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3〕67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沂水县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水县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全面落实《沂水县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工作方案(2023—2027年)》确定的试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探索形成可推广、可借鉴的县城城镇化建设路径,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指标
指标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现状值 |
2025年目标值 |
2027年目标值 |
责任单位 |
工业经济 |
1 |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
亿元 |
730 |
1050 |
1250 |
工信局 |
2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 |
户 |
297 |
400 |
440 |
工信局 |
3 |
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比 |
% |
9.7 |
30 |
35 |
发改局 |
4 |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 |
户 |
107 |
165 |
200 |
科技局 |
文化旅游 |
5 |
3A级以上景区数量 |
个 |
22 |
23 |
24 |
文旅中心 |
6 |
接待游客人数 |
万人次 |
703.3 |
1070 |
1200 |
文旅中心 |
7 |
旅游总收入 |
亿元 |
65.8 |
100 |
112 |
文旅中心 |
绿色低碳 |
8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 |
80.3 |
68.9 |
73 |
生态环境局 |
9 |
森林覆盖率 |
% |
28.5 |
25.5 |
22.5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0 |
年度用水总量 |
亿立方米 |
1.52 |
1.62 |
1.62 |
水利局 |
11 |
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 |
万千瓦 |
62 |
76 |
80 |
发改局 |
基础设施 |
12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
49.54 |
54 |
56 |
发改局 |
13 |
建成区绿地率 |
% |
39.01 |
40.2 |
40.22 |
综合执法局 |
14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
% |
98 |
100 |
100 |
住建局 |
指标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现状值 |
2025年目标值 |
2027年目标值 |
责任单位 |
公共服务 |
15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 |
66 |
70 |
70 |
民政局 |
16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 |
个 |
2.9 |
4.5 |
4.7 |
卫健局 |
17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平方米 |
2.97 |
3.01 |
3.2 |
体育中心 |
二、试点任务分工
(一)先进制造引领更强
1.充分发挥沂水产业技术研究院及食品、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纺织服装、橡塑等专业研究院作用,加快技术攻关、成果转化,赋能产业发展。探索创建集创业孵化、公共实训、检验检测、金融服务等于一体的产业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2.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产学研、校地企融合发展。完善创新研发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逐步实现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到2027年,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达到45个。
责任单位:科技局
3.坚持抓发展一切工作到企业,全面落实工业十条、金融十条、服务十条等惠企政策,引导企业开展鼎新再造、扩产增能,用企业质变促进产业聚变。
责任单位:工信局、金融中心
4.健全完善龙头骨干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小升规企业梯次培育库,构建“标杆企业引领、优质企业支撑、中小企业跟进”的递进成长格局。实施“百年企业培育行动”,围绕育人、育产品、育产业、育集群,向产品卓越、品牌卓越、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一流企业迈进。
责任单位:工信局
5.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导向,围绕生物、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推动生物酶、玻纤复合材料、数控车床等行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责任单位:发改局
6.加快钛全产业链一体化、碳材料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庐山新材料高科园由基础化工向化工新材料转型,开辟先进制造业发展新赛道,推动战新产业成型成势成群。
责任单位:工信局、经济开发区
7.围绕食品、装备制造、纺织服装三大产业,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为重点,推动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全面提升传统产业现代化水平。开展补链强链延链行动,不断延伸玉米淀粉、机械配件、产业用绒布等重点产业链条,推动传统产业从“规模经营”向“价值效益”整体再造,不断做大做精做深。到2027年,三大产业产值突破460亿元。
责任单位: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8.深化亩产效益评价,以产业先进性、投资强度、亩均贡献、能耗环保水平严把项目质量,合理配置要素指标。推进高端食品产业园等专业园区建设,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
责任单位:工信局
9.抓实线索、签约、落地、开工“四库联动、动态递补”机制,强化全流程服务管理、闭环式问题化解机制,推动项目快落地、快实施。
责任单位:发改局、投促中心
10.加快低端低质低效企业出清,探索立体厂房建设和改造,推动“工业上楼”“厂区变园区”;探索“微型园区、点状集聚、就地倍增”的小集聚、大集群新发展模式,实现产业纵向叠加,全面提升园区载体功能和发展质效。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
(二)秀美沂水品牌更响
11.坚持以红带绿、以绿映红、红绿接蓝、古今辉映旅游发展思路,全面提升县域红色旅游、生态旅游、沂河旅游、文化旅游品质。实施全域环境整治、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建设特色旅游产业集群,形成“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于一体的文化旅游产业体系,打造国内知名的休闲旅游目的地。充分发挥萤火虫水洞·地下大峡谷5A级景区在旅游形象塑造、客流集散等方面的优势,塑造龙头引领新形象。全面推动天上王城等老牌旅游景区丰富体验场景、迭代更新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深入推进“旅游+”和“+旅游”,大力发展研学科考、户外运动、工业体验、旅居康养等新兴旅游业态。全力加快齐长城文化旅游、跋山文体生态旅游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精品旅游工程。
