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7〕9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沂水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
沂水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各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44号)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以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为基本导向,大力推进城乡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利用;以改善生态环境为根本要求,大力推进废弃、污染、退化土地复垦治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四化”同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保护优先。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合理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围绕国土生态安全建设,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保护和恢复自然山水格局,提高国土综合承载能力。
(二)城乡统筹。按照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
统筹安排农村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三)依法依规。遵循《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等的部署安排,落实和细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并做好与农业、水利、生态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推动规划管理法治化、制度化。
(四)民主决策。扩大规划编制公众参与度,多渠道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充分尊重公众意愿,确保规划编制公开、透明;搞好专家咨询,加强对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论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加强部门协调和上下衔接,做到相关规划、上下级规划之间衔接一致。
三、目标任务
(一)规划编制的总体目标
本轮土地整治规划以2015年为规划基期,2020年为规划期,规划数据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县级土地整治规划要建立健全土地整治综合平台,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建设和历史人文传承,按照“统一建设标准、统一上图入库、统一监管考核”的要求,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布局和工程措施,明确年度安排,落实到图斑地块,提出土地整治资金投入和安排计划。
结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工作要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的原则,探索将乡镇、村居土地整治工作纳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因地制宜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农业农村各业用地,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等综合整治。
(二)规划编制的具体任务
1.全面评估上一轮规划。客观评价上一轮土地整治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成功做法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2.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结合规划编制重点,做好补充调查,全面分析测算土地整治潜力,包括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规模、质量、条件和空间分布,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模、节地潜力和重点区域,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的规模、方向和分布,损毁、污染、退化治理改造的规模和重点区域。
3.开展土地整治专题调研。重点围绕国家土地整治工作的新要求和规划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开展土地整治与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土地整治与城乡统筹发展、土地整治与农业发展、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整治权属管理、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土地收入使用、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政策措施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4.明确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土地整治规划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分解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充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任务。
5.划定空间布局。围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科学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和项目。
6.落实保障措施。落实实施规划的资金安排及筹资渠道,制定激励政策,完善规划管理,保障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
7.抓好信息化建设。结合“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运用信息技术和二调成果,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相衔接,推进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建设,实现规划成果叠加上图、动态更新。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及调查分析(2017年9月前)。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规划编制工作小组,以乡镇为单元,收集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状况、生态环境状况、土地利用现状等基础资料,适时进行实地核查,分析评估土地整治条件和潜力。
(二)拟定方案(2017年10月底)。在完成土地整治潜力评估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明确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土地整治方案。
(三)评审论证并上报(2017年11月底)。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规划供选方案进行论证,综合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新常态下做好土地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抓好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土地整治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调查工作。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保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了“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工作,对编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三)协调联动,扎实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沂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精心谋划,扎实做好我县“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充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城镇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等各项土地整治工作。要分工协作,密切沟通,共享资源,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圆满完成全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任务。
相关材料要于2017年9月20日前报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268593、13562946494,邮箱:临沂市协同办公系统“沂水县国土资源局规划科”
附件:1.沂水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各单位提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