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沂水县镇街“五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索 引 号: | yishuixczj2232113/2019-0000102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9-10-3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10-30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沂水县镇街“五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
关于《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水县镇街机关“五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镇街机关“五小”建设要求,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沂水县镇街机关“五小”建设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如下。
一、“五小建设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2019年7月22日省财政、建设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镇街机关“五小”建设的指导意见》(鲁财综【2019】33号),8月23日省住建厅下发了《山东省镇街机关食堂、宿舍、澡堂设计导则》(鲁建村字【2019】13号),9月21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镇街机关“五小”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县政府抓紧制定《镇街机关“五小”建设实施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为全面贯彻落实文件要求,沂水县出台了“五小”建设实施方案。
二、“两个办法”出台的目的
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保障干部身心健康、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把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好事实事办实办好。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4部分,第一部门是目标任务。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第三部分是建设要求,第四部分是工作措施。
四、资金保障
对镇街机关食堂、澡堂、宿舍建设,省财政按照每镇街50万元的标准给子一次性定额补助;县财政按照每镇街10万元的标准给子一次性定额补助。对镇街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建设,由各镇街充分利用现有文化、体育等部门资金资源统筹解决。各乡镇(街道)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厉査处挤占挪用、奢侈浪费等行为。
相关文件:沂政发〔2019〕56号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水县镇街机关“五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沂政发〔2019〕56号关于印发《沂水县镇街机关“五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五小建设实施方案解读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