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科学技术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 yishuixkxjsj/2021-000006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 | 2020-02-2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02-24 | ||
标 题: | 沂水县科学技术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沂水县科技局认真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创新,全面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科技系统干部职工执法管理水平,为全县科技创新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明确职能定位。根据《沂水县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字〔2019〕40号),严格落实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动态管理权责清单,并对外公布本单位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前,县科技局共有行政处罚 2 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权力 3项,公共服务事项 1 项。权责清单不存在承接落实不到位问题,也不存在擅自变更情况。
(三)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精简申请材料、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进一步明确了事项名称、办理环节、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和办理时限等,重新修订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目前,沂水县科技局“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业务手册均在县政府网站发布,方便群众监督、查阅。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通过制定实施高质量的“红头文件”来规范行政行为,树立政府的权威和良好形象,确保我局行政职权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目前,我局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
(二)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执行。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起草出台的文件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截至目前,我局没有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的行政权力主要体现在对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上,对此,我局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部门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并建立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不当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认真贯彻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是加强项目调研,强化资金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联合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的监管,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在项目实施和经费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照合同指标完成,科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把握项目实施的整体情况,研究提出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建议和措施,进一步提升科技项目管理的整体水平。二是加强项目实施监管,保证财政资金规范使用。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由法规科集中承担本部门行政处罚相关职责。
(二)严格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沂水县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沂科字〔2017〕28号)、 《沂水县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沂科字〔2017〕26号)、《沂水县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沂科字〔2017〕27号)等制度规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未经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并培训合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完善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局内部设立监督小组,对全局进行监督。按时向纪委报送重要事项,重大事项及时报送。严格按照规定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使用,积极配合审计局审计工作。
(二)强化政务公开。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科技局的职责权限、办事制度、办事依据等相关事项,在 科技项目申报、科技经费管理等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行阳光作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首问责制,对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内的办理件,均进行了认真处理,没有推诿扯皮现象。
(三)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逐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配备行政应诉人员,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及时上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严格执行行政诉讼败诉报告制度,及时统计报告。
(二)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 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局网站设置局长信箱专栏,受理信件。
(三)加大普法力度。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 充分做好科技活动周、全民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的法治宣传工作,以发放普法宣传单、普法宣讲、互联网宣传等方式,向公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法治宣传学习。加强对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和政治理论教育,把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廉政勤政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学习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着重提高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法律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
(二)积极参与法治培训和学习。积极组织人员参与网上学法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动态管理,做好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执法人员年审换证工作。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建立完善领导机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科技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行政程序建设工作扎实开展。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督促检查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齐抓共管局面。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科技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带头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知识水平;自觉执行廉政规定,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学习工作法规,做到依法履行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推进行政决策法制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部门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四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完善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强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五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及时上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六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制定并主动公开,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和政治理论教育,把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廉政勤政有机结合。七是重视法治素养培养。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带头学法用法,强化班子法治素养。建设法治工作队伍,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动态管理。
(三)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单位整体考核。将相关工作纳入单位总体考核,确保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能够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每年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年度总结自查,寻找问题和不足,加强整改完善,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四)配有专职人员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按照“三定”方案规定,由局政策法规与区域创新规划科负责全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科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配有专门的办公室及办公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