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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bmfwrx/2022-0000079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文机关: 沂水县便民服务热线 成文日期: 2017-06-21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7〕58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6-22 效力状态: 失效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7〕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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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7〕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更好地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社会保险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和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既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也关系全县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近年来,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部分企业对养老保险认识不足,个别企业未实现应参尽参,选择性参保现象仍然存在,社会保险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等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切实抓好扩面征缴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依法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

(一)严格执行参保登记制度。县内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应依法办理参保登记,纳入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范围。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县人社部门进行参保登记,办理职工参保缴费等业务。

(二)严格实行“五险合一、一票征缴”。县人社局要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将职工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项社会保险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申报、统一基数、统一缴费、统一稽核,实现社会保险一票结算、一次办结,切实提升服务效能。

(三)完善社会保险稽核制度。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调整完善社会保险稽核机制,采取书面稽核、实地稽核和举报稽核等方法,每年稽核稽查的单位和人数分别不少于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数的35%,确保3年内将所有参保缴费单位全部稽核稽查一遍。稽核稽查重点为用人单位社会保障参保登记情况,以及职工人数、工资基数、参保人数、缴费情况等。对稽核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应依法督促用人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四)落实社会保险滞纳金制度。用人单位要于每月20日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当月未缴费的,依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催缴后仍不缴纳的,县人社部门要牵头组织对相关用人单位依法予以追缴、处罚。

(五)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实行劳动监察、稽核、征缴联动机制,大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日常巡查和举报专查。对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未按规定全员参保以及拒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明确责任,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一)人社部门要发挥职能部门主导作用,加强对全县扩面征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认真落实各项参保缴费政策,全面摸清全县用人单位数量、企业用工以及参保缴费等基本情况,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征缴措施,逐步建立起规范的扩面征缴工作机制。

(二)经信、商务等部门在年底对企业经济工作进行考核时,要将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予以核查、核准。

(三)人民银行要把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情况作为各商业银行信贷评估审查的重要依据,对不按规定参保缴费的违规信息记入征信系统。

(四)工会组织要把社会保险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对企业存在未参保缴费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及时向县人社部门通报,并协助查处和纠正。

(五)新闻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舆论监督,对及时参保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进行宣传;对拒不参加社会保险、恶意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予以曝光。

(六)宣传、工会、经信、商务、人社、金融和工商联等部门要建立完善诚信管理制度,对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评先树优、评选优秀企业家、评定企业信用等级、文明信用企业时,提前查验人社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

(七)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要把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作为推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重要条件;对已当选的,将其所在单位依法参保缴费情况作为对其日常履职考核的重要标准。

四、加强领导,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为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引导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依法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沂水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附件


沂水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海龙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刁俊波 县政府党组成员、沂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

成 员:赵 刚 县政府应急办主任

    贺 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人社局局长

    赵光好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洪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广播电视台台长

    郑 磊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魏书文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冯培辅 县经信局局长

    张晓华 县财政局局长

    赵秀章 县司法局局长

    刘京福 县审计局局长

    宋彦山 县安监局局长

    张怀成 县商务局局长

    吉兴国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苏有庆 县人民银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贺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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