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2-0001054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2-18 |
发文字号: | 沂政办字〔2016〕3号 | 公文类型: | 通知 |
标 题: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办公楼各单位安全卫生工作检查考评办法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16-02-20 | 效力状态: | 失效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办公楼各单位安全卫生工作检查考评办法的通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政府办公楼各单位安全卫生工作检查考评办法的通知
沂政办字〔2016〕3号
县政府办公楼各单位:
现将《县政府办公楼各单位安全卫生工作检查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8日
县政府办公楼各单位安全卫生工作检查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县政府办公楼安全卫生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范围
县政府办公楼各单位
二、目标要求
(一)要建立健全卫生值日制度,每天上班前十分钟打扫完室内卫生,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垃圾当日清理。
(二)要提升个人素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充分尊重保洁人员劳动,全力维护公共卫生。
(三)要增强安全意识,养成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爱护公共设施的良好习惯。
(四)各单位要配合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积极参加清除积雪等集体活动。
三、检查内容及考评标准(见附件2)
四、考评人员组成
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县政府办公楼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参加,组成安全卫生考评小组(见附件1),具体负责相关检查考评工作。
五、考评方式
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4:00进行检查考评,因特殊原因需调整时另行通知;考评小组按照考评标准,随机抽查各单位2个办公室作为样本,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评分;考评结果将在县政府办公楼各单位进行通报,并对前六名的单位授予安全卫生先进单位流动红旗,总评95分以下的挂流动绿旗,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安全卫生考评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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