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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沂蒙山根据地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索  引  号: 12-04-2017-000040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物价局 发布日期: 2017-12-0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7-12-04
标       题: 关于对沂蒙山根据地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沂价字〔20151

 

关于对沂蒙山根据地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山东亲情沂蒙旅游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沂蒙山根据地景区门票价格的申请》收悉,根据发改价格〔2008〕905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沂蒙山根据地门票价格继续执行50元/人次。

本批复有效期三年,期满后重新报批。

你公司接到通知后,应到县物价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并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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