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索 引 号: | yishuixmzj2251582/2020-0000036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0-03-10 | |
标 题: | 沂水县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
今年以来,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带领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关怀支持下,全体干部职工担当作为,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3月份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殡葬改革稳步推进
殡葬改革实施两年以来,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已经被群众广泛认可,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和肯定。2019年,在继续巩固好逝者骨灰全部进公墓安葬的基础上,继续把殡葬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加强了公益性公墓改造提升和移风易俗工作。本着完善设施、均衡发展、方便群众的原则,各乡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全县公益性公墓进行了改造提升,公墓硬件设施和环境卫生得到较大提升。 “追思会”丧礼新模式全面落实,截至11月8日,全县火化遗体7096具,火化率、公益性公墓安葬率均达到100%;举办追思会6000余场,举办率达到85%以上。积极探索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新路子,逐步形成了一套可复制、易推广的移风易俗新模式,确保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常抓常新,始终走在前列。
2月25日,民政部副部长詹成付对沂水殡葬改革工作作出批示;6月5日,被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纳入全国首批20个乡村治理典型案例;今年年初,被省委、省政府列为2019年全省20项民生实事;省、市殡葬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先后在沂水召开;全国各地到沂水县考察学习热度不减,已涉及21个省,共260多个地区。
(二)社会救助助力脱贫攻坚
1、做好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保障和临时救助工作。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低保长期公示制度,不断完善低保认定条件,重点对因病、因残致贫等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困难家庭进行了全面核查,全县共排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600人,对符合条件的867人已纳入了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保障范围;同时,根据省民政厅要求,对481名脱贫享受政策靠家庭供养的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贫困回退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家庭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2208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以泉庄镇和诸葛镇为试点,将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到乡镇。提高了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照料护理标准。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3.5万人,发放低保资金8000余万元,共有特困供养人员3700余人,发放供养资金1200余万元,护理补贴400余万元。进一步细化临时救助政策,有针对性地解决求助对象的临时生活困难;建立了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3000元以下小额临时救助由乡镇(街道)审核审批。截至目前,全县共救助290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200余万元。
2、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积极动员组织社会组织根据自身业务与专长,既着眼于平时,又突出重大节假日,采取志愿服务、物质帮扶、技术扶贫等多种方式帮助贫困户进行脱贫,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扶贫项目。今年以来,沂水县沂蒙义工协会、向阳花助学中心等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先后慰问帮扶贫困家庭、残疾人1300余户1800余人,资助贫困学生和失学儿童420名,捐献爱心款物累计380万余元。沂水县爱心志愿者联合会开展的“小桔灯”偏远贫困山村公益路灯安装项目,已为全县5个贫困村免费安装了太阳能路灯,解决了部分偏远贫困山村村民夜间出行难的问题,进一步掀起了我县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济困事业的热潮。
3、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不断发展。
社会福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助、孤儿生活补助金等社会福利资金共计2860余万元。“大病再救助专项基金”募集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自换届以来,县慈善总会累计筹募善款4159.5万元,不论是参与范围还是捐款数额均创我县慈善捐助历史最高水平。探索建立了以大病再救助为核心,扶危济困、扶残助医、扶老助孤、支教助学为支撑的救助体系,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054万元。
(三)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县社会福利中心以老有所养、老有所用、老有所医、老有所乐为目标,打造出“倾情奉献、幸福家园”养老服务品牌,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推动养老机构建设,吸引社会力量投资,2019年新登记备案养老机构3家,新增床位915张。积极谋划,合理选址,按照“建为用”的指导思想,选取马站镇刘家城子村和高桥镇大岭村开展新型农村幸福院试点工作,新建、改扩建周转房59套,预计11月底投入使用。根据省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和各级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联合消防、卫生等单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不出问题。
(四)基层政权社区治理和区划地名工作不断规范
1、社区治理工作不断推进。联合县财政局,对我县25处新建、改扩建社区服务中心进行了验收,拨付奖补资金300万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完成了381个社区(村)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民自治章程修订完善工作。开展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回头看”活动。制定了《沂水县村务公开目录》,为全县社区(村)村务公开事项,统一了标准。对全县2013-2018年度,享受过资金补助的社区进行“回头看”检查,主要查看资金使用情况、社区服务中心运行情况和人员轮岗值班等情况。
2、完成了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立卷归档工作。完成了全县4843卷地名普查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开展地名数据库规范自查工作,共比对照片1.2张;编撰沂水部分自然村名录1500余条;配合蒙阴县完成蒙阴沂水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五)社会组织工作力度不断加强
1、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全县“两新”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集中覆盖月”活动的工作部署,分类组织指导各业务主管单位开展社会组织党员集中摸排工作,加大集中组建力度,新建党组织6家,对原有党组织进行调整理顺、优化设置,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90.36%,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有效实现了“两个覆盖”。“七一”前夕,组织部分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了庆祝建党98周年系列活动。制定下发《沂水县社会组织党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抽调专人成立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督导社会组织党组织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促进社会组织党组织更好发挥政治引领与服务保证作用。
2、加大对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和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力度。坚持把持续开展社会组织排查整治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坚持部门协同、多措并举,坚持狠抓落实、强力推进,2019年5月下旬至12月底,对全县14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和231家社会团体进行了认真检查,共限期整改社会组织31家,完成注销手续37家,正在申请与办理注销手续95家,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5家,社会组织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进一步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对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与清理规范,2019年全县行业协会商会减免会费8.6万元。积极推进县管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招募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婚姻家庭服务,截至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7951件,其中涉外、涉台结婚登记12件,登记合格率100%。
二、2020年工作打算
(一)殡葬改革工作。加强日常调度、暗访检查,督导各乡镇殡改工作开展;协同许家湖镇抓好红白理事会管理等工作,总结提炼出一套完善有效,可推广、易复制的红白理事会工作模式;在老墓地改造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老墓地整体搬迁的工作经验,与部分有意向推动老墓地改造的乡镇搞好调研,动脑筋、想办法,积极推进。以“追思会”为抓手,打造“殡葬文化”,力争在形成更为完善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为下步工作打好基础。
(二)社会救助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二是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三是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
(三)养老工作。继续落实低保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的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按照省市要求,做好全县新旧小区配套养老设施整改工作,加快新型幸福院建设;开展困难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工作,落实2-3级失能老年人增发80元补助工作。
(四)社会组织工作。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建设发展。按照县“两新组织”工委部署要求,积极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切实落实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任务目标。扎实开展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严格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联合惩戒工作,使社会组织在建设发展中知方向、明事非、有敬畏。继续开展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积极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区划地名工作。积极推进撤县设市工作。扎实做好相关指标数据测算,组织撤县设市材料,积极对上搞好沟通,最大限度争取支持,力争将我县列为全省下一个县改市重点县。对新备案新建(改扩建)社区服务中心做好验收工作。按照“四不两直”工作法,下沉一线,做好社区服务中心指导检查工作,不断推进社会服务中心规范运行。积极做好我县地名志编纂工作。开展新一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