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告知书
索 引 号: | yishuixjjmyhxxhj2251564/2023-000006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 2023-10-1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告知书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告知书
沂水盐业公司: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现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根据随机抽取结果,你单位被列入本次抽查企业名单。
定于2023年8月15日-2023年10月31日期间,对你单位进行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检查内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检查人员:高美阁,韩金祥,秦宝金,支暖玉
联系方式:13969923545,19963658681,15005499318,19560918087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 食盐定点企业资质、流通渠道、销售范围、经营记录、食盐储备情况检查;检查是否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涂改行为;检查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等所使用的名称是否与登记注册的名称相同(其中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名称的行为;合伙企业是否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要求提供银行账户名称情况开展核实;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期限,是否存在超出经营(驻在)期限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主营业务范围是否与登记的范围一致,是否存在超出登记的经营(业务)范围开展一般性经营活动的行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是否与实际路牌、楼层等情况一致;对属于实缴制行业的企业出资情况进行核查,检查企业提交的验资报告、财务报表、银行进账单等证明材料,排查有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线索;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担任其他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变更未登记;通过到场核实或远程技术手段核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真实性;通过电话、视频、函询等方式对其身份和投资情况进行核实自然人股东,排查是否存在身份被冒用的情况。
请你单位配合做好检查工作,检查内容详见附件,相关检查事宜咨询,请与检查人员联系。
发起单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