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全县普通高校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7〕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全面保障考生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2017年普通高考和中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招生考试工作肩负着为国家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使命,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教育事业发展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今年我县普通高考报名人数6396人,中考报名人数7662人,考试组织工作面广量大,考场管理服务任务繁重。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提高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今年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措施,严格标准,扎实做好2017年普通高考和中考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考试安全保密工作。重点做好考生食宿、交通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试题、试卷的运输、保管以及交接环节的管理和监控;进一步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办法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和应急反应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密措施,严防试题失密、泄密、窃密事件发生;县教体局牵头,在考试前要组织安全保密工作专项检查,逐项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万无一失。
(二)坚决维护招生考试秩序。进一步完善考场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考务细则组织考试,加大考试检查和巡视力度,加强技术防范手段应用,确保考风考纪严格、规范。要特别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替考,以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舞弊行为,坚决杜绝大面积群体舞弊事件和考试工作人员参与作弊的现象。各有关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密切配合,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舞弊行为,切实维护国家招生考试的严肃性。
(三)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深入推进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健全完善报名、考试、录取等阶段的招生信息公布、公告和公示制度,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逐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做到招生政策、报名资格、招生计划、考试规定、录取原则、录取结果等全面、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不断提高招生考试工作的公信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完善提升考点设施水平。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号)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和提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水平。要按要求配齐考场专用的课桌椅、外语听力、电子监控、金属探测、信息屏蔽等设施设备,特别要加强高考考场硬件建设,全部配备电子监控器、手机信号屏蔽仪、无线耳机探测器、无线信号监测仪、考生指纹识别仪、考生身份证识别仪等设备,确保招生考试顺利进行。
(五)强化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培训。要严格选聘和管理监考教师、工作人员,加强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做到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继续实行高考监考教师异地调换制度;所有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都要签订考试安全、考风考纪责任书,实行监考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将其参加、执行考试管理情况作为品德考核和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的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要予以表扬,对失职渎职、违法乱纪、破坏考试纪律的要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积极开展考生诚信教育。精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考试教育活动,引导广大考生自觉遵守各项考试管理规定,诚实守信,文明应试,形成“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广泛宣传违纪作弊处理规定和防作弊措施,重点做好《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涉考条款的宣传工作。所有考生考前都要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教育部门要把诚信考试作为治理教育环境的重点工程,把考风考纪作为评价学校教风、学风和校风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
三、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确保今年普通高考和中考平稳顺利进行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沟通联系,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县招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实施高考和中考工作“一把手工程”,把招生考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负首责。教育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统筹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等方面的新办法、新措施,同时密切注意舆情动向,正确引导舆论方向;保密、公安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试题、试卷的运送、保管和考点安全保卫工作;交通、交警部门要维护好考点附近的交通秩序,对周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经信部门要牵头加强对无线通讯的管理,协助考点使用手机信号屏蔽仪、无线耳机探测器,利用无线电信号监测设备监测、阻断考点附近的可疑信号,防范不法分子对招生考试工作的干扰;卫计、食药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考试期间的卫生防疫工作,确保饮食用药安全;电力部门要做好电力设备检查、维护,确保考试期间电力正常供应;住建、环保、城管部门要加强建筑工地监督及噪音污染管理,考点学校周围可能影响考试环境的建筑工地,在考试期间一律停止施工;城管及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考点周边秩序管理,严禁商贩设摊叫卖。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管控措施,靠前搞好服务,努力为招生考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今年全县普通高考和中考工作圆满成功。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