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 yishuixmzj2251582/2022-000038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03-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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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2021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
2021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沂水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洪涛
我于2021年3月任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民政局党组全面工作。2021年,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各单位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民政领域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攻坚克难,遵规守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今年以来本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一责任履行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思想建设。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支部主题党日和固定学习日以及“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积极开展理论学习,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做法治建设的“勤学者”。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学习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和自学,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和民政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学习年度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民法典》等与工作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真正把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采取领学研读、专题讨论、业务学习点评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党员的学习教育,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目前我县共登记社会组织386家,其中社会团体类12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62家,基金会1家,其业务活动涉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法律农业及农村发展等众多领域。严格进行执法检查,对发生恶劣意识形态事件的社会组织 ,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责令停止活动或依法撤销登记。通过社会组织年检、抽查、评估等途径,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排查教育,以达到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各种基金会在我县活动早发现、早防范的目的。截至目前,尚未发现有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各种基金会在我县进行活动。未有社科类社会组织。联合县纪委、组织、政法等20部门转发了上级《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公告》,公开了举报信箱、电话。组织9家县管行业协会商会联合向全县社会组织发出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倡议书,利用县政府网站、沂水民政微信公众号、社会组织管理微信群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形成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强大声势。依法取缔了在我县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中华戚氏宗亲理事会”,相继劝散“沂水县制冷协会”、“沂水县楹联书画艺术家协会”、“沂水县明亮义工救援队”、“沂水县同城义工救援队”、“国际易经姓名文化联合会山东分会”5家未登记社会组织并由发起人签署不在以未登记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承诺书,排查非法社会组织线索87条。二是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建立“三重一大”工作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三是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等条例、政策进行困难群体识别救助;严格按照《收养法》《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条文开展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工作;完善并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民主决策;督促指导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业务科室依法办事,树牢廉洁从政意识。四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通过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等多元化方式将民政工作内容、程序、标准,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重要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学习内容不够全面。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由于工作任务重,具体业务多,全面了解把握法治建设较少。在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方面,主要侧重于学习与环保领域、民政领域有关的、与自己工作经历有关的政策法规,对其他内容学的少,组织专题研讨、学习不够。
(二)执法力量薄弱。县民政局惠民业务多,局机关行政人员少,与事业人员换岗使用,持执法证人员少,承担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等检查事项的执法人员不足,执法设备短缺,方式方法有待改进。
(三)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普法宣传过程中过分注重了法律条文的解读和经办程序的规范,仅能填补法律知识匮乏,宣传效果不理想,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精神要求,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学以致用,不断提高法治水平。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结合,坚决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提升自身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水平。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章党规、宪法法律,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法治业务培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水平。
(三)加强规范监督,科学民主决策。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事项的必经程序,实现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