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yishuixsfj2251608/2022-000007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2-02-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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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
沂水县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有关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司法行政执法效能,促进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 2022 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鲁双随机办〔2022〕1 号)、《山东省司法厅 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临沂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拟在全县系统组织开展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工作平台”)和通用检查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在法律服务领域全覆盖、常态化。
二、方法步骤
(一)动态调整“两库”(6 月底前)
1、动态调整随机抽查对象库。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对监管范围内的法律服务机构情况进行摸底,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编入随机抽查对象库。
2、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科室要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在岗持证情况,做好辖区范围内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动态调整工作。
(二)组织开展随机抽查(10月底前)
各管理科室、执法人员及时登陆省工作平台或通用检查系统领取抽查任务,严格执行抽查流程,确保监管成效,现场检查结束后向省工作平台录入检查结果。
(三)公开随机抽查结果(10月底前)
按照随机抽查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的要求,将检查结果录入省工作平台,并通过县政府官网等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县委流程再造改革、县政府“一次办好”改革、绩效考核和全县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切实转变监管理念,科学编制随机抽查方案,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强化结果运用。各科室要以检查为途径,以落实整改为手段,对检查发现的轻微问题要当场提出并做好指导整改工作,严重问题要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涉嫌犯罪的问题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沂水县司法局
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