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科学技术局职责任务清单
索 引 号: | yishuixkxjsj/2021-000006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 | 2024-05-0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科学技术局职责任务清单 |
县科学技术局职责任务清单
2020年 6 月
目 录
1.办公室(挂党建工作科牌子)...................................................1
2.政策法规与区域创新规划科(挂科技人才工作科牌子).......2
3.资源配置与管理科.......................................................................3
4.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4
5.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5
6.科技合作科(挂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牌子)...6
7.引进智力与出国培训管理科.......................................................7
8.外国专家服务科...........................................................................8
1. 办公室(挂党建工作科牌子)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
部门 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
(一)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 (二)承担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三)编制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四)指导科技信息库和科技信息网络建设。 (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 (六)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
1.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见附件1:1.1) 2.负责.机构编制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2) 3.负责人事管理(流程规范见附件1:1.3) 4.承办会务(流程规范见附件1:1.4) 5.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流程规范见附件1:1.5) 6.负责.公文处理(流程规范见附件1:1.6) 7.办公电话接听(流程规范见附件1:1.7) 8.公车管理.(流程规范见附件1:1.8) |
1 |
0 |
正职岗位 |
承担科室全部工作 |
2. 政策法规与区域创新规划科(挂科技人才工作科牌子)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
部门 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
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全县重大科技创新任务、战略性重大工程,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型城市建设、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二、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议,优化科研体系建设和科研机构布局。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三、组织参加国家、省、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区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以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五、负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承担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一)提出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 (二)负责管理科技成果、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 (三)牵头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 (四)承担局机关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五)统筹软科学研究。 (六)实施县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 (七)拟订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 |
1 组织推荐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2.1) 2组织推荐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申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2.2) 3组织推荐企业、团队参加省“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申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2.3) 4技术合同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2.4) 5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的拟订(流程规范见附件1:2.5) 6承担局机关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2.6) 7推荐本行政区域内的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请和监督执行职能任务(流程规范见附件1:2.7) 8科普统计调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2.8) |
1 |
1 |
正职岗位 |
承担科室全部工作 |
3. 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
部门 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
一、协调落实全县重大科技创新任务、战略性重大工程。 二、负责制定县级科技发展和基础研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和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和县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县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 五、编制全县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变革性与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协调国际、国家和省、市、县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 |
(一)牵头拟订全县科技计划并协调实施。 (二)承担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 (三)拟订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审核实施计划,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 (四)推动科技协同创新,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绩效评估和验收。 (五)负责我县承担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的相关协调工作。 (六)拟订县级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
1、负责拟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流程规范见附件1:3.1) 2、组织开展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3.2) 3、组织开展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3.3) 4、组织推荐本行政区域内的省、市项目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3.4) 5、开展推荐本行政区域内的省、市平台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3.5) 6、推荐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 (流程规范见附件1:36) |
1 |
0 |
正职岗位 |
承担科室全部工作 |
无 |
4.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
部门 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
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全县重大科技创新任务、战略性重大工程,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型城市建设、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二、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进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管理全县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指导全县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 三、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等建设。 |
(一)负责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二)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 (五)指导全县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
1、 拟订高新技术发展领域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4.1) 2、 市级众创空间和科技孵化器申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4.2) 3、 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备案 (初审转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4.3) 4、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转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4.4) 5、 组织企业申报研究开发财政补助项目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4.5) 6、 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指导全县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4.6) |
1 |
0 |
正职岗位 |
承担科室全部工作 |
无 |
5.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
部门 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
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全县重大科技创新任务、战略性重大工程,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型城市建设、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二、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建设。 |
(一) 负责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负责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二) 组织实施农村与农业、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农业重大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工作以及农村与农业领域重大科技项目的转化、应用与示范,推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 承担农业科技园区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 (四) 促进生物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 承担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社会发展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 |
