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沂水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2021年)
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1-0000609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11-0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1-11-08 | |
标 题: | 关于调整沂水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2021年)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沂水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胡发贵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杨明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于 华 县大数据中心主任
成 员:侯天秀 县民政局副局长
沙文欣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虢新利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副局长
袁俊杰 县公安局副局长
于松良 县人社局副局长
赵学东 县水利局副局长
邱 波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宋玉国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善飞 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
刘增祥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张庆国 县司法局副局长
孙孝照 县财政局党副局长
王 磊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孙焕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德勤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汝华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议题提报、联络对接等。领导小组成员因职务调整的,原组成人员自然免除,由新任职人员担任,不再另行发文,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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