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
索 引 号: | yishuiylbzj/2023-000005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3-02-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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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 |
2022年,县医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攻坚克难、担当有为,实现了民生实事见实效、改革创新有亮点、行风建设有成果、各项工作齐发展的良好局面。其中,“院端医保”工作在央视新闻频道播出,并被省医保局列为全省经办服务典型案例;“一票两码+人脸识别”应用被市医保局专门发文推广,并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和2023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坚持政治统领,扎实开展“3+1”理论武装体系建设、“党建引领、共同成长”品牌创建培树活动、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以及“强县有我”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等,年初制定党建工作要点,统筹机关党建与医保业务,推动医保工作高质高效发展。具体来说,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邀请县纪委领导开展廉政教育辅导、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报送“三重一大”事项71个。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积极参加全市第一届医保政策知识竞赛,并取得二等奖的优异成绩、组织开展“医保干部大讲堂”7期、组织开展五四演讲比赛活动、开展“医保明白人”业务培训3期,有效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廉洁素养和业务能力。党建品牌创建方面,结合医保工作实际,积极打造“沂”心为民服务品牌,并入选全省医保经办典型案例。疫情防控方面,派出9名党员干部分别到高速口、隔离点、指挥部、核酸检测点值班执勤,为疫情防控贡献了医保力量。第一书记方面,领导班子每月到第一书记村开展现场办公和陪住,为2个村庄分别修筑生产道路,争取资金70万元,为两个第一书记村拨付乡村振兴扶持资金6万元。安全生产方面,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学习安全生产文件、通报,提高了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强化基金筹资运行
扎实做好基本医保征缴工作,通过县政府发文、部门联合、会议动员、督导调度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基本医保参保覆盖率。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1.4万人,参保率达到97%,医保基金总收入14.43亿元(其中职工医保收入6.22亿元,居民医保收入8.21亿元),总支出10.66亿元(居民支出统计口径为县内支出),累计报销323.17万人次,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
职工医保方面:采取按月征缴方式,2022年1-12月,全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3.07万人,基金收入6.22亿元,支出6.36亿元。居民医保方面:实行年度统筹办法,全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口88.33万人,基金收入8.21亿元,支出县内医药机构4.3亿元。
(三)提高待遇保障水平
一是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9月1日,全面调整优化居民住院政策,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政策范围内的居民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5%,取消外伤个人40%的自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的规定,进一步减轻了参保群众就医负担。二是落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自8月30日以来,全市职工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参保职工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医保基金支付229.93万元。三是落实生育保险政策,2022年为583名职工审核办理生育医疗费报销,核算待遇金额为1019510.3元。2022年为1981名职工审核办理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报销,核算待遇金额为16495252.21元。同时,自9月30日开始,生育津贴和产前检查费用补助实现“免申即享”,并将三胎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四是全面实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开展“近亲属+居家护理”服务模式,提高了失能职工的护理待遇和生活质量,共有558人享受护理待遇,2022年共拨款607.33万元。五是发挥医疗救助保障作用,定期对接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动态维护救助对象信息,确保精准救助。累计救助101638人次,救助资金4734万元,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贡献了医保力量。
(四)加强基金监督监管
将基金监管作为医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守护参保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一是以政策宣传为前导,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发挥定点医药机构的主体作用,开展集中宣传,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宣传合力。二是以基金稽核为抓手,抽审本地直报材料900余份、“双通道”药品报销材料3737余份、审核智能监控疑点数据42559条,并追回相关违规费用。三是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成立案审委员会,建立重大执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健全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公安、市场、卫健、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开展由纪委牵头的医保基金违法违规使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动态考核管理办法,将日常考核与总额预付挂钩,调动医疗机构工作积极性;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四是以行政执法为约束,强化法治学习和培训,全局14人取得执法资格,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标准和流程,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行动,2022年共处理行政处罚案件30起,罚款6.87万元。五是以违规处罚为警示,截至目前,共处理772家定点医疗机构(含卫生室),追回医保基金217.09万元。处理定点零售药店52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作停卡处理,追回医保基金0.14万元;加强意外伤害审核,追回医保基金8.24万元。同时,加强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向公安移交欺诈骗保案件1起,向纪委移交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3起,形成了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
(五)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深入推进普通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成立专班,加强数据分析和稽核督导,主动邀请专家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共有28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DRG实际付费,职工医保DRG实际付费基金占比81.1%,居民医保DRG实际付费基金占比67.8%,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完善适应“中医日间病房”新医疗服务模式的医保支付方式,提前实现了30家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DRG实际付费全覆盖。完善适应“中医日间病房”新医疗服务模式的医保支付方式,截至目前,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家医疗机构已正式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疗服务。
(六)着力加强行风建设
