书面检查、个人公开检讨、全系统通报、停职检查等处罚。对因违规违纪造成较坏影响的视情节轻重,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确定,给予相关处理处罚;对违规违纪应当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一)日常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擅离工作岗位的,一次扣1分;
2、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事项的,一次扣1分;
3、不遵守会议纪律,会议期间玩手机、打电话、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擅离会场的,一次扣1分;
4、旷工的(迟到、早退2个小时以上,4个小时以内的视为旷工半天,每半天为1个罚款基数),一次扣2分;
5、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有关事项的,一次扣2分;
6、无故不参加局里组织活动的,一次扣2分;
7、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办事效率低下,有损部门形象的,一次扣2分;
8、执行公务不当、不文明,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等违反行为规范的,一次扣2分;
9、对群众的申请、反映问题不予答复,或无正当理由拖延不办的,一次扣2分。
10、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收受贿赂或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娱乐消费的,或者擅自参加管理、服务对象邀请的各种庆典的,每一次扣5分。
11、违反工作程序或有关规定,造成行政过错或出现问题的,每一次扣5分;违反禁酒规定的每次扣10分。
12、违反规定或因失职、渎职造成泄密、工作失误或公共财产重大损失的(达1000元以上),一次一项扣10分。
13、违规违纪被县级以上通报或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0分。
14、除以上各项考核项目外,对违反局内其他相关规定的,每违反一次扣2分。
(二)综合评议
评议得分由副科级以上干部评议得分、科室所评议得分(考核以科室为单位进行)和本科室所业务考核实际得分三部分构成。副科级以上干部和科室所打分分别使用A、B票,根据每个人的德、能、勤、绩、廉分为好(100分)、较好(90分)、一般(80分)、差(70分)四个档次;评议采取在相应档次中打“√”的方式,人员打分“好”的不能超过参评人员的50%。评议结果按照副科级以上干部评议得分×50%,科室所评议得分×45%,本科室所业务考核实际得分×5%分别计算。
三、考核办法
日常工作随时考核,考核情况及时公布。日常考核成绩与评议成绩之和为全年考核总成绩。
考核设专门考核小组负责日常考核,实行定期考核与随机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四、奖惩
1、奖励:按照考核分数排名(副科级以上干部除外)和科室推荐意见,综合确定“十佳中层干部”、“优秀中层干部”、“十佳职工”和“优秀职工”。“优秀中层干部”和“优秀职工”由科室站所择优推荐,原则上每个科室站所推荐“优秀中层干部”和“优秀职工”人数不超过科室总人数的50%。具体推荐名额由局考核办具体确定。
2、处罚:全年考核成绩低于180分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低于150分的,待岗学习时间三个月,待岗期间学习规章制度、打扫卫生。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