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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下大峡谷景区地下河漂流等项目门票价格的批复

索  引  号: 07-07-2017-000025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物价局 发布日期: 2017-07-0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7-07-07
标       题: 关于地下大峡谷景区地下河漂流等项目门票价格的批复

 

沂价字〔2017〕7

 

 

关于地下大峡谷景区地下河漂流等项目

门票价格的批复

 

山东龙冈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继续执行地下大峡谷景区地下河漂流等项目门票价格的申请》收悉。根据《山东省游览参观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继续执行地下河漂流门票价格60元/人·次、观光车门票价格10元/人·次、小火车门票价格30元/人·次。

你公司接到通知后,应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优惠办法。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期满后重新报批。

 

2017年3月29

 

抄送: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沂水县物价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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