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2012-2016年度批而未供土地有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7〕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沂水县2012—2016年度批而未供土地有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
沂水县2012-2016年度批而未供土地有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县批而未供土地有效利用,将已批回的土地资源尽快转化为资产、资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批而未供土地有效利用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节约优先战略的总体部署,提高土地资源要素保障发展能力,全面调查、盘活利用全县批而未供土地,形成有效的土地供给,进一步提升全县土地利用效率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二、清理范围
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已经批准农用地转用,但尚未供应的土地。
三、工作措施
本着“一地一策、先易后难、综合整改、以用为先”的原则,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划拨一批。对旧村改造、城市公共设施、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中符合划拨目录的用地,加大协调力度,加快拆迁、补偿、规划、审批进度,尽快划拨一批。
(二)出让一批。对企业放弃投资、规划调整暂无建设项目的用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新的建设项目,尽快出让一批;对用地审批时间长尚未办结、未批先建罚没变现未结案、土地权属有争议的用地,协调相关部门尽快拆迁、补偿,尽快出具立项、规划、环评、罚没变现等前置手续,尽快出让一批。
(三)置换一批。对已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规划用途,必须调整位置使用的宗地,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地块置换的有关规定要求,尽快置换一批。
(四)储备一批。对短期内不具备供地条件的用地,根据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供应计划,适时储备一批。
四、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6月25日前)。县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和市政府下发的任务分解数量,集中力量于6月25日前查清我县批而未供土地情况。
(二)落实整改阶段(2017年6月26日至11月30日)。在全面查清摸底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对查出的批而未供土地依法及时进行处理;国土、住建、发改、环保、工商、地震、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快对批而未供项目的审批进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2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对开展批而未供土地有效利用工作的基本情况、整改措施和处置结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县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暨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有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批而未供土地有效利用作为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职责分工,确保批而未供土地有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主体。涉及批而未供土地有效利用工作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并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节点计划做好相应工作。对于涉及发改、规划、环保等部门相关前置手续的办理,各职能部门要搞好沟通衔接,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工作扎实推进。特别是招商引资单位和意向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压荏推进各项手续办理工作。
(三)严格督查处罚。县里将批而未供土地手续办理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考核范围,定期对手续办理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在审批手续办理过程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未按规定要求推进工作落实的,县里将严肃追责问责,并根据情况给予限制、核减、收回、取消、冻结土地指标等处罚。
附件:各乡镇2012—2016年度批而未供土地任务表
附件
各乡镇2012-2016年度批而未供土地任务表
序号 |
乡镇 |
应完成任务数 |
面积(平方米) |
面积(亩) |
1 |
经济开发区 |
135880 |
203.82 |
2 |
沂城街道 |
560217 |
840.33 |
3 |
道托镇 |
7866 |
11.80 |
4 |
高桥镇 |
53608 |
80.41 |
5 |
马站镇 |
102880 |
154.32 |
6 |
杨庄镇 |
24412 |
36.62 |
7 |
诸葛镇 |
223075 |
334.61 |
8 |
龙家圈镇 |
222560 |
333.84 |
9 |
黄山铺镇 |
25336 |
38.00 |
10 |
夏蔚镇 |
117080 |
175.62 |
11 |
泉庄镇 |
95508 |
143.26 |
12 |
院东头镇 |
98981 |
148.47 |
13 |
许家湖镇 |
631155 |
946.73 |
14 |
四十里铺镇 |
294145 |
441.22 |
汇总 |
2592703 |
388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