1、拟订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5.1) 2、组织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实施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5.2) 3、组织实施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申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5.3) 4、省农业良种工程计划实施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5.4) 5、组织生物环保领域科技计划实施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5.5) |
1 |
0 |
正职岗位 |
承担科室全部工作 |
6.科技合作科(挂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牌子)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
部门 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
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全县重大科技创新任务、战略性重大工程,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型城市建设、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二、负责全县有关科技外事和科技培训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拟订全县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 |
(一)负责拟订国(境)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政策。(二)组织实施国(境)内外科技合作计划,参与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承担推进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相关工作。(三)建设国内外科技合作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四)承担县政府与国内知名学校、科研机构科技合作的有关具体工作。(五)承办政府双边和多边及有关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六)承担与港澳台地区的科技交流工作。(七)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八)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工作。 |
1、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6.1) 2、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6.2) 3、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6.3) 4、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备案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6.4) |
1 |
0 |
正职岗位 |
承担科室全部工作 |
7.引进智力与出国培训管理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
部门 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
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全县重大科技创新任务、战略性重大工程,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型城市建设、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二、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负责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负责拟订国(境)外专家来我县定居政策。 |
(一)拟订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二)参与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相关工作。(三)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以及宣传工作。(四)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五)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重大事项。(六)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七)负责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工作,(八)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 |
1、组织申报省级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办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7.1) 2.组织申报王升睿省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办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7.2) 3、省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申报(流程规范见附件1:7.3) |
1 |
0 |
正职岗位 |
承担科室全部工作 |
8.外国专家服务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
部门 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
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全县重大科技创新任务、战略性重大工程,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型城市建设、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二、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分工。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继续使用现有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继续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外专局联合印制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对外国人继续采用统一的分类标准,行政相对人继续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中统一办理工作许可,工作许可由县科技局(挂县外专局牌子)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
(一)拟订我县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县聘请外国专家项目。(三)组织申报山东省“外专双百”项目。(四)负责引智成果的评估、推广和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工作。(五)负责国家和省、市、县专项经费资助的聘请外国专家计划审核报批。(六)承办“国家友谊奖”、“齐鲁友谊奖”、“沂蒙友谊奖”人选的推荐工作。 |
1山东省“外专双百计划”申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8.1) 2“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8.2) 3 “齐鲁友谊奖”申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8.3) 4 “沂蒙友谊奖”申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8.4) |
1 |
0 |
正职岗位 |
承担科室全部工作 |
附件 1
沂水县科学技术局
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2020年 6 月
目 录
(一)办公室(挂党建工作科牌子)
1.1政府信息公开....................................1
1.2机构编制工作....................................6
1.3人事管理........................................8
1.4承办会务........................................11
1.5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14
1.6公文处理........................................17
1.7办公电话接听....................................21
1.8公车管理........................................23
(二)政策法规与区域创新规划科(挂科技人才工作科牌子)
2.1 组织推荐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工作...........23
2.2 组织推荐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申报工作.........................23
2.3组织推荐企业、团队参加省“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
人才创业大赛申报工作.............................23
2.4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23
2.5负责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的拟订...............................................23
(三)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3.1 组织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4
3.2组织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4
3.3组织推荐本行政区域内的省、市项目工作........... 4
3.4开展推荐本行政区域内的省、市平台工作事项........4
(四)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4.1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转报)工作..........4
4.2组织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办理工作............................................4
(五)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5.1.组织临沂市农业科技示范园申报办理工作.....................4
(六)科技合作科(挂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牌子)
6.1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6
6.2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备案工作.......................6
(七)引进智力与出国培训管理科
7.1组织省级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办理工作.......7
7.2组织省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办理工作...7
(八).外国专家服务科
8.1山东省“外专双百计划”申报工作.............8
8.2“齐鲁友谊奖”申报工作......................8
8.3“沂蒙友谊奖”申报工作......................8
县科学技术局
职责任务清单编制工作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
按照《关于编制县政府工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部署要求,我局编制完成《县科学技术局职责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有关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做好职责任务清单编制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了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集中人员力量,全面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取得的成效
按照编制工作通知要求,我局对照部门“三定”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形成了《清单》。共对8个内设机构的职责进行了细化分解,其中明确科室工作任务27项,科室间职责边界事项0项,绘制流程图27张,制定工作规范27项。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县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