将行风建设纳入全年重点工作,积极申请全市内控试点,以规范促提升。一是推行流程再造,对医保经办事项办理时限整体压缩65.5%,医保待遇支付时间均压缩至10个工作日。二是健全医保服务体系,推动医保经办服务向基层延伸,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立医保工作站(点),打造了县-乡-村三级医保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三是在全市率先试点综合柜员制,本着“能入尽入”的原则,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对全局业务进行梳理分析,能够纳入综合柜员制的事项全部纳入,同时,通过简流程、减时限、减材料、加强人员培训等方式,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的目标,提高了参保群众的办事体验。四是巩固院端医保创建成果,大力开展经办服务规范提升行动,通过实施“664”工程,进一步统一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能力,强化服务保障,有效提高了定点医疗机构的政策执行能力和经办服务水平,方便了基层参保群众。今年2月份,院端医保工作在央视新闻频道播出,入选全省医保经办服务典型案例,并在各级媒体宣传。五是注重服务监督,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10名医保服务体验官,开展医保服务体验和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医保服务质效。六是推行线上办理,大力宣传并引导参保群众通过“临沂医保”APP、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便民医保小程序等平台自主办理医保业务,目前48项医保业务可通过手机办理,线上可办率达到100%。七是强化群众诉求办理,坚持群众诉求“有理有解”理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截至10月份,累计办理12345热线工单1400余件,满意率达到100%,化解信访及初访案件4起。
(七)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
将信息化建设作为推动医保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一是常态化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全县激活率达到87.17%,结算率为28.05%、使用率为27.6%,完成既定目标。在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方面,全县2家二级医疗机构、26家一级医疗机构均已实现全流程应用。强化医保电子凭证-诊间结算应用,该项创新入选全省智慧城市建设典型案例。二是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通过系统测试,全县定点刷卡医药机构省内及跨省联网直接结算覆盖率达到100%。三是创新“一票两码+人脸识别”应用,参保患者通过手机扫码即可完成挂号、就诊、缴费、报销等程序。同时,为解决老年人智能化应用难题,推出“人脸识别”技术,刷脸即可看病就医。同时,扫码或刷脸的过程进一步落实了“实名制”就医要求,缓解了冒名顶替、疾病虚假录入、超收诊疗费等违规行为,丰富了基金监管方式,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该项工作得到省医保局调研组的肯定,市医保局在全市范围内专门发文推广,县委书记陈士贤、县政府副县长王海娟分别作出批示。累计采集个人信息37万余条,完成医疗诊断人次81万余人次,60岁以上老年人人脸数据采集率达到73.4%,乡镇卫生院一票两码使用率达到60%,卫生室使用率达到80%。
(八)落实带量采购政策
集中带量采购方面,自集采工作开展以来,沂水县共开展了七批集采药品采购量的网上填报,公立医疗机构集采采购量完成率在90%以上。国家两批高值耗材和省两批高值耗材,从冠脉支架到人工关节,平均降价超过80%,取得了“价降、量升、质优”的社会成效。2022年我县药品采购总额1.93亿元,集采总额2476.88万元,县医保局及时和医疗机构兑付了两批结余留用基金,大大提高了医疗机构参加集采的积极性,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民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现象。基药配备方面,我县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品种数量占比比去年提升了5%左右,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基药配备达到72%左右,二级医疗机构达到50%左右,力争三年内达到省级要求标准。
二、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县医保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117”工作思路,即一项引领、一个巩固、七项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工作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党建引领
继续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做好结合文章,推动党建与业务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继续强化党建品牌建设、支部标准化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模范机关建设以及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切实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二)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常态化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政策措施,做好患者救治、核酸检测等费用保障,为疫情防控贡献医保力量。
(三)做好七项重点工作
1、全面落实各项待遇保障政策,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严格落实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政策,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提升参保质量,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执行医保待遇清单制度,落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生育支持政策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65%。
2、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政策,增强医疗救助保障功能。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稳步提高年度医疗救助限额,建立参保动态监测、高额费用负担患者预警、部门间信息共享、风险协同处置等工作机制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3、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深入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全县DRG付费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定期开展DRG数据分析研判,规范医保基金使用,争取实现医保、医院、患者等多方共赢。
4、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织密监管网络,进一步加大医保基金使用规范整治力度,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重大案件,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推进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形成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5、加强医保行风建设,提升医保服务能力。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加强内控建设,牢固树立“为健康沂水保障”工作理念,落实“六统一”和“四个最”要求,巩固标准化示范窗口创建成果,提升院端服务水平,健全县-乡-村三级医保服务体系,实现医保工作站点村居全覆盖,努力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全面推进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就近办、帮代办等服务模式。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推进居民参保缴费“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和“出生一件事”联办,不断提升参保群众办事体验感。
6、落实集中带量采购,稳步推进医药服务价格改革。持续推进国家集采、省级集采药品耗材落地见效,实施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全面推进集采中选药品、医用耗材货款直接结算。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工作,强化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常态化监管。
7、提升舆情处置能力,及时回应群众需求诉求。高度重视舆情处置工作,严肃对待信访案件、12345投诉举报、网上留言、局长信箱和群众需求诉求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化解。遇到重大舆情要第一时间上报,要掌握舆情处置方式,强化底线思维,对舆情风险程度进行精准研判,制定应急预案,做好舆情引导,力争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