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3-0001406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9-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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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高政府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获得感,结合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通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搭建起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切实畅通关切回应、政民互动、意见征集的沟通渠道,增进彼此理解与信任,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透明度。
二、开放主体及时间
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的主体主要为各乡镇(街道),政府各部门以及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服务窗口部门等。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全县“政府开放日”活动的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负责本级政府“政府开放日”活动的组织实施;政府各部门(单位)除了负责本部门“政府开放日”活动的组织实施外,监督并指导分管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开放日”活动的组织实施。
2023年“政府开放日”活动时间为9月中旬至10月底,今后原则上各单位每年至少举办1次“政府开放日”活动。
三、活动内容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本部门(单位)重点任务、重大活动和阶段性工作安排,聚焦公众关切和重点民生事项,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等为重点,邀请群众走进机关、体验政府工作、开展座谈交流,全方位介绍和展现工作职能、制度规范、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等。
四、开放对象
“政府开放日”活动参加人员规模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开放内容、地点等情况确定,原则上每个开放点30人以内。人员范围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媒体记者,其中群众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开放人员选取办法分为定向邀请与社会报名方式产生。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定向邀请方式参加,各单位可根据活动需要定向邀请关心沂水发展、关注公共事务、积极参与政府工作、了解行业有关情况的专家学者、重点服务对象、热心“网民”、社区群众等参加。社会报名由各单位提前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开征集报名,经各单位审查后确定人员名单。
五、组织形式
(一)进机关。邀请群众代表有序走进政府机关,参观政府机关运转情况,查看办文流转、办会场所、办事流程和会议组织等具体事项,由专人介绍部门整体架构、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等,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提前组织受邀代表现场体验政务工作。
(二)进现场。邀请群众代表有序走进工程现场、执法现场、管理现场,听取现场情况介绍,了解政府工作情况,增进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进会议。邀请群众代表和利益相关方有序走进机关会议室,列席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举办的县政府此外还有乡镇联席会议、局长办公会、论证会、评审会等决策性会议,增强政府决策可行性,提高行政决策透明度。
(四)座谈交流。“政府开放日”活动期间,要安排部门(单位)负责人主动与群众代表面对面沟通交流,介绍本单位重点工作、特色亮点工作开展情况,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工作事项办理情况。真梳理汇总群众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工作台账,并将意见采纳和所涉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公众进行反馈,向社会公开。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将“政府开放日”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科学拟定“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开放内容、活动流程,统筹安排好代表遴选、现场讲解、座谈交流等工作。
(二)提升工作实效。要认真做好群众代表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处理和反馈工作,及时改进工作薄弱环节、补齐短板。要以“政府开放日”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政策评价,选取本单位重点政策,通过座谈交流、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组织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注重总结活动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不断提升“政府开放日”活动效果,并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三)强化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载体报道“政府开放日”开展情况,在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活动开展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开放日”栏目进行展示。“政府开放日”活动开展情况计入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成绩。
(四)严格督导考核。各乡镇(街道)、政府各部门(单位)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政府开放日”计划(开放时间、活动主题)报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现场走访,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