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违法违规用地和涉地涉矿信访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7〕7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沂水县违法违规用地和涉地涉矿信访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
沂水县违法违规用地和涉地涉矿信访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违法违规用地和涉地涉矿信访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7〕96号)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和涉地涉矿信访问题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的意见》(临发〔2017〕4号)精神,以国土部和国家土地督察局济南局下发的2016年8月份以来的全天候卫片疑似违法图斑及今年以来县级以上涉地涉矿信访事项为基础,全面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全面化解处理涉地涉矿信访案件,推动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和信访工作秩序持续好转。
二、方法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7月31日前)。
1.依据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下发的全天候卫片疑似违法图斑为基础,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景区(以下简称“各乡镇”)对2016年8月以来的疑似违法用地逐宗进行调查摸底并建立工作台账,认真核实违法主体、面积、地类规划、查处等情况。
2.以县国土资源局统计的县级以上涉地涉矿信访事项为基础,各乡镇全面排查今年以来国土资源信访举报事项和历年久拖未决的信访积案,健全完善工作台账。
3.各乡镇要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分类制定工作方案,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具体安排。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县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8月25日)。
1.严肃查处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对违法违规用地,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全部立案查处,对人对事处理到位,重大典型案件要挂牌督办、公开曝光。要坚持分类处理,强化整改,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基本农田以及不能完善用地手续的,要坚决拆除复耕;能够完善用地手续的在处罚到位的基础上抓紧完善用地手续。各乡镇要将违建治理行动与违法违规用地集中整治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用地势头。严格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农村道路的认定,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按违法违规用地严肃查处整改,严禁弄虚作假。
2.彻底化解处理信访问题。对排查出的各类信访案件,要按照“一件案子、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包案处理,限定时间化解,彻底息诉罢访,逐宗予以“销号”。要综合运用协商调解、公开听证、法律援助等方式,对涉及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决整改纠正;对涉及土地违法的依法查处到位;对诉求不合理的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促其息诉罢访;对不听劝阻,一意缠访闹访的,依法予以处理。要做到解决和稳控并重,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25日-8月31日)。
8月31日前,各乡镇要全面总结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向县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县里将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治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进行铁腕整治,对信访问题逐宗化解。县里将实行周调度、周通报制度,各乡镇要按规定时限每周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排查清理弄虚作假、整治工作走过场、以及措施不力、没有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处理到位的,暂停建设用地审批,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