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3-0001480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11-30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23〕64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1-3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23〕64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3〕64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沂水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沂水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促进粪肥还田利用,推动我县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农种植字〔2023〕(4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花钱买机制”原则,总结推广试点成功经验、典型做法和成熟模式,扎实推进构建市场运作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社会资本参与的粪肥还田长效高质量绿色技术产业新型机制,更高标准推行养殖场户、服务组织和种植主体技术融合、产业链条紧密衔接、利益共享、成本共担的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模式,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高效利用为重点、以培育壮大粪肥还田服务组织为抓手、整县制开展粪肥就近就地还田的循环利用,助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提升农田肥力、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是推广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全县整建制推进,以粮食和蔬菜作物为主,兼顾果茶等经济作物,有机肥施用面积占比增加5个百分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二是开展有机肥施用技术试验示范。继续在往年选定的6处试验地完成畜禽粪便堆肥原料配伍、有机肥替代减肥梯度等试验示范。新实施苹果粪肥及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试验各1处、桃树粪肥及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试验各1处、小麦粪肥及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试验各1处。加强技术集成创新和系统化总结提炼,科学确定粪肥还田量和替代化肥比例,分作物分粪肥种类集成一批务实管用的轻简化机械化技术模式,提升粪肥还田定量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开展有机肥施肥调查和施用效果监测评估。对已选定的50户代表性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继续开展施肥情况跟踪调查;对20个土壤有机质提升监测点进行持续定位监测,总结项目推动增施有机肥料方面的作用,全面进行数据梳理、分析总结粪肥还田在提质增效、化肥减量、地力培肥等方面的作用。

四是示范区建设。继续依托沂水县旭阳现代农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大田作物粪肥还田利用核心示范区1处,面积600亩;依托恒和家庭农场建设果品粪肥还田利用核心示范区1处,面积400亩。设置标牌,展示项目实施效果,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五是强化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结合农业农村部“百名专家联百县”和“百县千乡万户”等科学施肥活动,聘请科学施肥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成立技术指导组,组织专家巡回指导,现场观摩考察等活动,全覆盖开展技术指导和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在关键农时编印挂图、明白纸等技术资料,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实用的多技术类型培训,着力推广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见效的实用技术,带动全县科学增施有机肥。开展技术培训、专家指导等活动5次以上,印发宣传材料3万份以上,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项目政策、技术和成效,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是构建种养循环机制。一是构建绿色种养“区域大循环”机制。推广和完善“养殖主体+服务主体+种植主体”全链条粪肥还田工作机制。服务主体衔接养殖企业和种植主体,开展畜禽粪污收集、生物多效堆肥、粪肥配送还田服务等社会化服务。以专业化、市场化的第三方服务组织为纽带,链接服务区域内的种植和养殖业,打造绿色种养“区域大循环”机制。二是完善和推广绿色种养“园区小循环”机制。以种植主体为核心,打造绿色种养“区域小循环”单元。种植主体自行收集周边畜禽粪便,利用园区农业废弃物自行堆肥、自堆自用。三是完善粪肥还田全过程可追溯运行管理工作机制。建立粪肥质量、流向全程可追溯管理台账,加强台账信息化管理,对服务主体原料收集、生产、供应、施用等过程开展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到粪肥来源、去向有据可查,监管不留死角,确保供应农户施用的粪肥质量,保证农产品安全生产,对环境卫生无害。

三、补奖标准

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引导扶持专业化服务主体就地就近开展粪肥还田利用,坚持有机无机配合施用原则,因地制宜推广“固体粪肥+配方施肥”“固体粪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主要对粪肥还田收集处理、施用服务等重点环节予以补奖,不得用于补助养殖主体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依据专业化服务主体在不同环节的服务量予以补奖,堆肥补贴比例不得超过堆肥成本的30%;对于堆肥配送、撒施等服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予以补贴。沂水县粪肥收集—堆沤—配送还田全环节服务补贴标准150元/吨。

四、遴选实施主体

服务主体是提供粪污收集处理服务的企业(不包括养殖企业)、合作社和提供粪肥还田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范围仅限耕地和园地,不包含草场草地。本着“主体申报、乡镇推荐、专家评审”的原则,制定实施主体遴选办法,由主体自愿申报、所属乡镇推荐、进行现场考察、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选择具有粪肥处理、还田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和能够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作为项目拟实施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具体的项目实施主体。县农业农村局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承诺书,明确主体责任义务,保证项目按要求规范实施。

五、技术模式

畜禽粪肥堆沤配送还田。以畜禽粪便为原料,添加作物秸秆等碳基辅料,采用好氧发酵腐熟方式堆肥。控制含水量55~65%、碳氮比25~30:1、pH为5.5—9.0,按堆肥物料质量的0.1%-0.2%接种有机物料腐熟剂。按照《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要求,堆肥中期高温并持续,温度较低区域适当延长维持时间,实现充分腐熟。宜在秋季或播种(移栽)前作基肥施用,避开雨季,采用撒施、条施、沟施、穴施等方式,施入后24小时内翻耕入土。

