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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沂水天然地下画廊体验性旅游项目门票价格的批复

索  引  号: 12-04-2017-000038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物价局 发布日期: 2017-12-0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7-12-04
标       题: 关于对沂水天然地下画廊体验性旅游项目门票价格的批复

沂价字〔20103

 

关于对沂水天然地下画廊体验性旅游项目

门票价格的批复

 

 

沂水卓越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旅游分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将体验性旅游项目门票试行价格转为正式价格的请示》收悉。

县物价局沂价字〔2008〕48号、沂价字〔2008〕59号分别规定的滑草、滑雪等体验性旅游项目门票价格已试行一年,在试行期中你公司能根据文件规定的门票价格执行,也反映出试行价格的合理水平。经研究,同意将县物价局沂价字〔2008〕48号、沂价字〔2008〕59号文件规定的试行门票价格转为正式门票价格。

你公司接到通知后,要严格按上述规定执行,并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天然地下画廊 体验性旅游项目 门票 批复

报:市物价局 王永浩副县长

送:县委办 县府办 县税务局 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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