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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yishuixkxjsj/2022-0000046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2022-02-1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共七章、三十六条。

(一)总则。提出了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明确了科技示范工程定位、组织实施方式和原则。

(二)管理与职责。明确了科技示范工程委托方、被委托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主体、技术总师的职责定位。

(三)项目立项。明确了科技示范工程从实施意向提出、实施建议确定、指南编制发布、项目申报审核到评审考察立项的整个工作流程,明确了申报资格条件。

(四)组织实施与过程管理。明确了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期限、任务书审核签订、年度报告、中期检查、重大事项变更、综合绩效评价等工作流程,提出了技术总师、项目承担(合作)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等在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中的工作要求。

(五)监督管理。明确了项目监督、档案管理、科研诚信等方面管理要求。

(六)资金管理。明确了科技示范工程资金来源、资金拨付要求,提出了资金使用的负面清单。

(七)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解释权和执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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