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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yishuiylbzj/2022-0000018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03-1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委依法治县办: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提升全局法治建设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主动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在学法、知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用法、普法。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融入到医保基金监管、医保行政执法等工作中。

二、强化学习培训,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强化内部法治学习。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引领作用,局党组带头遵法守法学法,把学习法律纳入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集体学习内容,将每周五列为固定学习日,组织全员学习医疗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宪法》、《民法典》《社会保险法》《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形成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学法氛围。

(二)注重依法行政培训。主动邀请法治部门开展培训,积极参加县司法局开展的线上培训,组织年轻干部参加执法考试,目前全局14人取得执法资格,进一步壮大了执法力量,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学习违法违纪行为典型案例,以反面教材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并开展专题研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违法违纪行为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以案示警,引以为戒。

三、依法进行监管,维护基金安全和群众利益

(一)成立案审委员会建立重大执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对于基金监管过程中的重大案件做到集体审议、集体研判、集体决策,有效提高了案件处置的科学性、合法性。签约法律顾问,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

(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综合运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强化基金监管。对全县30家定点医疗机构、45家定点门诊、207家定点零售药店以及564家定点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了检查全覆盖。

(三)率先实行纪委牵头的基金监管行动。去年5月份,在全市率先开展由纪委牵头的基金监管行动,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医疗保障基金“守护”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结合市局基金“守护”专项行动,对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村(社区)卫生室开展全覆盖检查。

(四)创新“实名制”基金监管方式。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协同卫健、大数据等部门将医疗电子票据、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健康码有机融合,开发出“一票两码+人脸识别”创新应用。参保患者通过扫码或刷脸验证身份,以“实名制”的方式在就诊源头上进行身份认证,从根本上杜绝了冒名顶替、欺诈骗保等行为。同时,该应用还丰富了基金监管方式,参保患者在院期间的就诊记录信息、报销结算信息等都可以通过手机进行快捷查询。这种电子化的应用场景有利于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达到创新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的目标。

(五)强化住院身份核查。实地核查住院病人身份10000余例,查处参保人员违规问题26起,拒付医保基金100万余元,移交公安部门5人、移交纪委3人。

(六)强化舆情处置。针对单县卫生室“脑中风”骗保事件,开展专项检查,对全县18个乡镇(街道)559家定点卫生室以及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了检查全覆盖。

四、注重政策宣传,提高法治意识

制定集中宣传工作方案,利用集中宣传月,联合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参保缴费、医保报销等政策,累计组织宣传活动100余场次,营造了人人关心医保、关注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

对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成立宣讲团队,分赴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对医保工作人员、医保医护师开展《条例》巡回宣讲,推动基金监管进机关、进机构、进大集、进社区,提高了医疗机构及参保群众的法治意识。

五、主要负责人职责履行情况

(一)主动参加法治学习。将法治学习列为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线上+线下、集中+自主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内法规等内容,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载体开展集中研讨,深化对依法治理的认识,有效提高了自身的法治思维和法律修养。

(二)注重法治贯彻落实。主动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在学法、知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用法、普法。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融入到医保基金监管、医保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对医保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创新推出《沂水县医疗保障局重大案件行政执法集体审议工作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在全县所有定点医药机构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明确法治底线红线。作为医保局主要负责人,我坚持做到主动学法、懂法,带头守法、用法,明确法治建设的底线和红线,坚决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实际行动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六、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1、法治学习主动性不强。在日常学习中,时常将法治学习让位于业务学习;2、法治思维应用能力有待提高。对于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首先想到的是用传统方式或既有经验去解决,而不是采用法治方式去处理;3、医保法治建设推进力度不够。由于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执法力量不足以及执法经验缺乏等原因,法治医保建设进展比较缓慢;4、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有待创新。在法治宣传过程中,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宣传渠道较少,创新做法不多。

七、下年度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用好用活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载体,增强法治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常态化学法、懂法,自觉做到守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二)深入实践,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将法治思维应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坚持做到依法民主决策和依法办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局机关和中心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实现依法依规管人、管钱、管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强化应用,全面建设法治医保。深刻领会医疗保障法治建设的内涵和要义,深入学习《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盯紧国家、省、市医保工作动态,严格落实医疗保障法治建设相关的部署与要求,将法治思维与方式应用到基金监管、依法行政等工作中,深入推进法治医保建设。

(四)营造氛围,创新法治宣传方式。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宣传的方式开展普法工作。线上方面,一是拓展宣传渠道,在自有微信公众号的基础上,与省、市、县权威媒体建立联系,定期宣传医保法律法规;二是增强宣传吸引力,找准大众兴趣点,增强宣传互动性与趣味性,让更多群众了解医保、了解法治。线下方面,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协调两定机构开展联合宣传,采取进社区、进集市等方式在全县掀起宣传热潮;二是成立宣讲团,主动下沉到基层,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式的政策法规宣讲,让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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