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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民政局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yishuixmzj2251582/2021-0000031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1-13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1-13
标       题: 沂水县民政局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工作计划

民政局工作总结

 

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县民政局党组带领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开拓进取、担当作为,民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先后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市慈善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殡葬改革工作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优秀案例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县福利中心被评为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市慈善助老先进集体,并先后被确定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单位)、全省社区治理暨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全省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区、全省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试点、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试点、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全省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在历年全市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中始终保持前列,2014年至2019年连续六年第一。

        一、2016年以来工作总结

(一)殡葬改革工作不断推进

2017510日起,沂水县创新实施以惠民礼葬为核心的殡葬改革。在全国率先实行殡葬全免费政策,建成公益性公墓110处,可满足全县群众10年安葬需求;将县殡仪馆由自收自支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县民政局设立副科级公墓管理中心,建成全国首家县级移风易俗教育基地;整县制推行追思会,减轻了群众丧葬负担,革除了陈规陋习,体现了全民惠葬、厚养礼葬、逝有所安三个精髓,为全国殡葬事业发展趟出了一条新路。今年出台了《沂水县文明殡葬规程》,为持续推进殡葬改革提供了制度遵循。并以改革实践历程为背景推出了方言话剧《樱桃崮下》,分别到市、到省巡演,得到了省市相关领导的好评,近期还要到民政部汇报演出。

经过三年多的实践,沂水殡葬改革体系已经成熟成型,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已有30258户逝者家庭享受到殡葬全免费政策,户均减负2.5万元以上,累计节省社会殡葬支出近8亿元,节约土地1000多亩、木材3多万方。追思会举办率90%以上。2019年移风易俗群众满意度调查排名居全省137个县(市、区)第一位。中央深改办《改革情况交流》专题刊发,民政部部长李纪恒、省委书记刘家义批示肯定,被评为全国首批20个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全国殡葬综合改革优秀案例,被纳入《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省委省政府20项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方案,先后多次在全国全省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被评为2018年中国殡葬业十大新闻之一,2019年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全省殡葬改革推进会议、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先后在沂水召开,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100多家权威媒体宣传报道,全国已有22个省份的310多个地区到沂水考察学习,沂水县也到外地作报告30余场次,为各地推进殡葬改革提供了引领和示范。

(二)扶贫兜底保障作用全面发挥   

不断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强信息比对,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目前我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6万人,其中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2.7万人,2016年以来共发放低保资金4.1亿元。实施五项救助制度。做好医疗救助。2016年以来全额资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共计4000余万元。2018年起开展大病救助专项基金捐赠活动,目前已为6543名贫困群众发放救助资金359万元。做好特困供养人员救助。目前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381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11人,2016年以来共发放供养资金5000余万元。做好临时救助。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2016年以来救助5953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2983.2万元。20194月起,建立了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3000元以下小额临时救助由乡镇(街道)审核审批,已累计为乡镇下拨救助资金865万元。做好福利保障救助。全面落实孤儿、困境儿童等保障政策,2016年以来共发放生活补助780余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9400余万元,经济困难老人补贴资金9400余万元。做好慈善救助。通过县慈善超市,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企业奉献爱心,积极救助贫困群众,目前已累计发放慈善扶贫款物70余万元,惠及17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2016年以来,全县社会组织先后慰问帮扶贫困家庭1300余户,捐献爱心款物300余万元,义工出勤累计20万余小时。沂水县视康医院开展了白内障复明工程,为800余名贫困家庭成员进行了复明手术,减免医疗费160余万元;沂水县爱心志愿者联合会开展了小桔灯公益路灯安装扶贫项目,先后为3个贫困村免费安装了150盏太阳能路灯,价值10余万元,解决了贫困山区村民夜间出行难的问题。

(三)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我县共建有养老机构5处,县级敬老院1处,农村幸福院38处,新型农村幸福院2处,日间照料中心5处,正在建设的医养中心1处。在县社会福利中心带动下,全县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中心主任刘燕被授予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敬老文明先进个人等称号,与工会主席李灿芳先后被评为齐鲁和谐使者。2016年,我县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两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均在2000平方米以上,目前已收住50多位失能老人,形成了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带动了社区养老的发展。2019年,我县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试点县。目前两处试点均已通过验收,已有1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老人入住,成为解决农村鳏寡孤独困难群体的养老难题有效模式。参与党建引领关爱老人·情暖夕阳寸草心志愿服务,共服务老人7000多名。

(四)社区治理不断创新

圆满完成了第十二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三年行动建设计划,全县共新建(改扩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51处,累计投入以奖代补资金2000余万元;指导社区(村)先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六有实体化建设。制定出台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和《沂水县村务公开目录》等文件;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建立排查线索台账,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扎实开展社会组织集中覆盖活动,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90.36%,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有效实现了两个覆盖。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意见,落实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将涉及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等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行政审批服务局。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力度,清理整治社会组织134家。深入做好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投入资金21.5万元,通过公益创投的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开展了情系桑榆老年人服务、快乐同行儿童青少年服务和暖心港湾特殊群体服务三项品牌服务项目,开展服务活动2000余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五)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加强。十三五期间,收治流浪乞讨人员780人,医疗救助费用80万元20178月,经省政府批准,撤销龙家圈镇,设立龙家圈街道办事处。每年与毗邻县市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签订平安边界协议。并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扎实做好界线联检工作。积极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对我县地名数据库信息进行梳理、更新、维护。十三五期间,全县累计编印地名文化图书4套,制作地名文化专题片3部,通过微信公众号编发地名文化文章200余篇。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并完成了历史婚姻登记数据的补录工作,共补录历史数据12万条。抓好儿童福利工作。我县共有孤儿 8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14人,重点困境儿童145人,符合县级补助条件困境儿童144人。五年来累计发放儿童类保障金2000余万元。同时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孤儿的走访关爱,确保他们能正常的生活学习。积极开展孤儿助医助学。通过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20名孤儿进行了体检。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活动,为25名符合条件的孤儿发放每人每年1万元的助学补助。

十四五工作计划

(一)殡葬改革工作。深入贯彻《沂水县文明殡葬规程》,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持续抓好文明殡葬建设,加强政策激励和宣传引导,提高群众认同度参与度。大力推进殡葬领域制度建设和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在深化和推进殡葬改革中总结经验,为上级制定相关殡葬法规制度提供参考依据。加强殡葬系统队伍建设,不断总结经验,保障以“惠民礼葬”为核心的殡葬改革持续深化发展。

(二)养老工作。做好住宅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建、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幸福院的管理和运营工作,继续加强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三)社会救助工作。一是坚持改革创新,以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实施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创新社会救助体制为重点,推动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二是完善城乡低保对象认定体系,实现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按户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强化分类施保,实施差别化救助。三是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提升社会救助服务的便捷性,开启社会救助信息大数据时代。四是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慈善捐赠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事业;重点推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增加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力量与救助事业的有效衔接和功能互补,发挥我县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兜底性基础作用。

(四)儿童福利工作。以维护和增进儿童福祉为出发和落脚点,确保各类儿童利益得到优先和最大化保障。一是严格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各类补助政策及优惠措施,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健全农村关爱保护队伍,落实监护责任,保障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不断提升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

(五)慈善工作。一是加大慈善宣传力度,推进慈善文化进企业、学校、社区,努力营造崇慈向善,扶危济困的社会氛围。二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实施贫困人口大病医疗再救助,防止因病返贫。三是加大非贫困人口大病救助力度,防止因病致贫。四是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加大美丽乡村建设援助力度,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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