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医疗保障局创新公开举报方式让骗保行为无处遁逃
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19-0000052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04-1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19-04-18 | |
标 题: |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创新公开举报方式让骗保行为无处遁逃 |
为推动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深入实施,沂水县医疗保障局创新公开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强化政策宣传,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一是公布举报电话。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圈、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社会各界对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提供线索。同时,公开举报范围,主要包括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者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开通微信举报平台。根据国家医保局《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要求,及时开通了网络举报平台,广大社会机构和群众凡发现有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存在,可进入“沂水医保”微信公众号的“我要举报”栏目进行举报。同时,将《办法》具体列举的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参保人、医保经办人员四类主体总计20种骗保行为进行公布,其中包括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挂床以及定点药店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等行为。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县医保局联合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同步启动“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活动现场设立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参保、特病等咨询服务台,向市民讲解医保政策法规,宣传骗取医保基金行为表现。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2000余份,接受咨询800余次,营造了全社会打击欺诈骗保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