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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3-000016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1-28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23〕2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1-29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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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3〕2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沂水县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水县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推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全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加快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6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14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到2025年,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产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居民健康水平的中医药贡献度进一步提升,全力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二、工作重点

(一)健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治理体系。落实县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公立中医医院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扎实推进“党建入章”工作。不断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配齐配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工作力量,县卫健局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把中医药放在工作全局中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体考核,着力构建领导有力、衔接通畅、中西并重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对中医药工作投入力度,落实中医药投入倾斜政策,县财政每年投入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不少于20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建设、文化宣传普及等工作。落实对政府办中医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等投入责任。探索通过债务置换等多种方式,逐步化解中医医院建设发展长期债务。(县卫健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人社局配合)

(二)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县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力争2023年下半年新院区投入使用,2023年参加电子病历系统应用分级评价,2024年电子病历达到3级,2025年等级评审达到二级甲等,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持续推进县域中医药医共体建设,在医共体内实行“六统一”管理指导,实现共享名老专家、共享中药房、共享远程会诊,推进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健全共享中药房管理运行机制,实现线上线下无缝对接,方便群众看中医、用中药。规范中医临床优势技术和适宜技术同质化推广,县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培养师资人员2名,每年至少开展培训2次,培训乡村医生不少于200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全部社区卫生服务站、85%以上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持续加强国医堂和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建设,深化服务内涵,升级服务条件,重点加强中医药设施配备、人员配备和技术服务提供。改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条件,开展“中医阁”建设,打造区域相对独立、中医服务更加丰富的中医药服务场所。2023年,至少创建精品国医堂3个,到2025年,建成精品国医堂不少于11个、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少于200个。(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分工负责)

(三)推进中西医全方位全生命周期融合。持续推进中西医融合发展,县人民医院、县妇计中心设置中医临床科室,推动西医科室设置中医治疗岗,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评审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争创省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县妇计中心在妇幼健康领域全面推进中医药工作,推广“妇幼+中医药”模式,在妇产科、儿科积极推广应用中医适宜技术,开展孕产期、更年期、新生儿保健3项妇幼特色专科建设,争创山东省中医药特色专科医院。(县卫健局负责)

(四)改革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深化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放开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展调价评估,符合启动条件的及时调整价格。依据中医医疗服务特点,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成本和价格明显偏离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对源于古代经典、广泛应用、疗效确切的中医传统技术以及创新性、经济性优势突出的中医新技术,开辟新增价格项目审核绿色通道,按规定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疗机构区域规划布局向中医医疗机构倾斜,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范围。对允许在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的治疗性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推广使用中医适宜技术,参保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使用中医药治疗,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85%。推广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遴选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纳入中医优势病种,实行按病种收付费,合理确定收付费标准,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价值。(县医保局牵头,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放宽医疗机构对中医类人才引进要求限制。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实施经典、经方、经验“三经传承”战略,提升中医临床诊疗能力。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培养一批中医经典传承人才,绩效工资分配向承担带徒任务的中医医师适当倾斜。实施县内名中医、名药工、名康复治疗师培育计划,到2025年,争创市级名中医师承工作室2-3个,培育中医优才3名、师承教育继承人10名,推选市级及以上名中医、基层名中医5名以上。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以中医经典理论、辨证思维、临床能力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完善评聘制度,破除“五唯”弊端,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可以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申报时仍是乡镇事业单位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评价标准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改进薪酬分配办法,绩效分配向中医药特色明显、诊疗实绩突出的科室和人员倾斜,保障好基层一线人员待遇。(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分工负责)

(六)强化中药质量监管。加大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监管力度,聚焦中药饮片存在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检。落实“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罚处理,切实保障中药质量安全。支持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对已上市的中成药进行二次开发。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药临方炮制和中药传统制剂加工,研发院内中药制剂,推广丸散膏丹等传统中药剂型,满足临床个性化需求。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支持中药材良种繁育,提高中药材质量。(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卫健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七)深化中医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中医倾斜,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的地区,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鼓励对治疗周期长、风险可控、需持续治疗的中医病种开展日间中医医疗服务,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费用参照门诊慢特病或住院政策支付结算。(县医保局牵头,县卫健局配合)

(八)强化中医药文化建设。在县中医医院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传播队伍和网络平台,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文化科普巡讲活动。联合中医协会,深入挖掘刘惠民等沂水籍名中医史料,为建设中医纪念馆做准备。推进基层中医药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基层国医堂建立中医药文化知识角,建成一批中医药文化长廊、文化街、主题公园,打造覆盖系统内外、便民利民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群,积极开展文化科普传播活动。争创省市级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普及推广,推进中医药文化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进养老机构。持续开展“中医药伴我成长”行动,落实好省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指南,鼓励学校将中医药文化纳入优秀传统文化课程,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中医药文化校本课、特色课、兴趣课。扩大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建设范围,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师资培训,为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提供支持。(县卫健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文旅局配合)

(九)发展壮大中医药健康产业。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产品和服务,发展多途径、多层次、多模式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康养中心项目建设,争创市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经络按摩馆、太极运动馆、养生馆、药膳馆等,开展中医特色治疗、康复理疗、针灸推拿、药膳等服务。提高道地药材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扶持种植大户扩大生产规模,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发展中药材种植适度规模化经营,重点打造丹参、黄芩省级标准化生产基地。支持中医药企业依托丹参、黄芩、生姜等道地药材,加快现代中药制剂研发、生产及应用,倡导中医药企业自建或联建稳定的中药材生产基地。(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中医药工作,及时解决中医药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广泛调动各方面资源,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推动中医药发展的整体合力。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放在工作全局中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体考核,强化全过程监控,定期对关键指标和重点任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地。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的正面宣传、舆论监督和科学引导,严厉查处非法行医、虚假违法广告及其他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损害中医药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社会支持、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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