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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沂水县小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的公示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0062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3-3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沂水县小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的公示

各有关镇街、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小水电安全监管,确保我县小水电安全生产、安全度汛,根据《水利部关于全面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水电〔2018〕245号)要求,现将2022年全县小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明确和公布,详细信息见附件。

附件:小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附件

小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

水电站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

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单位

姓名

职务

电话

单位

姓名

职务

电话

单位

姓名

职务

电话

跋山水库水电站

沂城街道办事处

马会加

主任

2276811

沂水县水利局

王新伟

局长

2251638

跋山水库管理中心

李兰峰

跋山水库管理中心主任

2711221

湖埠西水电站

沂城街道办事处

马会加

主任

2276811

沂水县水利局

王新伟

局长

2251638

跋山水库管理中心

李兰峰

跋山水库管理中心主任

2711221

沙沟水库水电站

沙沟镇人民政府

镇长

2761108

沂水县水利局

王新伟

局长

2251638

沙沟水库管理中心

陈淑军

沙沟水库管理中心主任

2761152

汇丰

水电站

龙家圈街道办事处

刘彦刚

主任

2322108

沂水县水利局

王新伟

局长

2251638

汇丰水电站

李文龙

法人代表

152666

82067

1.安全生产行政责任人职责。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小水电站安全生产行政责任人为地方人民政府。小水电站安全生产行政责任人具体负责对小水电站的建设质量、防洪能力、生产安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小水电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依法规范小水电建设市场,禁止无资质、无许可证的单位和无职业资格人员进入小水电建设市场;督促小水电站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或修编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2.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职责。小水电站行业监管责任人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将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小水电站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

3.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职责。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是小水电站管理单位。小水电站管理单位负责人是本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包括:一是实行一岗双责,既要承担生产管理职责,也必须承担安全管理职责;二是建立和完善以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是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四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安全专管人员;五是落实安全生产保障经费,细化各项安全措施和预案;六是加强巡查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七是完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落实防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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