六、资金使用概算

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1000万,用于引导扶持专业化服务主体就地就近开展粪肥还田,主要补贴粪肥收集运输、堆沤腐熟、粪肥配送与施用服务等重点环节,每个服务主体补贴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服务主体堆肥数量与还田应用面积及施用区域以最终审计为准)。粪肥收集、堆沤、配送设施建设、机械购置不列入补贴范围。2023年粪肥收集—堆沤—配送还田全链条服务到田补贴150元/吨,补贴资金942万元,占资金总额的94.2%。用于农业部门开展模式创新、检验监测、试验示范、宣传培训、宣传片制作、技术指导、审计验收服务等费用,资金58万元,占资金总额的5.8%。补助金额以最终审计验收结果为准。

项目资金使用概算表

项目

实施内容

单位

数量

价格(元)

补贴方式

金额

(万元)

粪肥收集处理配送施用环节社会化服务补贴

粪肥收集、堆沤、配送还田服务

62800

150

差额补贴

942

肥料质量检测

腐熟粪肥及原料质量抽检

80

1000

全额补贴

8

有机肥施肥调查和施用效果监测评估

20个土壤有机质提升监测点生产前后取土化验及效果监测评价,全县50个种植主体施肥调查。

1

-

全额补贴

8

试验示范

粪肥还田试验等

6

20000

全额补贴

12

审计服务

第三方项目审计验收服务(包括开展各实施主体粪肥还田数量及去向核查、农户粪肥还田数量及面积核实等),并开展项目满意度调查及评估,出具审计报告等。

1

-

全额补贴

10

宣传培训等

现场观摩、现场指导、培训、宣传材料、宣传片制作、标牌展示、粪肥流向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技术规程申报、项目档案整理、交通费用等。

-

-

-

全额补贴

20

合计





1000


七、进度安排

2023年度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监测、试验、调查任务等根据季节确定时间)实施期限为2023年9月—2024年12月。

具体安排如下:

1.2023年9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遴选项目实施主体。

2.2023年10月—2024年10月,项目实施。全县整建制推进,开展粪肥堆沤腐熟、还田利用工作。以粮食、蔬菜作物为主,兼顾果茶等作物,有机肥施用面积占比增加5个百分点以上。建立2个粪肥还田利用核心示范区;开展畜禽粪便堆肥替代减肥梯度等试验示范6个;对选定的50户代表性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施肥情况跟踪调查;对20个土壤有机质提升监测点进行持续定位监测;控制粪肥质量,开展抽样检测、检查督导、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3.2024年11月—12月,进行项目总结,开展审计验收,整理项目材料归档等。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畜牧、财政等部门以及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沂水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统筹和组织协调,确保整县制推进。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非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的收集、堆沤、配送还田,指导农户合理使用,负责项目进展情况调度和资料报送。县畜牧中心负责指导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的无害化处理,督导规模化养殖场与服务主体对接;县生态环境分局严查粪污滥倾乱倒;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及时支付和安全使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葛云富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商项目实施工作进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强化指导服务。成立了由省市级土肥专家及县级农业、畜牧技术骨干为主要成员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全面组织落实技术跟踪服务,负责堆肥收集、堆沤、配施服务、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等各环节的技术指导以及宣传培训、示范监测等工作,确保项目实施数量质量双达标。

(三)加强质量监管。一是突出用肥安全,严把堆肥质量关。严格按照《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标准进行堆肥处理。对堆肥主体进行全过程监管,建立粪肥质量、流向全程可追溯管理台账。严把原料关,严格质量关,对腐熟粪肥、粪肥原料等进行抽样检测。腐熟粪肥执行国家标准《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每批次至少抽样1个,腐熟粪肥及原料抽样检测80批次。检测堆肥是否腐熟完全,重金属、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是否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标准要求,确保还田粪肥安全生产质量关。二是强化合理施用。以《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为指引,科学合理指导粪肥施用的数量、时间和方法,避免因施用不当出现烧苗烧根等现象,保证农产品安全生产,对环境卫生无害。

(四)加强资金管理。强化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保障资金规范使用。资金使用前经过“三重一大”上党组会讨论通过,再具体实施,通过公开招标或网上商场确定服务机构。农业农村局对该项目实施专账核算,每笔支出均由项目实施人,分管局长签字再由局长签字后,财务人员再分类记账,财务人员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按时向局领导及项目实施单位汇报和通报,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五)加强项目推进。采取不定期会议调度、现场督导等方式,加强绩效考核,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了解项目实施进度、成效、典型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并督促问题整改。做好阶段性和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搞好档案资料归档,积极开展自评和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报刊、政府网站、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宣传媒体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宣传,总结项目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的成绩,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浓厚的项目实施氛围。


文件下载
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政策联系人吴现国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沂蒙山东路18号

联系电话0539-225163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