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沂审服发[2020]12号《沂水县户外广告和店招牌匾设置技术规范》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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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牌匾设置技术 规范》解读
一、 《规范》制定的必要性 户外广告和店招牌匾是城市形象的最直观体现,也是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县部分区域户外广告和店招牌匾设置随意、品味档次低、影响城镇容貌的问题较为突出,为提高户外广告和店招牌匾管理精细化水平,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公共空间秩序,制定本《规范》。 二、 《规范》制定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 《山东省城市管理导则(试行)》 《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149一2010) 《临沂市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设置规范》 三、 《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规范》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适用于沂水县城市、乡镇规划区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牌匾的设置和监督管理活动,其他区域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四、《规范》的主要内容 《规范》共分六则。 1 总则。《规范》制定的必要性及政策依据。 2 术语与定义。明确了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牌匾的含义,宜设区、严控区和禁设区的户外广告和店招牌匾类别和范畴。 3 通用规则。户外广告和店招牌匾设置材质、色彩、亮化、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4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要求。户外广告设施的禁设情形,墙体广告、公用设施广告、移动式广告、临时性广告的具体分类要求。 5 店招牌匾设置要求。店招牌匾的禁设情形,基本要求及招牌广告及楼宇标识的具体分类要求。 6 附则。 五、《规范》制定的意义 《规范》参照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划定了户外广告和店招牌匾刚性约束条件,明确了户外广告4类23项和店招牌匾7项禁设情形;同时按照设施类型分类细化了设置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规范》能够为我县户外广告和店招牌匾设置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对于提升户外广告和店招牌匾设置档次,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形象具有积极作用。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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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沂审服发[2020]12号关于印发《沂水县户外广告和店招牌匾设置技术规范》的通知.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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