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零售药店抽查事项
索 引 号: | yishuiylbzj/2019-0000013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19-06-2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06-21 | ||
标 题: | 定点零售药店抽查事项 |
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以下欺诈骗保行为:
1. 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 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3.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 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 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