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沂水县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1-0000465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8-01-2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18-01-21 | |
标 题: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沂水县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2017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政务环境。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审批流程标准化建设。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类别,调整《沂水县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为《沂水县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取消、下放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对工作流程进行全面优化提升,对办理时限进行精简压缩。创新整链条办理模式,实现“到一个窗口办多件事”,探索实施二手房买卖交易和餐饮业企业设立事项整链条办理模式。
二是推进“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规定要求对各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共保留各类行政权力3359项,部门主要职责324项,具体责任事项1342项,追责情形3568项,部门职责边界129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75项,公共服务事项194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25项,乡镇行政权力事项87项。清理各类证明和盖章类材料28项,公布“零跑腿”事项18项、只跑一次”事项151项。
三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运行。进一步梳理公共资源交易种类,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分析交易风险点,细化人员职责分工,增强平台服务能力。健全联席会议综合协调制度,规范信息发布、代理服务、开标评标、专家抽取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对交易中心设施设备的维护,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交易活动,增强交易平台监管能力。
(二)创新服务举措,持续加强市场监管。
一是围绕“提速增效”目标,提供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质服务,对重大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全程代办和跟踪督办,加速审批、加力服务。对建设项目实行分段并联审批,推行“咨询阶段联合告知、审批阶段联审联办”二级推进模式和“初审确认、容缺办理、疑难会商、协助报批”保障机制,加快实现投资建设项目“一窗受理、同步审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统一收费、统一发证”,切实保障审批提速、服务提质。
二是实行“多证合一”,以“减证”推动“简政”。整合相关部门事项,通过“一窗受理、信息互认、同步办理、一窗核发”的模式,做到“31证合一”。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相同信息一次性采集、全方位共享,切实提高了审批效率,进一步营造了便利宽松的营商环境。同时,积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
三是切实强化市场监管。整合工商、质监职责机构,组建了县市场监管局和市场监管执法大队。启用山东工商(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平台,全面实施案件网上办理,对执法办案环节全程监督,推动执法办案公平、公正、规范透明。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开展环保攻坚,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成立专门机构,抽调精干力量,严格办理流程,坚持边督边改,确保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成立专项后督察组,按照 “环保督察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干劲不减”原则,扎实开展信访交办件后督察工作。
二是依法履行环境管理职责。铁腕治气,全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照“分工负责、属地管理,重点攻坚、全面推进”的原则,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深度治理工业企业,强化机动车监管,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认真做好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综合治水,确保沂河出境断面稳定达标。加强工业污水治理,严控重点排污企业,严格污水排放标准,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大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落实“河长制”,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人工湿地运行维护。重拳治废,推进固废管理走向规范化。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查、申报,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开展联勤联动执法,全面提升危废处置能力,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
(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创新推动群防群治工作。加快实施“雪亮工程”,规范完善县、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19个乡镇级平台、407个村级平台全部联入县综治信息平台,并与35个重点行业系统单位平台互联互通、联网共享。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平安大喇叭终端作用,定期向群众播放警情通报、治安防范知识、法律法规解读等信息,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和应急防控能力。
二是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和会议要求,以“大快严”行为主线,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等行动,不断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保障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三是全面提升食药安全水平。坚持食品药品安全“零容忍”, 不断强化企业转调提升、学校食品安全、药械日常监管,食品安全宣传四项重点工作,全面打造了食用农产品快检、执法办案、监督抽检批次、“三小”登记备案数量四个全市第一。在全国率先开展食用农产品“全覆盖、批批检、百分百”快检,并顺利通过了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验收。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合法性审核制度,对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起草论证、报送审核程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2017年,对6件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均实行了“三统一”管理,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017年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已按规定向市政府和县人大报送备案,部门规范性文件也按规定向县政府备案。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启用全省规范性文件电子监督平台,对规范性文件实施动态管理,对2017年11月30日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全面进行了审核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70件、废止的26件、拟修改的17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统一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三、科学推进依法行政决策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沂水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对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重要民生事项,全部提前制定项目录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同时,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认真进行社会风险性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二)合法性审查实现全覆盖。一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开展决策合法性审查600余次,对重大行政行为进行法制审查800余次,对环保督察、突发事件、维稳事项及引资合同等涉法事务提出各类处置建议1000余条。
