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3〕4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沂水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水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平安、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机制,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市场,改善道路行车环境,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秩序治理能力和水平,实现“安全效果、通行效果、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努力为“建设市域副中心、打造发展新高地、建设秀美新沂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起底式、全覆盖、全要素”的专项整治行动,“政府牵头、部门共管、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机制明显加强,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通行效率明显提高,道路交通秩序显著改善;道路交通设施应设尽设,交通监控设备实现全程覆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和整改;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群众文明出行意识显著提升,全力推动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加大城区高峰疏导、平峰巡逻力度;排查交通信号设置,提升通行效率;强化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缓解交通拥堵;劝导非机动车、行人不文明出行行为,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宣传劝导活动,常态化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
(二)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教育、交警等部门,进一步强化道路管控,加大对货车超限超载、三轮车非法营运、电动摩托车非法改装、农用车违规载人、黑校车、面包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
(三)集中整治道路安全隐患。结合全县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城区道路、县乡道、国省道等道路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改,集中整治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改善道路安全状况。重点排查道路中间隔离设施缺失、开口不当、交通标志标线缺失、农村平交路口警示灯减速带缺失等问题。
(四)全面提升文明出行意识。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大喇叭、两微一抖、电台、报纸、电视等媒体渠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并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四、方法步骤
整治行动自2023年2月15日开始,至2023年5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2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按照总体部署要求,结合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和行动措施,开展动员部署,广泛进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2月21日—2023年4月30日)。按照先城区、后乡镇的步骤,在宣传发动阶段基础上,围绕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制定节点计划,查找问题短板,逐项攻坚整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纵深开展。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5月1日—2023年5月15日)。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特别是对突出问题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行动成效进行评估,督促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1.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针对东城区、西城区路网实际,加强对主干道等重点路段交通秩序的整治,在主要路口、医院周边设置高峰岗,在城区中小学校设置助学岗,大力推广交警、综合执法、学校、家长“一校四方”联合护学模式,发挥交警铁骑队机动巡逻作用,形成拥堵路段有人管、平峰时段有人巡的执勤常态机制。定期组织酒醉驾、安全头盔劝导集中行动,加大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力度,全面加强车辆行停秩序管控力度,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2.加强城区停车秩序管理。推行“人工+智能”管理模式,通过定点执勤与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移动抓拍车、手持执法终端等科技手段,加大对城区违法停车行为的查缉力度,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在主干道、老旧小区、学校、医院、商超、便民市场周边施划临时停车位,做到应划尽划,扩容停车资源;根据实际情况对停车泊位中的停车方向、路缘石高度等进行细致排查整改,达到既方便群众又整齐划一的效果;取缔城区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妨碍交通的违法行为;在实验三小、第三实验中学、第四实验中学等学校周边易堵区域,施划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放区域,挖掘和应用各类停车场资源,切实做好疏堵保畅工作。
3.解决城区行车秩序顽疾。以主干道为重点,运用路口指挥疏导、流动巡逻喊话等方式,加大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人不按规定通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适时开展志愿者上路协助维持交通秩序活动,在上下班高峰时段、重点路口,定期组织志愿者协助交警维持秩序。
4.规范重点车辆管理。进一步优化公共交通出行,探索城乡公交免费通行,城区设置共享单车、共享电动单车等政策,减少私家车出行数量,缓解交通压力。县工程车规范管理办公室牵头,对城区工程车闯红灯、超载超速、抛洒滴漏等突出问题,坚持边抓源头管理、边抓打击整治,督促各渣土车公司、项目单位健全落实工程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教育部门牵头校车公司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交警部门严厉打击“黑校车”、面包车超员、三轮车农用车违法载人;加大低速电动车(电动四轮、三轮车)集中整治,工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行业要求,禁止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车,打击非法销售、改装“超标”电动车行为,取缔非法改装窝点,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顶格处理”,形成强大声势,提高执法震慑力。
(二)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5.渠化改造重点路口交通组织。充分借鉴长安路与正阳路、中心街与香山路交会路口改造经验,通过压缩路口绿化带和商铺门前空间、增设右转专用道和行人、非机动车等待区等举措,对泰山路与沂博路、沂蒙山路与莲旺街等重要路口进行渠化改造,深挖道路资源,减少交通流冲突,提高路口通行效能。
6.完善重点路口科技设备。针对西城新区新增9处路口监控设备缺失、2处T型路口无信号灯等问题,通过增设智能交通设备,扩大安全监管覆盖面,加大对闯红灯、压线、炸街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7.加快道路中间隔离设施建设。尽快推进沂蒙山西路、顺天河路、崇安路双向六车道中间隔离设施安装工程,对城区长安路、珠江路、黄山路等主要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开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做到城区主干道中间护栏应设尽设,不当开口应封尽封,最大限度地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保持严重交通违法严管态势。
8.组织开展定期集中行动。通过警种联合、部门联合,每月至少组织2次集中整治行动,突出对酒醉驾、炸街车、超限超载、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载人、渣土车野蛮行驶等违法的查处,坚持严字当头、严管重罚,形成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强大声势。
9.强化交通科技手段应用。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分析研判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规律和特点,应用缉查布控系统、交通技术监控系统、不停车过磅系统、车载查询终端系统和警务通等平台,提高布控、截获嫌疑车辆的快速反应能力。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0.加强交通宣传阵地建设。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充分利用公共电子屏、流动宣传车等载体,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滚动播放交通宣传专题片,通过悬挂条幅、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积极实施“交通文明行动计划”,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和“五进”宣传教育,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1.全面提升文明交通意识。各行业主管部门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创新广播、电视、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宣传形式和内容,及时发布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要求,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典型案例,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提升广大市民文明交通出行意识。
