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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人社优惠政策解读(社会保险类)

索  引  号: yishuixrlzyhshbzj2231551/2020-0000048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0-02-2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11-09
标       题: 疫情防控期间人社优惠政策解读(社会保险类)

疫情防控期间

人社优惠政策解读

 

社会保险类

 

(一)企业社会保险

 

一、疫情期间针对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常委会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会议精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暂停缴纳2020年2月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从二月份到六月份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费;从2到4月份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

按照临人社发〔2020〕3号文件精神,我县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自2020年1月份开始统一下调50%。

二、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办理企业社会保险?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临沂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的部署规定和政策措施,坚持防疫与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主动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及时有效应对,变换工作方法,探索新型经办模式,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我县积极推行网上办、延期办、“不见面”办理模式,采取网上办理、容缺审批、承诺办结、延时申报、事后补发等多项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实体服务大厅现场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社保业务的咨询电话是什么?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积极推行网上办、延期办、“不见面”办理模式,尽可能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广大参保服务对象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230939;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养老保险个人权益:2231958

新增退休人员待遇申领、养老金发放:2231896

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2231896

养老保险稽核:2231514

四、哪些社保业务可以网上办理?网上办理的平台或网址是什么?

1、参保单位可在线打印单位社保申报缴费单。具体路径:访问“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60.213.43.44/→临沂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办理即可。

2、参保对象可在线查询个人参保情况。具体路径:访问“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60.213.43.44/→临沂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办事大厅→注册登录即可。

五、哪些社保业务可以延期办理?

答: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因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及时申报或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等公共业务以及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一次性待遇申领或其他待遇调整业务的,社保经办机构可延期办理并确保参保单位及个人社保利益不受影响。在疫情期结束后,参保单位及个人应按规定时限及要求办理。涉及相关社保待遇支付和发放的,可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补发,确保参保人应享受待遇不受影响。因此,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参保单位及个人可暂不必急于办理现场业务,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补办手续。 

六、退休手续延期办理会影响待遇支付吗? 

答: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申报办理新增退休手续的(包括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和正常退休),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各参保单位因未确定参保人员是否符合退休条件而没有及时办理人员增减手续的,可从办理新增退休的次月起,核减单位和个人应缴养老保险费。

 

(二)机关社会保险

 

七、疫情期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及社保缴费问题如何办理,是否还是需要到窗口办理?

答:鉴于目前疫情,省市下发多个文件通知,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做好稳定就业、社会保障和服务民生工作,我局机保中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业务正常开展。

1、基本业务实现社保网上大厅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参保人员的保险停缴、续交及参保单位每月社保缴费都可以通过社保网上大厅办理(网址:http://60.213.43.44/)。各参保单位可通过登录临沂市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实现“一窗通办”。

2、大力推广互联网办理。对于一些无法通过社保网上大厅办理的社保业务,机保中心大力推广互联网办理,对于一些非涉密业务,参保单位可通过公务邮箱及微信传输相关业务资料,业务经办人员窗口受理,限时办结,网上回复,让经办人员足不出门完成业务办理,减少业务经办过程中的人员接触。

3、延长办理时间。对于一些必须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的业务,机保中心采取“电话登记、延时办理、过后审批”的方式实现业务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业务经办人员在疫情期间出门次数。

联系电话:0539-2231513 办公地址:沂水华信大厦905室

 

(三)失业保险

 

八、如何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答:疫情期间,单位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之日15日内,可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备案表盖章后发邮箱(ysxrsjsybxc@ly.shandong.cn)案手续,疫情结束后再将原件送失业保险服务中心(信大厦920室。备案成功后,即可通知职工通过“临沂智慧人”APP解除劳动之日150天内自己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也可到政务服务心二楼人社柜员窗口现场理。

九、如何办理技能提升补贴?

答:登录山东省人社厅技能提升补贴申报系统,提报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证书名称、鉴定级别、发证日期、社会保障卡号、手机号码、失业保险参保地等基本信息即进行在线申请。网址: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服务大厅”)或临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rs.gov.cn/ “临沂市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十、如何办理企业稳岗返还申报?

答:(1)相关政策:疫情期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中小企业,经申请,可向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单位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暂放宽到5.5%;参保职工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

2)企业需准备的申请材料有:①《一般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信用临沂截图;上年度资金使用凭证(去年申请企业提供);以上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待疫情结束后,送交沂水县人社局失业保险中心留存。②2019年1-12月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1-12月单位及个人失业保险缴费明细表(分为单位、个人、其他、合计);以上材料疫情结束后送沂水县失业保险中心审核。

3)申请流程:疫情期间临时采用网上办理①将准备材料拍照发送到邮箱(ysxrsjsybxc@ly.shandong.cn),疫情过后再将原件交沂水县人社局失业保险中心。②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一般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表》;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由沂水县人社局失业保险中心向有关联系人说明原因。③由人社失业保险服务中心业务,市人局统一公示通过后即可拨

 

十一、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移、一次性丧葬费补助金和抚恤金?

答:待遇转移到综合柜员窗口办理。一次性丧葬费补助金和抚恤金因2019年社平工资数未出,暂时不能办理。涉及失业保险待遇停或退回的,可先行通知失业保险服务中心作停发处理,疫情结束后再办理退款手续。

联系电话:0539-2239607办公地址:沂水华信大厦920室

 

(四)工伤保险

 

十二、医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属于工伤吗?

答: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其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同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要求,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联系电话:0539-2253060  办公地址:沂水华信大厦9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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