责任单位:文旅局、文旅中心、跋山水库管理中心
12.以大小沂河为主线,以沂河三桥风景区、彩虹小镇、刘南宅商圈等为重点,大力发展夜游经济。
责任单位:文旅局、文旅中心、商务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13.发挥“沂河文艺奖”激励带动作用,以弘扬“沂蒙精神”为主旋律,推出“崮乡三部曲”等一批有筋骨、有温度的精品力作,增强文化旅游软实力。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旅局
14.以客源地市场为突破,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联动,“走出+请进”推介方式,创新宣传路径,激活文旅市场,提振文旅消费。结合旅游资源特点和地域文化特色,精心策划活动主题、深度包装旅游产品,不断丰富桃花节、杏花节、樱桃节等节庆活动内涵,形成“天天有活动,月月有节庆,季季都精彩”的旅游节事浓厚氛围。坚持以创新创意为引领,推出“地质奇观”“红色记忆”“沂蒙风情”等一系列沂水特色旅游线路,叫响“千年古县·秀美沂水”品牌,争创山东省文旅强县、齐鲁文旅名县。
责任单位:文旅局、文旅中心
(三)绿色生态底色更亮
15.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全力推进国家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积极创建绿色能源发展标杆示范。
责任单位:发改局
16.加大重点工业企业能耗管理,加快建设绿色工厂、低碳园区。
责任单位:发改局、工信局
17.规模化推进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打造绿色低碳生态宜居城市。
责任单位:住建局
18.加快充电桩布点,推广新能源汽车,优化公众出行方式。
责任单位:发改局
19.高效使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合理确定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强化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落实“四水四定”,严格用水总量强度“双控”制度,实现全县计划用水覆盖率达到100%。到2027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2年下降10.6%。
责任单位:水利局
21.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规模。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
22.到2027年,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
23.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着力打造绿色安全生态水系和互联互通现代水网。
责任单位:水利局
24.健全完善“林长制”,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扎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大力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深入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完成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5.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全域整治,落实“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开展“绿满沂蒙花满村”行动。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
26.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积极推动重点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按时完成配额履约清缴工作。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力度,确保水质断面稳定达标。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能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到2027年,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四)精致城市成色更足
27.强化规划引领和刚性约束,深化落实“北优、西进、南下、东控”城市发展战略,不断加快“以河为轴、两城同建”步伐,全力推进南部科创片区规划建设,打造复合型科创产业集聚区和新旧动能转换样板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精致城市。到2027年,基本完成2005年前国有土地上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
责任单位:住建局
28.健全城市有机更新机制,有序推进城中村、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加快城市路、水、热、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家具”配套。加快推进城区及周边水系连通和背街小巷整治,实施综合性公园、口袋公园建设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29.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强化“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提高环卫保洁质量,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增强个性化、健康化、时尚化服务产品供给,提升城市品质,建设“有味道的县城”。到2027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6平方米。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
30.不断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打通城市发展“血脉”,打造对外联通、对内畅通的综合交通网络。协调推进京沪高铁辅助通道、鲁中高铁、董沂铁路、临临高速、董梁高速建设,形成贯通全境的“四纵四横”铁路高速干线网。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路中心
31.谋划综合现代物流园区及通用机场建设,完善多式联运通道。深入推进县乡道建设及“照我回家”工程,提升红色旅游道路品质,持续实施“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行动,新改建农村公路340公里。到2027年,基本形成布局完善、衔接顺畅、经济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32.加快实施S229沂邳线沂水县武家洼至沂水沂南界段改建、G342日凤线沂水段改建、G233克黄线马站大街南至沂水沂南界段大中修、G342日凤线中修等国省道建设工程,争取G233克黄线快速路工程,实现市域快速路连接。
责任单位:公路中心
33.坚持以人为核心,将县城作为承载人口的主平台,尊重群众意愿,按照以城为主、以镇为辅、宜村则村三种模式,实施农民市民化安置区建设工程,推动农村闲置宅基地自愿有偿有序退出,加快“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重点推进城市”建设,引导人口有序集聚。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人社局