(五)实行区域网格化管理。
12.科学划分区域网格。按照“突出重点、分区包干、集中发力”的原则,县整治办根据城区道路通行实际,系统测算交通流量,找准交通拥堵点、秩序混乱区域,本着“突出重点、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的要求,划分6个网格区域,明确牵头单位,实行区域网格化治理,整体推动重点工作,实现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
13.压实网格管理责任。牵头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及时间节点,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通过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形式,及时劝离违法停车、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纠正路口闯红灯、逆向行驶、越线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机动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同时,为调动工作积极性,要将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内部考核。县整治办要抽调各成员单位人员定期深入各网格督导检查,检查情况汇总后向县政府专题报告。
六、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交通文明建设。利用电视、广播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内容,开设电视专栏,加大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报道宣传力度。
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妨碍、阻碍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派出所、特巡警中队联合交警加大路面巡防巡控,高峰时段在主要路口、中小学校派驻警力。
县交警大队负责根据城区交通流量和通行实际,分析研判交通易堵点和交通秩序乱点,深化勤务模式改革,有针对性部署执勤执法力量,强化指挥疏导,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有序;优化交通信号灯配时,最大限度提高路口通行效率;统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头盔劝导、处罚,规范非机动车及行人通行秩序;在城区及乡镇驻地中小学校派驻警力,开展“一校四方”联合护学;坚持网上网下、联勤联动,加大酒醉驾、大货车超载、渣土车违规上路、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礼让行人等重点违法的查处力度,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加大闯红灯、翻越护栏、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曝光警示力度。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快建设顺天河路、沂蒙山西路、崇安路中间隔离及滨河西路T型路口信号灯安装工程;依法取缔城区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妨碍交通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对学校、超市、医院、市场等公共场所的停车秩序加强整治;强化“门前五包”责任,配合属地乡镇督促临街商户和业主自觉维护好门前停车秩序;以方便服务群众为目标,做好道路两侧、公共场所临时停车泊位的施划和整改,持续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排查整治私占公共停车泊位行为,清理长期占用泊位的杂物和“僵尸车”;加强道路养护、交通安全设施更新维护,对存有安全隐患、影响公共通行安全的道路中间护栏开口进行封堵;探索推行城区共享单车运行模式。
县住建局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城区道路“三同时”制度落实,确保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到位;落实房屋市政建筑领域等劳务用工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劳务用工包车用车台账,教育引导务工人员使用、租用合规车辆出行,督促建筑工地规范管理使用渣土车。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的监管,加强出租车、公交车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加快推进不停车称重等非现场治超工作开展,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县乡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
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推动中小学校落实交警、综合执法、学校、家长“一校四方”护学模式,加强广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指导各学校按照门前道路实际情况,划分学生专用通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放区、接送学生区域。
县公路中心负责国省道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平交路口按照标准完善“一灯一带”、标志标线;双向四车道及以上一级公路设置中央隔离设施;对现有标志标线、安防设施缺失破损或不符合标准的路段予以更新修复;对不合规、不安全的中央开口和路侧开口予以封闭。
各乡镇(街道)负责加强辖区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整治;治理和取缔马路市场;组织相关部门维护驻地道路交通秩序;利用农村“大喇叭”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将文明交通写入村规民约。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改进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消除城区交通秩序混乱现象,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每周开展情况调度、督导检查、汇总通报等工作。建立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专报制度,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要向县政府专题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领导机制,成立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切实负起责任,抓好措施落实,每周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情况。
(三)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涉及人、车、路等多个方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要制定出具体的落实方案;对属于多个部门共同落实的,要在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下,明确牵头部门,联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和时间节点,挂图作战,强化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制定督导检查方案,对各级各部门单位整治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督导检查,用好通报、约谈、督办等措施,督促推动工作开展不力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压实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见到效果;要建立常态化工作会商机制,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常态化研究解决整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附件: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尚海涛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于 华 县大数据中心主任
庄 琳 县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刘太安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建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 杰 县住建局局长
徐而达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潘自强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刘长波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李光峰 县委政法委二级主任科员
刘永学 县工信局党组副书记、二级调研员
沈 峰 县发改局副局长
刘沂青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解植敉 县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高卫东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刘 涛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邱 波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明忠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任
孙常伟 县商务局副局长
王彦霞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谭大鹏 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副主任
谢翠玲 县公路中心公路中心副主任
于松杰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于松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