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司法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打算
索 引 号: | 11-13-2017-000170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17-11-13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7-11-13 | ||
标 题: | 沂水县司法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打算 |
沂水县司法局
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县司法局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引领,紧紧围绕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坚持“两围绕六服务”,扎实推进“五个一”工程,全面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形成了以亮点工作引领整体工作跨越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配齐配强“七五”普法队伍。调整充实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讲师团,从交警大队、环保局、安监局、食药局等执法单位选调业务骨干及资深律师组成“七五”普法讲师团,编录讲师团成员通讯录,为全县各企事业单位、学校讲法治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执法单位成立宣讲团,深入执法一线开展普法宣讲。二是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结合“三下乡”、国家安全日、移风易俗殡葬改革、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节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进社区活动,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三是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各乡镇在提升原有的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一条街、公园、长廊)基础上,沙沟镇驻地公园、四十里堡镇站前社区等一批新的宣传阵地正在建设中。四是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县委县府两办印发了《关于建立沂水县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对全县59家重点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任务和责任进行进一步细化。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集中宣传活动及2017年度全县公务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五是推荐评选全国、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荐四十里堡镇临站社区申报我县首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今年新添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全县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达到115个。
(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对县公共法律服务于中心实体平台进行改造提升,突出公证服务大厅、法律服务大厅结构布局和功能设置的规范化、现代化,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便捷化的法律服务。按照“1+N”模式建设社区矫正中心,设综合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和1个监管执法大队,大队下设3个执法中队,配备7名专职工作人员,依托企业建设综合性教育培训基地3处,集中片区5-7个司法所政法专编人员成立社区矫正执法中队,局里安排3辆警车在各中队轮流值班,更好的推进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技能培训、公益劳动等工作职责落实。乡镇依托司法所阵地或乡镇政务大厅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8处。村级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328处。
(三)提升法律服务综合水平。一是开展“两围绕六服务”活动。出台《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两围绕、六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展由副科级以上干部牵头,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参与的“两围绕六服务”活动,服务于全县“125”工程中涉及城建招商引资等34项重点项目、村“两委”换届选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殡葬改革、精准扶贫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等六项重点工作。二是组织实施“五个一”工程。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建设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8处,其中明星司法所14处。加强律师管理工作,组织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和代理申诉工作,强化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法律事务的监督指导。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77名律师分别挂点到382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县8家律师事务所83名执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16家,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679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6273人次。优化升级公证办证系统,积极推出绿色继承、房屋买卖代办、遗嘱保管等公证服务项目,规范二手房买卖公证业务流程,不断提升公证服务质量,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7650件。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县委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办法》,全面推动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考核办法,实行办案数量、质量与办案补贴相挂钩的制度,落实奖惩机制。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9件,其中公证法律援助案件226件。
(四)规范执法服务活动。一是规范特殊人群教育管控工作。健全完善与法院、监狱等部门的交付衔接机制,做到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文书移交“双到位”,截至目前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24名,全部建立了执行档案。进一步完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完成判前社会调查和假释风险评估553例。严格落实监管惩戒,对16人依流程办理了外出请假审批手续,对13人办理了居住地变更手续,对不服从管理的3人给予警告,对违反治安管理的2人给予撤销缓刑收监管理。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逐一见面、逐一谈话,对重点人员逐人落实整改措施。二是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水平。加强一般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共排查调处一般性矛盾纠纷1188件,调处成功1188件,调处成功率100%。落实人民调解队伍经费保障,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由县、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分别给予保障,今年以来共落实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经费271.58万元,其中调解工作指导经费2万元,调委会补助经费40.8万元,调解员补贴经费228.78万元。
(五)加强综合保障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在广大党员干部中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等人员加强了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二是加强管理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将局机关各科室、律师事务所、基层司法所分三块列入考核,按照年终考评和平时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班子成员取分管单位的平均分值,基层司法所经费与考核挂钩。三是加强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组织开展廉政谈话活动,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和遵守廉洁纪律承诺书,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完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开展了“慈心一日捐”、党的基本知识电视竞赛、党员廉洁知识考试、“清廉花韵·丁香花开”朗诵比赛等丰富多彩的党员活动。认真做好全系统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名、发展预备党员2名。四是加强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的意见》,在全系统量化分解信息宣传调研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在各类媒体累计发表稿件信息282篇,其中省级以上稿件156篇,较好的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五是认真做好“三引一促”工作。按照全县新旧动能转换工作部署要求,引进总投资5亿元的欢乐豆总部及“七十二崮”空中游项目。注重提升、引进传统产业项目,使投资1000万元的青岛世纪好邻居食品有限公司沂水分公司项目成功落地沂水。招引C类人才1名。六是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及省级档案先进单位迎创工作。
今年以来,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和上及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企业普法、农村普法、外出务工人员的普法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控需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和水平有待于提高;保障措施需进一步强化。
二、2018年工作打算
(一)服务中心工作,持续开展“两围绕、六服务”活动。
一是服务全县“125”工程。围绕全县“125”工程中涉及城建、招商引资等34项重点项目,由副科级以上干部牵头,组织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深入项目现场,切实做到法律咨询在工地,发现苗头在工地,解决问题在工地,化解矛盾在工地。二是服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加强与村(社区)“两委”换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协助有关部门对换届选举筹备工作开展法律审查。对选情复杂、疑难重点村(社区),组织公证人员及时介入,对选举工作的投票、监票、记票等环节进行现场监督。三是服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对涉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及法律事项,及时提供咨询服务,对需要办理公证的事项,及时提供公证服务。四是服务殡葬改革工作。加强做好公墓建设、群众工作方面的法律知识培训,避免在推进改革任务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五是服务精准扶贫工作。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村级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和不合理、显失公平合同的清理规范工作。大力开展贫困人口法律援助工作,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应援尽援”。六是服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开展一般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
(二)提升业务工作,继续推进“五个一”工程。
一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抓好社区矫正管理“1+N”模式的规范运行,充分利用3个社区矫正基地,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训诫教育、公益劳动、集中学习、技能培训,有效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质量。加强远程帮教系统建设及工作运行,促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二是做好律师管理工作。出台“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办法,重点落实好人员管理和经费保障问题,进一步提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做好公证工作。做好线上向基层的延伸,在乡镇依托法律服务所建立公证工作室,同时做好面上的业务拓展工作。四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力度和使用效益,不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质量监管,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及受援人合法权益落到实处。五是做好普法工作。建设永丰轮胎和齐鲁高速沂水南收费站法律进企业示范点,加快对原有法治文化阵地的改造提升和新建阵地的建设进度。制定迎接省市中期检查验收的实施方案,召开“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动员大会,动员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各项迎查准备工作。
(三)推进基础建设,认真抓好“三落实”工作。
一是人员落实到位。配齐基层司法所人员,每个司法所不低于2人。配强乡镇专职调解员,每个乡镇不少于2名。充实村(社区)调解员,每个村(社区)配备1-2名专兼职调解员。二是场所落实到位。加快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和明星司法所建设力度,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率100%。推进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2018年底创建率实现100%。三是经费落实到位。加强财政保障力度,落实好调解员生活补贴和办案补贴,确保调解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到位。
(四)增强保障能力,不断完善“三项工作”。
一是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开展“学业务、强班子、带队伍、树形象”活动,建设好“德、法、和、廉”文化品牌,着力打造一支“境界高、能力强、形象好”的一流队伍。二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确保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员干部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政治、组织、工作纪律。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