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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的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yishuixwjj2261401/2018-0000041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物价局 发布日期: 2018-10-2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8-10-29
 公开程序 

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的政策解读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起,原国家司法考试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9月举行首次考试。司法考试改革后,考试模式由过去的一次性考试改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个阶段进行,主观题考试安排在客观题考试后一个月;考试方式由纸笔考试改为计算机化考试与纸笔考试相结合,客观题考试为计算机化考试,主观题考试为纸笔考试;考试科目由4科改为3科,其中客观题考试2科(试卷一、试卷二),主观题考试1科(试卷三);客观题考试时间仍为3小时,主观题考试时间由原来的3.5小时改为4小时,属于职业资格考试中考试时间较长的类型。

由于客观题改为机考以及主观题考试时间延长,单科考试成本明显增加,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7〕99号)规定,为保障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顺利进行,在不增加考生总负担的情况下,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重新核定了我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具体为: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81元,其中省财政23元(含上缴中央11元),市财政58元,两科合计162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80元,其中省财政32元(含上缴中央20元),市财政48元。每位考生承担的总费用下降,考试费合计242元,低于此前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250元。以上收费标准试行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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