34.强化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到2027年,城镇常住人口达到50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发改局
35.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增强城镇集聚功能,构建农村居民半小时生产生活圈,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互补融合发展局面。
责任单位:住建局、发改局
36.发挥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带动效应,坚持党建引领下的片区推进模式,深化“四雁工程”,念好“山海经”、践行“两山论”、抓好“土特产”,全面加快乡村振兴步伐。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五)公共服务功能更优
37.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提升县城公共设施服务能力,积极争创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到2027年,累计增设城乡公益性岗位1.5万个,开展农民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5万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人社局
38.支持各类企业和临沂大学沂水分校、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沂水县技工学校合作建设职工培训中心、实训基地、继续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教体局、人社局
39.坚持医防融合、医养结合,加快西城综合医院康养中心、县中医院建设,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7年,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达到3.1人。
责任单位:卫健局
40.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建设农村幸福院和农村“幸福食堂”,打造“养老沂水、幸福沂水”品牌。
责任单位:民政局
41.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深化“一十双百”培育工程,打造特色教育品牌。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保持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全部入学;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课程改革,完善现代中职教育体系,努力实现职普协调发展。到2027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95%,中小学学位达到15万个以上。
责任单位:教体局
42.优化市民文化艺术中心功能布局,建设图书馆新馆,扩建博物馆,确保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均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建立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到2027年,建成城市书房20个。
责任单位:文旅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3.实施全民健身品牌战略,加快全民健身运动中心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
责任单位:体育中心
(六)保障措施
44.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沂水县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试点推进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设立工作专班,抽调人员集中统一办公,专职专责推进。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府办、组织部、发改局
45.每年研究制定城镇化建设重点项目库,争取列为省重大项目。研究制定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用地支持政策,充分利用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支持城镇化重点项目,不足部分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予以补充,确保城镇化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6.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力度,全力保障试点工作经费和城镇化重点项目建设。通过吸引民间资本、政策性金融工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上级财政预算内资金等多渠道筹集资金,放大上级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探索政府出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方式,撬动更多资金投入城镇化建设。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
47.适时举办多层次城镇化建设培训班,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加快更新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提高领导干部推进城镇化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培养和引进城镇化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有计划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强化城镇化建设人才支撑。
责任单位:组织部、人社局
48.坚持目标导向,定期对试点目标完成情况、试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将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工作纳入部门、乡镇(街道)绩效考核。加大对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县委办、组织部、发改局
三、工作要求
开展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是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是省市赋予我县的重大改革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全县发展大局的角度,对照试点任务分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落实方案,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抓实抓细重点工作,压实压紧责任分工,确保各项试点任务抓出成效,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对试点工作的调度指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定期开展监测评价,合理评估各责任单位工作成效。各责任单位要积极总结试点经验做法,打造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沂水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