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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4-0000161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3-17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24〕9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庐山新材料高科园“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1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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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庐山新材料高科园“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4〕9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沂水庐山新材料高科园“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水庐山新材料高科园“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沂水庐山新材料高科园本质安全水平,根据《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鲁工信化工〔2023〕266号)等文件要求,针对专家组对园区现场复核中发现的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管理、危险源监控、人流物流管控、应急救援和社会化服务等“一体化”管理内容,到2025年,把沂水庐山新材料高科园建设成为“区位独特、产业鲜明、省内一流”的安全、绿色、智慧化化工园区,实现园区安全发展、智能发展、集聚发展、绿色发展、高效发展。

二、安全整治提升计划

(一)选址及规划方面

问题1:山东省思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编制的《沂水庐山化工产业园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中,社会风险曲线部分处于“尽可能降低区”,未提出消除、降低、管控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

整改措施:委托山东省思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根据反馈问题和园区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沂水庐山化工产业园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沂水经济开发区。

问题2:沂水县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后,需调整园区四至范围,修编园区规划、安评、环评等报告。

整改措施:2024年3月31日前,根据最新沂水县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园区四至范围。委托第三方高标准修编园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园区规划安全控制线,并报送相关单位。

责任单位:沂水经济开发区。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二)园区内布局方面

问题3:由于园区地形由山体向周边用地标高逐渐降低,山东清沂山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处于园区地势较高处,在不同的地势高程上布置有液化烃球罐(4台3000立方米)、油品储罐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一旦发生泄漏事故,泄漏油品可能会形成大面积流淌。

整改措施:全面梳理排查园区地势较高、易形成流淌火企业,督促相关企业制定易形成大面积流淌火的专项管理制度和专项应急预案,实施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对园区内易形成大面积流淌火的易燃液体储存设施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委托专家进一步论证清沂山石化球罐围堰建设标准,提出减缓流淌火事故措施。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沂水经济开发区。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许家湖镇。

问题4:2017年9月1日之后扩建的园区消防特勤站与山东鲁洲集团沂水化工有限公司2台400立方米液氨球罐相距约220米,不满足《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验收标准》规定的300米要求;另外,山东九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出具《山东鲁洲集团沂水化工有限公司风险外溢安全评估报告》中,模拟液氨储罐最大燃爆距离为508.97米,园区消防特勤站处于其影响范围内。

整改措施:做好鲁洲化工液氨储罐安全监管工作,督促鲁洲化工编制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风险外溢报告,明确管理制度和预防救援措施,设立连锁装置,24小时对液氨储罐进行监控,减少液氨储罐存量,预防液氨储罐发生事故,杜绝相关影响。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沂水经济开发区、县应急管理局、许家湖镇。

(三)准入和退出方面

问题5:园区现有企业产业关联度不高。

整改措施:针对园区主导产业和现有产业链补链、强链项目进行精准招商,从严审查入园项目,新入园项目必须与现有企业产业关联度高方可入园,严禁无产业关联度或关联度低项目入园。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沂水经济开发区。配合单位:县工信局。

问题6:园区智慧管控平台运营单位—中安广源属于园区承包商,其归档资料不全。

整改措施:完善园区平台运营单位中安广源承包商档案材料。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承包商入园作业管理制度,对进入园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查及存档、记录;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沂水经济开发区。配合单位:县住建局。

(四)配套功能设施方面

问题7:园区建有部分公共管廊,但管廊规划和设计、巡检管理、维护保养、安全管理、数字化管理等存在与《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要求不符的情况;规划的公共管廊正在施工建设。

整改措施:依托园区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实施,建设园区公共管廊,按照《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GB/T36762要求,加快规划管廊建设进度,同步实施一企一管建设,实现园区内企业间有液体、气体原料或产品供应关系的企业采用管道输送。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沂水经济开发区。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问题8:新建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正在施工;现有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其安全、环保、智能化设施不完善,地面未硬化,不满足《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的要求。

整改措施:加快规划停车场建设进度,建设完成后,及时组织开展专用停车场环保、安全、消防验收,办理相关手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清洗工艺规程和管控措施,规范清洗场运行秩序。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制定运输时间、运输速度、节假日通行等方面的有关规定,采用卫星定位系统等信息化系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位置、驾驶人员和物料信息进出进行实时监控。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沂水经济开发区、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问题9:园区设置的门禁系统未完全实现封闭化,智慧化监管平台没有危化品运输车辆报备信息和沿途行驶相关信息,未对进出人员、车辆实施全过程监管。

整改措施:依托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实施对园区四至边界进行物理隔离,并对进出人员、车辆等实施全过程监管。利用信息化平台、视频监控、在线监测预警等技术手段,实现人员出入园区的监管;采用车辆入园审批、设立车辆专用车道等管控措施,并利用信息化平台、视频监控、在线监测预警、GPS定位卡、周界报警设备、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自动识别告知等技术手段,对出入园区的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及其运输车辆进行全过程监管,降低化工园区运输风险,减少安全隐患。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沂水经济开发区;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警大队。

问题10:园区供汽能力不足。

整改措施:结合园区现有企业及规划项目实施情况,园区集中供汽企业鼎力环保公司计划新建2台(1用1备)110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总投资约2亿元,项目建成后可实现供汽110t/h。同时,推进长青环保能源公司建设1台130t/h高温高压秸秆直燃锅炉,总投资约3亿元,项目建成后可为园区新增供汽能力130t/h。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县发改局、沂水经济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五)一体化安全管理及应急救援方面

问题11: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模块功能不全,缺少特殊作业管理,部分功能未有效运行。

整改措施:依托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实施,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和《智慧化工园区建设指南》GB/T39218要求,对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平台安全基础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管理、封闭化管理、应急管理等功能模块,并配套建设智慧管控中心1处。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沂水经济开发区、园区各企业。

问题12:园区应急物资库配备不标准,气防站装备物资不足。

整改措施:梳理园区应急物资库物资,及时进行年检,完善运维记录。根据《气体防护站设计规范》(SY/T 6772-2009)等规范的相关要求,配齐气防站的防护设备、急救设备、检测设备、通讯设备及个人防护设备等。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沂水经济开发区、县应急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坚持反馈问题照单全收,整改落实不折不扣,工作推进不遗余力,按照方案工作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政策指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行业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园区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沂水经济开发区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园区专项提升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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