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7〕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沂水县“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
沂水县“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为科学指导全县“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促进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临沂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于消防事业发展全过程,着力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破解消防事业发展难题,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化、全覆盖的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努力打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提升消防安全水平。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破解消防工作中的难题。坚持科学发展,推动消防改革创新。将“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积极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坚持责任担当,健全消防责任体系。
健全完善责任明晰、顺畅高效的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行业部门管理责任,严格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坚持统筹兼顾,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编制并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加强消防设施、队站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消防基础建设,推动消防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坚持常态治理,创新消防安全管理。完善制度化排查、重点整治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深化以“安全标准化、监管流程化、基础信息化、岗位责任化”为核心的消防安全“四化”建设。
(三)发展目标
——社会火灾形势更加稳定。努力确保辖区不发生较大、重大亡人火灾事故,不发生特别重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数、伤人数等指标持续下降。
——消防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责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检查考评责任以及部门依法监管责任有效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达标,公共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全部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消防安全环境更加优化。社会消防治理体系日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社会火灾隐患大幅减少,群众满意率和安全感进一步提高。
消防基础建设更加牢固。城乡消防规划全面完成修编,消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城乡消防安全布局更加合理,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部达标,消防车辆装备建设优化升级。到2020年,完成新建消防站2个。灭火应急救援更加高效。执勤训练改革深入推进,作战指挥调度快速顺畅,社会联动和应急响应机制完善高效,综合战勤保障快速有力,灭火救援专业队伍素质过硬,整体作战能力明显增强。
消防队伍发展更加壮大。政府专职消防队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全面落实,规范化管理和职业化建设深入推进。乡镇消防队伍多元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正规化、社会志愿消防队伍普遍化建设不断加快,覆盖城乡的消防专业力量体系全面形成。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完善法规标准体系。针对我县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规范有效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适应我县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不断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
2.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定期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及时解决突出问题,逐年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指标任务。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务督察、社会综治和政府综合绩效考核内容,把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消防经费增长、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完善考评和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有效落实奖惩。逐步将火灾隐患检查排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内容。县政府每年对乡镇、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3.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理清部门职责任务,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审批联动、隐患抄告、联合执法等机制。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出台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实施行业系统标准化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提升行业系统消防工作履职能力。在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时,将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内容,严格审查把关。
4.狠抓单位主体责任。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户籍化”管理,巩固提升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将单位消防安全行为纳入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社会监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等原则,建立健全区域联防机制,开展区域联防工作。在2016年30%的重点区域建立协助组织的基础上,2017年,50%的重点区域全部建立协助组织;2020年,实现重点区域协助组织全覆盖。
(二)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5.加快消防规划编制修订。及时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在城区和全国重点镇完成城乡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修订的基础上,2017年完成全部建制镇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修订。建立消防规划执行情况分析评估机制,每年制定进度计划,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每年联合开展消防专项规划督查,推动规划内容落地执行。
6.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2018年建成马站消防站,2020年再新建消防站1个,争取在高速公路沿线建立消防救援站并配备必要消防装备。加快市政消火栓建设,2017年全县新增市政消火栓97个,2018-2020年,每年新增45个,确保“十三五”期间市政消火栓建成率达到100%,完好率97%以上。2017年在春水社区北侧橡胶坝修建消防取水码头,开工建设远程供水取水点,2018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7.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制定并落实消防装备建设规划,建立消防装备评估论证制度,深化评估结果应用。优化消防装备结构,加强举高、专勤等特种消防车辆和器材配备;重点石油化工区域消防站配备大功率多剂联用举高喷射消防车、大流量泡沫消防车、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配齐消防员基本和特种防护装备,加快更新换代,提升防护等级。2017年,在庐山消防站配备大流量全自动泡沫比例混合器式泡沫消防车辆以及部分防护、灭火装备,2018年完成全部防护类等全部装备的更新。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8.深化消防教育培训。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计划、教师培训和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内容;推动消防进教材、进课表、进军训,每学期至少安排4节消防安全教育课。科技、司法等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9.深化社会消防宣传。探索消防宣传教育外包模式,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推进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落实相关职能部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发动全民参与消防演练。2020年,建成1个有一定规模、相对独立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推动利用数字有线电视开机、电影院开映、KTV娱乐场所开机等视频画面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加强单位参与消防公益宣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消防执法服务与公益宣传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建立国民消防安全素质调查机制,每年组织开展调查,公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不低于60%。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完善媒体跟踪采访报道和舆论引导机制。各级官方政务微博、微信定期发布消防工作动态;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定期播发消防宣传提示性信息;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在重大节日和重点防火时期免费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
10.加快消防文化建设。将消防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重点文化项目建设,培育发展消防文化产业,打造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消防文化品牌、消防文化活动,推动消防文化融入社会主流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防文化需求。重点建设一批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文化主题公园、消防文化街。2018年全县40%以上的乡镇要建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2020年,所有乡镇建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引导和扶持消防文化艺术作品创作、传播,推出一批反映消防工作和消防部队建设的优秀文化产品。
