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水县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沂政发〔2019〕42号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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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央、省、市文件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方案基本原则: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集中整合、优化配置 二、方案实施具体措施: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等各类国家出资企业以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实行统一监管。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具体实施政策,做到一户一策。 三、工作实施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10日前)尽职调查阶段(2019 年5月11日—31日)制定实施计划阶段(2019年5月底前)推进改革重组阶段(2019年6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严肃工作纪律,积极平稳推进,促进企业发展,坚持党的领导。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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