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烟叶生产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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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项目及补贴标准 (一)烟叶生产专用物资补贴 对烟农交售的2019年烟叶种植收购合同以内的上中等烟(下桔三、上桔三、上桔四及副组中等烟除外)补贴2.6元/公斤,下桔三、上桔三补贴2.0元/公斤,上桔四、副组中等烟及全部下低等烟不予补贴。烟叶收购结束后以实际收购量测算补贴金额,以现金形式兑现给烟农。 (二)水肥一体化 1.滴灌。结合水肥一体化技术,开展烟田滴灌的每亩一次性补贴170元。 2.抗旱打井。烟草批复计划内,分三类进行补贴。 第一类,深水井,深度大于等于120米,风钻模式每米补贴220元(开口273,变径219),水钻模式每米补贴300元(使用300磨盘,开口325,变径273,终孔219),按照钻井深度据实结算。 第二类,浅水井,深度小于120米(不含120米),每米补贴140元,按照钻井深度据实结算。 (三)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 1.无人机飞防,共补贴2次,每次补贴标准5元/亩。 2.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防虫农药补贴标准上限2.5元/亩。 (四)专业合作社服务 1.专业化育苗 漂浮育苗。漂浮育苗按40元/亩进行补贴;托盘育苗补贴。补贴标准20元/亩。备用苗补贴。漂浮育苗补贴标准150元/亩;托盘育苗补贴标准90元/亩。 3.示范园区专业化施肥。补贴标准20元/亩,对重点示范园区开展统一拌肥、施肥。 4.采烤一体化烘烤补贴。补贴标准25元/担,在重点烤房群组织实施。 5.专业化分级补贴。补贴标准35元/担。 以上项目根据实际开展情况,验收合格后,兑现给合作社。 (五)自然灾害防治 1.烟田自然灾害保险。投保标准40元/亩,按投保金额的60% (24元/亩)进行补贴,剩余部分按照烟农自愿的原则向烟农收取,用于烟田保险。 2.气象服务费。总额20万元,其中沂水5万元、费县2.88万元、沂南2.58万元、蒙阴2.58万元、平邑2万元、兰陵2.46万元、莒南1万元、临沭1万元、郯城0.5万元、用于气象咨询、提供资料、防雹增雨等气象服务费用。 3.抗旱补贴。移栽、保苗水每次补贴标准5元/亩,普通烟田旺长水每次补贴标准35元/亩,示范园区烟田旺长水每次补贴标准45元/亩。按照实际开展面积,验收后,兑现给烟农。 二、否决条件 出现以下情况的烟农,取消一切扶持补贴政策。 1.种植计划外品种的。 2.不使用烟草公司套餐供应肥料、农药等物资的。 3.出现不遵守合同约定,虚报瞒报种植面积、跨辖区交售、扰乱收购秩序等行为的。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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