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民政局2017年民政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 11-24-2017-000277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8-04-2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8-04-24 | ||
标 题: | 沂水县民政局2017年民政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
沂水县民政局2017年民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按照年初既定的任务目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实现了重点工作有突破、工作整体有提升,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打造惠民品牌,全民惠葬推动殡葬改革。一是公益性公墓实现全覆盖。县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墓建设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公墓管理办法》,开发了公墓管理系统,并在县民政局设立了副科级公墓管理中心,实现了公墓管理规范化、长效化、信息化。目前,全县共规划建设镇级公益性公墓109处、县级1处,建设墓穴达10万个,总投近亿元。墓穴全部投入使用后,可比原来节约90%的耕地,节约木材1万立方米。二是全面实施全民惠葬工程。5月10日,我县实施了全民惠葬政策,由县财政每年拿出2000万元保障殡仪馆和公墓正常运转,群众进公墓安葬和殡仪服务全部免费,按照全县每年去世约8000人,再加上为群众节省的买棺修坟的花费,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两亿元。三是积极探索实行殡葬奖励政策。为引导群众逐步接受和认可新的安葬形式,简化丧葬流程,推动全县移风易俗,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出台了奖励政策,目前全县公墓已使用4494个,其中新死亡使用的3413个,迁葬的1081个,“厚养简葬”的新观念在全县逐步形成。
二、搞好政策衔接,社会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搞好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9849户、65277人,城市低保对象1763户、3076人,发放城乡低保金1.1亿元;特困供养人员3463人,发放供养资970万元。今年我们加大了对一般贫困户医疗救助力度,较好解决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800余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2万余人。同时,积极开展临时救助110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58万元;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65.1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8000余人。在做好社会救助兜底扶贫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孝善养老”活动,着重解决农村70周岁以上贫困老人无力脱贫等问题。目前,全县所有行政村已全部成立孝善养老理事会,10月底实现了基金收发全覆盖。同时,成立沂水县慈善超市,累计接受社会各界捐款捐物10万余元,救助困难群众200余人。
三、注重本地实际,社会养老体系日益完善。着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力打造没有门槛的“服务站”和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一是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运营。信息平台占地600余平方米,配备话务员10人,已完成3万名城区老年人信息采集和录入,并整合线下服务商100余家。随时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二是加快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已建成“孝润”和“夕悦”两处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其中孝润养老服务中心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设有床位32张;夕悦养老服务中心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设有床位45张,目前共入住老人25名,得到了社区居民的广泛认可。三是大力发展养老机构建设。新建2处规模化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其中金鹏颐年园老年公寓项目占地34亩,投入资金1.6亿元,年底可达到运营条件;颐康园老年公寓项目占地15.4亩,投入资金8000万元,目前正在建设。新建设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处,农村幸福院24处。
四、全面落实政策,业务工作实现整体提升。在重点工作的有力带动下,其他各项工作按照年初任务目标扎实推进。顺利完成了我县龙家圈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已完成阶段性任务,已上报国家等待验收。新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28处,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投资3650万元。为461名孤儿、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费120余万元,发放低保高龄补贴1843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048万元。发放各类优抚安置资金7700余万元,并积极稳妥的做好了全县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注重发挥社会组织创新孵化园作用,新孵化社会组织7家,在五个试点社区建成了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县社会组织达到489家,依托孵化园建成全县社会组织区域党群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党建经验被市委组织部表彰为“2016-2017年度全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典型经验”。狠抓基层党建,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等多项机制,被县委授予“基层红旗党组织”荣誉称号。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殡葬改革工作。1、加快殡仪馆殡葬设施的升级换代和环保改造,提升服务水平。2、积极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临终关怀室、悼念厅等殡葬服务设施建设。3、及时采集公墓信息、墓穴信息,实现公墓管理流程,数据统计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4、加强社区(村)红白理事会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倡树社会新风尚。5、积极做好全省殡葬改革现场会各项筹备工作。
(二)社会救助工作。1、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规范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措施,研究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支持措施,严格落实长期公示制度。2、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战中的政策性兜底保障作用。积极发挥慈善救助、扶弱助老基金作用,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3、建立实施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制度,逐步提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等方面的救助供养水平,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三)社会养老工作。1、搞好全县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提高12349群众知晓率和服务水平,规范养老机构服务管理。2、加快养老机构建设,金鹏颐年园、颐康园老年公寓养护楼实现运营,同时按照市里要求完成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建设。
(四)优抚安置工作。1、整合资源,建立县、乡、村互联的优抚服务体系;积极做好双拥工作,继续抓好“双拥模范县”复检工作;完善金民工程数据库,做好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工作。2、做好新增及需要补办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医疗证、卡的发放。3、积极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提高安置质量。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政策,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八一”前按时足额发放。抓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4、继续征集革命史料、实物,建立沂水革命烈士陵园网站;搞好省、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评定工作,抓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争创“国家级烈士陵园”。5、继续做好省“十一条”后续工作。
(五)社会组织工作。1、加大对社会组织非法活动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同时,对城乡社区社会组织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实行登记和备案双轨制。2、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园的作用,开展全县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会计培训,促进县域内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3、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凝聚力。4、对新申请登记的社会组织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对已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完成统一赋码和登记证书换发工作。
(六)社区建设工作。1、以创建和谐社区和农村示范社区为抓手,积极推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2、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继续开展以社区信息化建设和三项社工服务品牌建设为核心的社区治理创新工作,积极探索新路子,注重总结新经验,促进社区治理服务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3、组织筹备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方案,稳妥推进,配齐配强村委会班子。4、按照市里“到2018年在所有城乡社区全部建成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对照工作台账和考核指标,指导各乡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342处社区信息平台建设任务,同时,充实平台内容,培训工作人员,建立服务规范,引导群众参与,使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真正发挥服务作用。
(七)社会事务管理。1、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上级民政部门对接,及时了解掌握县改市工作动态,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搞好县改市相关数据测算、资料提供,为县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要求搞好县设市相关数据的整理汇总、材料的起草上报。力争年内将撤县设市材料上报国务院、民政部。 2、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提升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争创国家5A级婚姻登记机关。提升收养登记工作水平,建立收养子女家庭评估制度,组织开展评估工作试点,依法登记。3、完成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按时完成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的导入,并做好地名普查成果的转化利用。4、搞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巡查、医疗、安置等救助,特别是加强未成年流浪乞讨人员的保护和救助管理,确保救助及时;加强县救助站的管理,提高救助水平。5、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保护工作。
(八)福利慈善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低保高龄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审批、资金发放工作。抓好年底前实现扶弱助老基金发放全覆盖。搞好慈善捐赠和救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