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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143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8-19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22〕44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政企交流“早餐会”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8-2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2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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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政企交流“早餐会”制度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2〕44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沂水县政企交流“早餐会”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水县政企交流“早餐会”制度


为搭建政府与企业直接沟通交流的桥梁,问政于企、问需于企,集众智、解难题、谋共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经县政府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践行“项目为王、企业为尊、发展为先、实干为要”理念,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聚焦企业诉求需求,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坚定企业家做大做强做优的信心决心,在全社会树立尊重企业家、支持企业发展的鲜明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会议形式

原则上,每周五8:00—8:30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三、参加人员

每次邀请1—2位企业家(分别可携带1名助手);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四、工作流程

1.遴选企业。县工信局、绩考办牵头,每次筛选确定1—2家企业参会,并提前通知企业。

2.召开会议。会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主要听取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等。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建议或问题清单,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后抓好落实。

3.问题交办。对企业会前和会上提出的问题,由县政府办公室明确问题承办单位和办理时限,由承办单位制定解决方案,明确办理节点,限时办理完毕。问题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办理事项第一责任人。

4.销号管理。问题承办单位收到交办问题后要立即联系企业进行核实。对企业的合法合理诉求,能够及时解决的,要第一时间予以解决并反馈企业;需要一定时限的,应于接到交办问题2个工作日内将办理节点计划报送至县政府督查室,并于每月20日前反馈最新办理情况。对已办结的,报告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报县政府督查室审核销号。

5.回访问效。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问题解决情况的调度督导、定期回访,对问题解决不彻底、不到位、企业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涉及纪律作风问题的,移交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企业诉求需求办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负责,明确专人靠上落实,及时倾听企业诉求需求,及时落实解决到位,有效避免问题上行。

(二)强化落实。对企业家提出的诉求需求,要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时间观念,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反馈,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为企业纾困解难。

(三)加强宣传。政企交流“早餐会”制度是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创新,是政企沟通交流的“直通车”。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新举措、新成效,提升社会公众知晓率,打造服务企业“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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