(三)法制顾问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建立了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全县共聘请法律顾问61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聘用率超过90%,各乡镇和重点执法部门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大力推行法制员制度,全县各乡镇和重点执法单位全部配备了专兼职法制员,较好地解决了基层法制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有力保证了法制工作有人干、重大事项有人审、涉法事务有人办。
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全面推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制定出台了配套文件,对综合执法与有关部门职能进行了界定与明确,确保信息对称、无缝对接、权责明晰、协作高效。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不懈做好“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制定出台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各执法单位集中梳理行政执法各项清单、窗口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等。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建立起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长效机制。目前,全县共梳理公开1968条“三项制度”信息。
(三)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把进口关,坚决杜绝无执法主体资格、无正式编制人员上岗执法,共组织6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专题培训和在线考试,162名合格人员申领执法证;对不适合在执法岗位的,坚决监督调整,对不参加证件年审培训和培训考试不及格的,及时彻底清理,共清理不合格证件421个。
五、不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规范行政裁量权。督促相关单位依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及时调整公布自由裁量权,并将裁量权列为案卷评查重点。二是开展重大处罚备案审查。对重大处罚审查流程进行完善,严格备案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处罚。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2017年,抽调业务骨干20名,对27个行政执法部门的56本行政处罚案卷、50本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实名通报。四是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切实加强了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
(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严格执行罚没收入罚缴分离制度、收缴分离制度的规定,督促各执法单位在执法处罚并收缴罚没收入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认真抓好政务公开。通过建立管理人员队伍,实施专业化培训,强化监督考核等措施,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各乡镇、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778条,调整栏目30余个,发布宣传信息3.6万条,受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0余件,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复议工作,今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72件,受理68件。已审结案件中,维持39件,双方当事人和解、申请人撤回15件,责令履行3件,撤销7件,确认违法3件,中止1件。及时启用省行政复议应诉管理平台,案件全部在平台办理、推送,文本格式完全采用平台统一模板。规范行政复议流程,健全完善立案、审查、中止、决定等工作流程,完善调查取证、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切实增强了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积极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制定了《沂水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推进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效落实。针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中的普遍性法律适用和实践操作问题交流研讨,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思路和方法。
(三)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对信访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引导群众依法逐级理性表达诉求。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进一步提升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法治化水平。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抓好安全隐患排查防范。紧紧围绕“平台、队伍、机制”工作思路,建设实体多元化调解工作平台,打造多元化调解员队伍,进一步夯实了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七、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提升法治教育针对性。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化,通过会议集中学习和领导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学习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县政府领导对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结合工作需要,举办了复议应诉、政务公开、行政执法等专题培训班,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行政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二)系统培训定期化,提升普法有效性。积极组织参加上级业务培训,精心组织县内集中培训。各级各单位参加上级法治培训30余次,参与人员200人次。积极推动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村居“六进”活动,加强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公园、法治广场等阵地建设,并运用新媒体加强普法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号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推送法律知识,全面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重视法治素养,树好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范围。在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环节,将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重要内容,将法治观念和法治素质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对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在全县范围内树立了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
八、切实强化保障措施落实
(一)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和细化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责任,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2017年,全县未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重大违法行政案件。
(二)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学习领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衡量标准和任务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2017年沂水县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三)开展示范创建。印发了《关于创建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使创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引导各行政执法部门理顺执法流程,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2017年,确定了示范单位5个,并通过交流会、简报、汇编等方式推广了创建经验,起到了较好的引领带动作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进一步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落实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统筹指导、引领、带动作用,突出强调各行政机关的具体负责落实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的工作要求,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总之,一年来,我县严格按照省、市政府和市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要求,以全面建成法治政府为总目标,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目标。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