(四)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治理
11.夯实基层消防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组织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明确网格管理员工作职责,强化业务培训,落实基本保障,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办基层综合服务平台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规范工作运行。在2016年50%的乡镇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规范化管理基础上,2017年全部实现规范化管理;2020年,形成监管到位、服务及时的消防安全动态管理网络。
12.建立常态化隐患整治机制。健全火灾形势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坚持日常检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行业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因地制宜加强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层层落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公告、曝光制度以及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对严重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措施,督促整改隐患,减少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健全火灾预警发布机制,建立重大隐患函告制度,完善“96119”举报投诉机制,引导全社会做好火灾防范工作。严格火灾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查处力度,强化警示作用。
13.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建设。合理规划农村消防安全布局,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经费纳入当地基本建设计划和财政预算,确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志愿消防队伍等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改善提高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和巡查力度,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14.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规范和发展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电气防火技术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壮大社会消防技术人才队伍,提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力量服务水平和质量。将消防技术服务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内容,推行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加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工作。
15.构建消防安全诚信体系。建立消防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为原则,推动消防安全信用体系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利用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公布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存有严重违法行为或者重大火灾隐患等不良行为的单位,与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星级酒店评定、学校创优评定、银行资信等级评定以及保险费率调整等事项挂钩,提高违法成本,增强自律意识。
(五)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6.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消防专职队伍建设,消防中队全部按照标准配齐人员,配强装备,强化训练,切实把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成为处置急难险重任务的尖刀力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类专业灭火救援队伍建设。
17.加强应急联动机制建设。积极完善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细化相关部门和专业力量的职责任务,健全县、乡镇两级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实现政府与应急联动单位指挥中心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构建运转高效、安全可靠的一体化应急救援指挥体系。调整充实应急救援专家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技战术研讨会商。修订完善各类重大灭火与应急救援预案,广泛开展区域性、大联动的灭火与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响应和联合作战能力。积极推动全县各级各单位尤其化工园区企业储备充足的水、泡沫、干粉等灭火剂。加快配备企业专职力量、灭火器材等。
18.加快消防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消防云”建设,建立适应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的新型信息化架构,利用优势资源建设消防数据中心和大数据分析、信息交换平台,整合优化基础硬件环境。积极推动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开展消防安全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基础数据和动态数据采集、管理及应用,逐步提升情报信息对防火、灭火等各项警务决策辅助能力。鼓励、支持社会单位采用新科技、新技术,提高技防水平,实现科技成果更好地为防火、灭火工作服务。
19.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建立健全烈士、因公牺牲、因公致残及重大疾病的消防官兵、政府专职消防员本人及其家属的政府资助、捐助机制。高效解决官兵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加强消防官兵和政府专职消防员住房保障,加大公寓房建设力度,县消防大队公寓房争取2018年完成建设,同时积极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消防官兵解决公租房。将副营职以上干部统一纳入地方党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参加各级党校培训,提高干部能力素质。
(六)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20.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化建设。2020年,全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新增32人,消防文员新增5人。研究制定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作规范和专职消防员经费保障标准,2017年完成6.18万元/人/年人员经费保障,2020年基本赶上大、中型城市标准,并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标准。
21.推进乡镇消防队伍多元化建设。遵循“多种形式、因地制宜”的原则和“有车、有人、有战斗力”的标准,2017年许家湖镇、黄山铺镇、四十里堡镇、泉庄镇按照《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GA/T998-2012)》完成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和升级改造;2020年,全县所有乡镇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并建立联动机制。
22.推进企业专职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在全县所有大型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伍,督促危险性较大的中小型危化品生产企业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到2020年,全县所有危险性较大的中小型危化品生产企业建立消防管理机构。鼓励社会参与建设、企业自行建站购装,人员采取外包服务的形式建立专职消防队。
23.推进志愿消防队伍普遍化建设。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和“救早、救小、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的要求,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和治安联防、保安巡逻等群防群治队伍,在重点单位、社区建立微型消防站。2016年,50%的重点单位、70%的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在此基础上,2018年全部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推进农村志愿消防队伍建设,2020年底,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全部建成志愿消防队。大力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2020年,全县注册消防志愿者达到5000人。
(七)建立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
24.加大消防经费保障力度。根据消防事业和消防部队建设发展的需要,对消防重大建设项目予以重点扶持,消防业务经费安排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水平,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
三、保障措施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工作责任制,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强化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把“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发展。健全规划实施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考评体系并督促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定期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分解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保障规划分步有效实施。建立完善规划落实评估和考核机制,对规划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考评分析,并接受监督。准确理解把握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全民了解、熟悉“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