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下萤光湖景区滑道车等项目门票价格的批复
索 引 号: | 07-07-2017-000024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物价局 | 发布日期: | 2017-07-0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7-07-07 | ||
标 题: | 关于地下萤光湖景区滑道车等项目门票价格的批复 |
沂价字〔2017〕8号
关于地下萤光湖景区滑道车等项目
门票价格的批复
沂水地下萤光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继续执行地下萤光湖景区滑道车等项目门票价格的申请》收悉。根据《山东省游览参观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继续执行滑道车门票价格15元/人·次、观光车门票价格10元/人·次。
你公司接到通知后,应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优惠办法。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期满后重新报批。
2017年3月29日
抄送: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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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物价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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